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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第一节合同管理保证措施合同管理就是对与本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各类工程合同,从条件的拟定、协商、签署、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进行的科学管理工作,以期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工程项目的控制目标,维护订立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一、管理目标合同管理总目标是:在监督各项建设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规范和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施工进度和工程造价满足施工合同的相关要求,施工过程不发生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程现场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文明工地的标准。二、管理方法合同管理就是遵循业主与承包商或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等订立的工程合同所约定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工程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依据有关政策、法律、规章、技术标准和合同条款来解决处理各种合同问题。㈠、工程质量合同管理方法运用科学管理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依据有关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严格约束承包商按照图纸和技术规范中写明的试验项目、材料性能、施工要求和允许精度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消除质量隐患,防患质量事故,严把质量关。2具体请见第七章第一节《工程质量控制措施》。㈡、施工进度合同管理方法根据有关合同条款关于工期的要求,编制施工进度控制的监理计划,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工程施工过程,经常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偏差,及时采取纠偏措施,确保工程进度全面受控,工程按期开工,顺利施工,如期竣工。㈢、工程造价合同管理方法监理机构作为工程费用的监控主体,处于工程计划与支付环节的关键位置,除了加强对合同中所规定的工程量表,工程费用的计量与支付管理外,还应对合同中所规定的其它费用加强监督与管理。此外,还应根据合同条款,制定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变更和施工索赔的程序,使工程费用监督与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具体请见第七章第三节《工程造价控制措施》。㈣、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方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令、法规,以及相关施工合同条款,对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与管理,严格约束承包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令、法规组织施工,消除施工安全隐患,防患施工安全事故,创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具体请见第九章第二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三、管理手段㈠、建立合同管理体系,打造合同管理基础31.本工程监理中标后,立即根据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需要,组织制定本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标标准,并建立有序的合同管理体系,以为组织协调合同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及时、妥善处理合同争议,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工程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顺利实现打下应有的基础。2.建立工程合同管理数据系统,将所有合同文件的条款分门别类进行分解、组合、归纳、存储,形成计算机合同管理数据系统,使各种合同的时间概念、逻辑关系更明确,合同各方风险、责任和权利更明了。3.分析所有工程合同的内在联系,逐条分析工程承包、材料供应共同承担风险的合同条款,分门别类分析与工程相关各方的内在联系,对于那些与业主有关的合同条款,重点给予关注,分别予以存档,以防漏项。㈡、审查各类工程文件、报告和报表1.从工程质量控制入手,需要审查的工程文件、报告和报表包括:分包商资质证明文件,承包商的开工申请书,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质量计划,有关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反映工序质量的动态统计资料或管理图表,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工序交接检查(自检)、隐蔽工程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等文件、资料,有关工程变更、修改设计图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等的技术鉴定书,有关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处理报告,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等。42.从施工进度控制入手,需要审查的工程文件、报告和报表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按年、季、月编制的工程综合计划,施工进度调整、修改计划,分期申报的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和工期延期申请等。3.从工程造价控制入手,需要审查的工程文件、报告和报表包括:承包商依据合同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业主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承包商编制的工程施工各阶段和年、季、月度的资金使用计划,各类工程款支付报告、报表(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竣工结算款等),各种索赔申请和工程变更预算等。4.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入手,需要审查的工程文件、报告和报表包括:承包商取得的政府建设主管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及安全施工组织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安全方案,以及事故报告和事故处理报告等。㈢、监督相关各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1.检查监督承包商遵循合同约定的标准和目标开展各项施工活动,综合运用审查、会议、巡视、检查、旁站、见证取样送检和现场抽样试验等手段,对承包商的各项施工活动实施全过程监控,确保工程质量、工期、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2.检查监督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通过审查质量保证文件、见证取样送检、现场抽样试验和使用前复核检验等手段,检查监督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确保工5程质量、工期、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3.检查监督业主委托的工程质量专业检测试验机构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通过审查质量保证文件、见证取样送检、现场抽样试验等手段,检查监督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工程实体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工期、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4.