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企业年金方案指引企业年金方案一般包括总则、主体条款、附则三部分,文本内容分章节逐条排序。一、总则部分(一)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一般应表述为: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二)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三)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一般应包括: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适时调整的原则。二、主体条款部分(四)方案参加人。一般包括:①企业职工总数和参加企业年金方案的职工人数。②企业职工加入的条件。加入的程序尽量简化,企业如认为有必要,可让参加人填报申请表。对一部分接近退休年龄或已退休人员,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考虑。③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应明确参加人对其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信息有知情权。④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方案的条件和程序。(五)资金筹集方式和缴费办法。一般包括:①企业的所有制性质。②企业年金的资金来源。应明确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③企业企业年金方案一般包括总则、主体条款、附则三部分,文本内容分章节逐条排序。一、总则部分(一)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一般应表述为: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二)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三)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一般应包括: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适时调整的原则。二、主体条款部分(四)方案参加人。一般包括:①企业职工总数和参加企业年金方案的职工人数。②企业职工加入的条件。加入的程序尽量简化,企业如认为有必要,可让参加人填报申请表。对一部分接近退休年龄或已退休人员,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考虑。③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应明确参加人对其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信息有知情权。④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方案的条件和程序。(五)资金筹集方式和缴费办法。一般包括:①企业的所有制性质。②企业年金的资金来源。应明确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③企业缴费的方式、时间、提取比例,对不同参加人的分配比例等。④个人缴费的方式、时间和缴费比例等。⑤明确企业年金缴费上限要求。(六)个人账户管理方式。一般包括:①个人账户的开立。明确由账户管理机构开立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②个人账户的维护与变更。③个人账户的转移。主要包括需要转移账户的情况、转移方式、无法转移的情况以及处理办法等。④个人账户的注销。列明账户注销的条件。⑤企业账户的处理。明确未归属权益产生的资金重新分配的原则。(七)基金管理方式。一般包括:①企业年金基金的组成。明确由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组成。②基金管理。明确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的收益计入企业年金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与企业、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的自有资产或其他资产分开管理,不得挪作其他用途。③基金分配。明确将企业缴费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职工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以及特殊情况的限制条件;职工个人缴费额计入本人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净收益计入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八)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一般包括:①支付条件。一般包括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因病(残)丧失劳动(九)中止缴费的条件。一般包括:①企业中止缴费的条件。主要包括企业经营亏损、兼并、解散、破产等;本企业半数以上职工反对继续实施企业年金方案。②职工个人中止缴费的条件。职工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③中止缴费后企业年金的处理。应明确各种中止企业年金缴费后的处理办法。(十)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一般包括:①企业年金方案设立的程序。一般由企业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形成企业年金方案草案;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及其他民主方式审议通过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形成合格的企业年金方案。②管理监督。企业通过集体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或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并通过集体协商确定由企业作为委托人或企业及其职工作为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集体协商双方监督受托管理合同的履行情况。③管理费用支付。一般应明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的费用及列支渠道,按照基金管理合同规定确定。④争议的处理。应明确因订立或者履行企业年金方案发生争议的,由企业与职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十一)修改企业年金方案的条件。一般包括:企业根据盈利情况,适时调整企业缴费比例,但不得突破企业和职工缴费的上限规定;本企业半数以上职工提议进行企业年金方案的修改。(十二)修改企业年金方案的程序。一般包括:企业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集体协商修改企业年金方案;将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重新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书面通知有关方面。(十三)企业年金方案中止的条件。一般与企业中止缴费的条件相同。出现与企业中止缴费相同的条件,由集体协商双方协商确定。(十四)企业年金方案中止的程序。应明确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人和受托人。(十五)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的时间。四、企业年金方案文本格式封面标注“××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字体为二号宋体加黑。申请备案公司名称(加盖公司公章)、企业协商首席代表(本人签字)、职工协商首席代表(本人签字)、申请日期,字体为三号仿宋体。正文分章节逐条排序,标题为三号黑体,其余为三号仿宋体,行间距为1.5倍,页码置于下端居中。