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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协鑫软控设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XXRK-GC-2011-0001发包人(甲方):江苏协鑫软控设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江苏汉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六月2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江苏协鑫软控设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江苏汉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江苏协鑫软控设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环保节能大容量多晶硅铸锭炉项目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杨山路北、高新路西工程内容及规模:占地104.95亩,一期项目,建筑面积14000m²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徐开投项备[2011]15号资金来源: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地基处理工程、建筑工程、临时设施施工、屋面工程、安装调试工程(主设备为配合安装调试)。施工图中暂没有的项目内容,只要是为本项目配套的均包含在内。但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承包人接受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需要,以书面通知形式(单位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对本合同项下承包内容的调整增减。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施工;竣工日期:2011.9.18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暂估价:(大写):壹仟捌佰万元人民币(小写:¥1800万元)。3实际工程结算价:以最终经审计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建筑工程按《江苏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苏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及部分措施项目取费核定表(见下表),计算税前总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两项不可竞争性费用不下浮)后进行下浮结算,下浮率为:建筑工程土建部分下浮17%,安装部分下浮21%,钢结构部分下浮21%。【注:1、建筑安装工程材料及设备一律执行徐州市同期造价信息并参与下浮,工程竣工结算时,材料价格按(∑各期单价*各期用量/总用量=加权材料单价)进行计算;2、项目措施费中有取费区间的一律执行中间价;3、屋面板约定使用巴特勒品牌,墙板约定使用万事达品牌,屋面板、墙板、商砼、钢材、门、窗由双方共同认质认价确定,最终经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审核、发包人批准后的价格进入结算,认质认价后不参与下浮。】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的卸车、二次倒运、保管等相关费用,约定为40万元,承包人包干使用,不作调整,不参与下浮。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一律不另行计取采保费。合同外另行委托的工程项目以及签证工程量,均采用本条款的计算方式及下浮率。建筑安装工程配套的计费定额表(下表仅适用于江苏省徐州市)序号取费项目配套定额(计取比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1执行定额版本及其类别2004年版,类别按标准核定2004年版,类别按标准核定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2%0.8%3现场安全文明考评费不计取不计取4大型机械进退场费按照实际发生计算一次按照实际发生计算一次5检验实验费0.1%0.075%6临时设施费1.6%1.05%7签证按实计算按实计算8税金3.48%3.48%4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0.025%0.025%10材料保管费、二次搬运费、按质认价费已包干已包干11夜间施工费0.05%0.05%12冬雨季施工费0.125%0.075%13规费按当地工程造价文件按当地工程造价文件14赶工费1.75%1.75%注:1、其它项目措施费按定额进行计算;2、承包人之间发生的施工配合费,已含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如需配合,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统一调度,如不服从调度对工程产生不良影响时,责任方承担责任。3、赶工费需由承包人出具赶工措施方案并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计取。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对应部分);4、中标通知书;5、投标文件及补遗;6、招标文件及补遗;7、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文件;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图纸;10、工程量清单11、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2、工程质量保修书13、其他有关文件;5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若有不一致处,以列举在先的文件为准,但对发包人有利的条款优先适用,本合同经双方协商签署,非为任何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应依合同解释的方法确定。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承包人特别承诺: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承包人承诺无需预付款,待厂房主体(钢结构)完工后由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第17条约定支付首次进度款。2、本工程完全由承包人公司本部人员进行施工,不转包及擅自分包他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分包的应先行报告发包人,并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报告中至少应包括分包的理由、拟分包项目的名称等内容。分包单位的资质、履约能力应与所分包项目需要的资格条件相适应。承包人应将拟选择的分包单位的名单、资质、履约能力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对分包单位考察合格后方能签订分包协议或合同。分包合同或协议签订后10日内,承包人应将分包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分包单位资质、现场项目经理、人员及机械设备进场情况报发包人。承包人确保分包承包人具有承揽该工程所应具备的所有资质,否则,承包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承担向发包人赔偿本合同暂估价30%的违约责任;且发包人有权单方无条件地解除本合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分包,承包人仍应就整体工程质量对发包方承担责任。3、承包人委派由其推荐、经发包人考察确认的项目经理人选在本工程现场组织施工和全面负责履行承包人义务,保证非经发包人同意或实现工程竣工该项目经理人不被调离;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承包人承担合同暂估价10%的违约金。但承包人发生特殊情况,报经发包人同意其更换项目经理,且更换的项目经理资质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的资质相同时不算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书面要求调整项目经理的意见后一周内,即无条件调整更换有施工组织管理经验和良好6业绩的新的项目经理到场工作。