检查监督业主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通过审查、抽查造价文件资料等手段,检查监督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工作质量,确保各类工程造价审查成果准确、可靠、有效,合同造价目标得以顺利实现。5.注意提醒业主全面履行相关合同义务,并随时予以督促执行,防止出现由于业主的违约而影响工程顺利实施的各种不利情形。㈣、组织召开各类协调会议1.组织召开每周一次的工地例会,通报相关各方合同履行情况,组织协调有关质量、工期、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分析影响合同履行的各种不利因素,协调质量、进度、造价和安全文明的矛盾。2.组织召开其它各类工程会议,如协调处理某些专门的质量、安全问题和技术问题的质量、安全专题会议,每月一次的定期现场进度协调会议,每月一次的工程造价偏差分析、协调会,以及其它重大工程问题的协调处理会议等。㈤、签发指令文件与一般管理文书1.签发指令文件:根据相关各方合同履行情况,从全局利益出发,要求相关各方严格按监理机构的意图和主张实施施工作业或管理,主6要包括:开工指令、工程暂停施工指令、工程恢复施工指令、工程进度赶工指令、工程变更指令、质量问题整改指令、安全问题整改指令,以及各类监理工程师通知等2.签发一般管理文书:主要包括各类工程文件、报告和报表审查意见书,监理工程师函、监理业务联系单、监理工作备忘录、会议纪要、以及有关信息、通报的发布等。㈥、调解相关各方的合同争议接到争议方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立即深入了解争议情况,主动调解争议。若调解无效,将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出争议处理意见,如争议一方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而在合同规定时限内提起仲裁或诉讼时,公正地提供有关证据。四、日常管理措施㈠、施工准备管理1.施工组织设计⑴.要求承包商在合同工程开工前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监理机构。⑵.由总监组织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本投标人公司总工审定,再由总监审核签认后报业主。当需要退回承包商修改时,由总监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商修改后重新进行报审。⑶.就合同管理而言,监理机构的审查将重点放在施工组织、施工人员、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施工计划、施工措施等是否可以确保7合同要求的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并不致诱发重大工程变更和工程造价的增加。2.相关各方开工准备工作⑴.检查、督促业主按照合同条款的要求向承包商拨付工程预付款,为施工现场提供应有的施工条件,如征地拆迁,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的提供,施工通道的开通,施工图纸资料的提供,平面坐标和高层控制点的提供,以及工程开工的报批和外部环境的协调等。⑵.检查、督促承包商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和施工设备进场开展施工准备工作。如搭设现场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实施场内施工临时用电线路、临时供水管道和临时通道施工,工程测量控制点的复核和保护,以及施工测量放线等。⑶.落实监理机构内部的监理工作准备,熟悉工程图纸资料,核查工程现场情况,开展施工环境调查,编制工程监理规划,查验承包商进场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和施工设备,审查分包商施工资质、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复核施工测量成果、协办各类开工手续、督促办理各种交接、组织协调各方关系等。3.开工或延期开工⑴.检查督促相关各方做好开工准备工作,以便承包商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开工,并保证在合同工期内竣工。但往往由于承包商以外相关方面的原因而使工程不具备开工条件,这就需要监理机构按合同约定,对延期开工的责任进行判定。⑵.若非承包商原因使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要求承包8商应在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机构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监理机构将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未予答复。如监理机构批准延期开工,工期相应顺延;如监理机构不批准延期开工,工期不予顺延。如果承包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也不予顺延。⑶.因业主原因使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如业主未有支付工程预付款、施工现场尚不具备施工的条件等,监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推迟开工日期,工期相应顺延。⑷.如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监理机构将认真查明原因,督促责任方为工程开工积极创造条件,并选择合适的时机签发工程开工令,并将其作为施工合同工期的起算日。㈡、施工过程管理1.材料、设备质量⑴.审核业主或承包商设备、材料采购、订货申报,对重要或大宗的材料,要求提交样品。经试验或鉴定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图纸及有关标准后方可订货、采购。必要时,协助业主对供货厂商进行考察,择优选择供货厂商。⑵.组织进场材料和设备的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审核进场设备、材料申报资料,按常规对进场实物进行检查,必要时指令并见证承包商抽样送检或执行监理复核检测程序。对于进口的材料、设备和重要工程、关键施工部位所用材料,全部进行检验。⑶.核查存放保管条件,检查承包商根据设备、材料的特点、特9性以及对防潮、防晒、防腐蚀、通风、隔热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准备的各种存放条件及环境,发现存放、保管条件不良,要求承包商及时加以改善。⑷.见证承包商取样送检的全过程,内容主要包括:承包商取样人员必须具有材料试验专业知识,送检试验室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取样方式、方法、频率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所采选样品应具有代表性。⑸.严格进行使用前的检查认证。对于重要结构、部位的材料,须核查品种、规格、型号、性能和工程适合性,新材料须通过试验和鉴定,代用材料须通过设计计算和充分论证,经监理机构及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2.施工质量监理机构将在施工过程,采用巡视、旁站、平行检验等方式,检查、监督承包商的施工工艺和产品质量,对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严格控制。⑴.要求承包商必须依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监理机构必须依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承包商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达到或超过约定标准的,给予质量认可;达不到要求的,指令承包商整改、返工,直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⑵.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工程内容,一经检查发现,立即指令承包商整改、返工,由于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整改、返工的费用一律由承包商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如因此诱发工期延误而造成工程延期交付使用,承包商尚需赔偿业主的相应损失。10⑶.如业主要求承包商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施工,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若承包商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施工,应首先取得监理机构认可,然后由承包商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不论哪一方要求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一旦发生擅
本文标题: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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