来源:《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5号)附件5企业年金计划实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宗旨】为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保障和提高本公司员工退休后的生活质量,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及《XX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企业年金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本计划所称企业年金,是指公司和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第二条【遵循原则】(一)发展的原则:本公司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提高员工的养老待遇,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稳定员工队伍,从而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二)效率的原则:公司企业年金总体规模与公司的经济效益挂钩,效益好时多缴,效益差时少缴或暂时不缴;员工的企业年金账户基金与劳动贡献挂钩,因劳动贡献大小而有所不同。(三)共同缴费原则:本公司企业年金缴费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费,并严格遵守有关缴费比例的政府文件规定。(四)政府指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原则:企业年金坚持政府指导与公司自主相结合,按照国家和XX省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第二章年金计划参加人第三条【参加人员范围】具备下列条件的本企业员工可以加入本计划:(一)与本公司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并正在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本计划所称企业年金,是指公司和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第二条【遵循原则】(一)发展的原则:本公司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提高员工的养老待遇,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稳定员工队伍,从而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二)效率的原则:公司企业年金总体规模与公司的经济效益挂钩,效益好时多缴,效益差时少缴或暂时不缴;员工的企业年金账户基金与劳动贡献挂钩,因劳动贡献大小而有所不同。(三)共同缴费原则:本公司企业年金缴费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费,并严格遵守有关缴费比例的政府文件规定。(四)政府指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原则:企业年金坚持政府指导与公司自主相结合,按照国家和XX省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第二章年金计划参加人第三条【参加人员范围】具备下列条件的本企业员工可以加入本计划:(一)与本公司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并正在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二)试用期满;(三)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履行缴费义务;(四)编外、下岗、停薪留职的职工除外。第四条【计划加入】本企业年金方案自200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此时满足参加条件的职工于生效日正式加入本养老金计划;其它员工加入计划时间的确定,以满足计划参加条件之日为准。第五条【计划参加人权利】(一)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条件后,合法享有领取企业年金待遇的权利;(二)有对其个人账户信息的知情权。第六条【计划参加人义务】(一)授权企业每月从本人工资收入中代扣个人缴费;(二)授权企业作为委托人委托计划受托人对个人账户中的资产进行管理;(三)承诺在未达到下述所规定的条件时,无论本计划是否依然存续,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体年龄,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2.丧失劳动能力;3.在退休前去世;4.出境定居。第七条【计划的退出与延续】(一)计划参加人可以退出本计划;退出时只须向企业提交经过签章的书面退出文件即可;企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该计划参加人退出事项,受托人也以书面形式将这一事项通知账户管理人;计划参加人退出计划后,如果该计划参加人加入另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则其在本计划中的个人账户可转入该计划中。(二)计划参加人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退出本计划:符合规定的享受企业年金待遇支付条件,并申请领取年金待遇支付;劳动合同期满并且未续签;劳动合同期未满,但是与本企业解除劳动雇佣关系;劳动合同期未满而未经企业批准自动离职。(三)参加过本计划,后因某些原因退出,但是再次加入的职工,其在本计划中应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不变。第三章年金计划缴费和权益归属第八条【缴费模式】本计划采取缴费确定型、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管理模式,账户基金由公司缴费、个人缴费和投资收益构成。第九条【缴费标准和方式】缴费标准:缴费额=缴费基数×基本缴费比例×职务调整系数×工龄调整系数×司龄调整系数其中:缴费基数指员工上月计税工资总额;基本缴费比例按照工资总额4%执行;职务调整系数,按照员工的职务和技术级别确定,参照下表:公司领导正职公司领导副职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普通员工2.01.81.51.31.0工龄调整系数,按照员工的工龄确定,参照下表:30-40年20-30年10-20年5-10年工龄5年以下1.81.61.41.21.0司龄调整系数,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服务年限确定,参照下表:20年以上15-20年10-15年5-10年司龄5年以下1.81.61.41.21.0缴费负担比例:公司缴费:为企业年金缴费额的80%;个人缴费:为企业年金缴费额的20%。(三)缴费方式:公司采取月缴费方式,员工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从当月工资中代为扣缴;企业将应缴的企业和个人缴费款项直接足额汇至在托管人处开立的本企业年金基金专户。(四)资金列支渠道:企业缴费在年工资总额的4%以内部分从成本列支,超过4%部分在职工福利费或自有资金中列支。第十条【权益归属】(一)个人缴费部分100%权益归个人所有;(二)公司缴费部分依照“公平与激励原则”,以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按照下述比例执行:服务年限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归属比例035%70%100%(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公司有权没收该合同期内计入该计划参加人个人账户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部分:当期劳动合同未满就与公司解除劳动雇佣关系的;当期劳动合同未满且未解除劳动雇佣关系
本文标题:企业年金合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8697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