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承担合同暂估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经三次调换项目经理但仍不能符合发包人施工组织要求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对本工程协议的履行。4、承包人对因承接本工程项目由发包人交付或者承包人主动获知的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工艺、技术、设备、进度、数据、商务、现场图片,以及发包人生产经营情况等一切资料、信息均须严格保密。非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同时具有单位法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告(或转交)其他任何第三方或发布、公开,或引领其他任何人员进入发包方工程、生产现场进行窥视、学习。双方一致确认:本条禁止事项如有发生,即为承包人侵犯发包人的商业秘密,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不低于本合同项下实际支取工程款总额100%的违约金,承包人同意本条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一致确认:签署本合同的代表人已经取得各自单位的充分授权,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后即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签订时间:签订时间: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7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执行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1999年12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中的通用条款。若有需要对照查用即可,此处略。)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执行协议书第六条。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使用汉语。2.2适用的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2.3适用标准、规范使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以江苏协鑫软控设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环保节能大容量多晶硅铸锭炉项目建筑工程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该项目施工图中各有关章节所列的标准、规范为准,《技术要求》若有未指明的标准、规范,则采用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3、图纸8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本合同签订后,将根据工程设计、施工进展情况提供施工图纸一式2套。如果发包人需承包人做竣工图,则发包人另外提供图纸2套。3.2由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以及发包人现场、现状分布图纸图片、生产信息等属于发包人商业秘密,若非法定事由,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或转给第三方,或者公开、发布。3.3发包人代表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使工程合理及正确施工、竣工以及保修所需的补充文件和指示。承包人应执行这些补充文件和指示,并受其约束。3.4向承包人提供的或由承包人提交的上述图纸副本,应由承包人保留在现场,并且这些图纸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皆可供发包人或由发包人书面授权的其他人进行检查和使用。3.5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设计文件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不得对外泄露、扩散。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按照协议书第九条第4项对应的责任内容承担违约责任。3.6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技术资料和设计文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包括电子文件、储存介质),工程竣工移交后全部移交给发包人(电子文件可以在储存介质中全部删除)。对此,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书同时出具本项目的保证书。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工程师4.1监理单位名称:南京华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唐京生职务:总监联系电话: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施工及保修阶段工程监理,详见委托书。4.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乔安程职务:_项目工程师_联系电话:__姓名:李新华职务:_专业工程师_联系电话:__9职权:工程设计联络;现场工程管理、协调;工程量确认;组织工程竣工验收。5、承包人派驻的项目经理姓名:范中太职务:项目经理联系电话: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经济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查员等)及其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预留签名样本作为合同附件,项目经理证书从开工之日起由发包人保管至项目验收合格止。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坚守岗位,不得另外承担其它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管理工作,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撤回,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一万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并且发包人有权为此解除本合同,并向承包人追偿因此造成发包人的一切损失。承包人确认本方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班子成员纳入发包人的考勤管理,项目经理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至少8小时在本项目工程现场开展工作,且应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加每周召开的例会(有事须提前向发包人告假,并征得同意),如项目经理违反上述约定,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1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项目部班子成员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至少8小时在本项目工程现场开展工作,且参加每周召开的相关例会(有事须提前向发包人告假,并征得同意),如违反上述约定,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5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双方同意发包人有权安排专人负责考核。6、发包人工作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6.1.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本文标题: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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