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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分红合作协议甲方:陕西凯伦美业美容美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自愿的原则,签定本持股分红协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一、名词定义(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1、干股:指陕西凯伦美业美容美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后文中均简称为:凯伦美业)名义上的分红比例,干股拥有者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并有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但不可转让和继承。2、分红:指甲方凯伦美业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二、分配方式1、门店分红:凯伦美业旗下所有门店均为独立核算。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将旗下所有门店独立核算后各自年终税后净利润的5%分给乙方。若各门店独立核算后有亏损门店,则亏损门店不计分红,只计算盈利门店分红;分红方式另附补充协议。3、公司干股分红:甲方协议期限内,每年甲方将凯伦美业公司年终税后净利润的5%分给乙方。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4、若乙方在协议期内因任何原因不再在凯伦美业任职,则本协议在任职结束之日起自动解除。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5、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同时,每月向乙方支付20000.00元的劳动报酬。三、双方权利义务1、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价值;2、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3、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四、协议期限1、本协议期限为3年,从2018年11月01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止。2、协议到期终止后,甲方根据协议期限内的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签署新的干股分红协议。五、协议解除情形1、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2、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六、保密义务乙方在职期间至本协议结束一年内,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干股以及分红等情况。七、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规定1、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法人签字、盖章):乙方(签字、摁印):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本文标题:股权分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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