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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70页合同编号:项目建设工程劳务施工分包合同范本(正本)日期:年月日第2页共70页第一部分劳务分包合同书总包方【全称】:分包方【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项目有关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双方缔约如下:一、一般原则1、分包方应完全、准确地按照本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以及与合同条款有关的书面协议,对项目精心施工。2、分包方承认自己对所有与合同相关的文件,已有正确而合理的理解,并保证不会与总包方产生重大分歧,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本协议,按合同施工。本合同书是有利于双方利益和施工管理的真实意愿,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3、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及施工过程中的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等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4、合同双方均需恪守合同文件相关条款,切实履行己方的义务与职责。二、分包工程概况分包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平方米)。分包工程地点:三、分包工程承包范围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人工费、周转材料费、机械租赁费等(除施工图范围内的的材料费和人工费由总包方负责外),其余均属于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具体承包内容如下:1、2、3、4、5、6、7、8、9、第3页共70页四、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其中:基础工程和地下室结构完成的时间为年月日,整体结构封顶的时间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人,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政治活动、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因素、过程检查验收影响因素在内。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监理)批准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分包方作为一个很有施工经验的分包商已经充分考虑了施工环节中可能会产生的一些影响工期的因素:比如(包含但不限于)季节性施工、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等。分包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拖延总工期和节点工期(若取得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认可的签证除外)。五、质量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按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达到合格。六、安全标准及要求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工地。2、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主管单位经济处罚为“零”3、安全事故为“零”七、分包方在签订合同前一天向总包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元(大写:),总包方在前三次支付工程款时按比例返还分包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八、分包合同价款l、合同单价按建筑面积计算为:元/m2大写:元每平方米(人民币)。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平米包干方式确定,以上价格是指分包方完成本协议第三条全部内容、工期符合第四条要求、质量符合第五条要求、安全符合第六条要求的建筑面积(按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实际完成建筑面积)合同单价。合同单价中己包含了分包方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的所有费用,还包含风险费、措施费、季节性施工增加费、冬季取暖夏季降温防暑费,奖金、抢工费、差旅费、劳务税(按税务的相关要求)、利润、人工费、辅材费、现场经费、文明施工费、成品保护费用、加班费、生活费、误工费、工人进出场费、补助工资、工人保险、福利费、生产工具使用费、医疗费、劳保费、二次搬运费、包干费、人员和财产保险、周转材料的运费、机械设备的运费安装费和拆除费、周转材料和机械设备的租赁费、自身原因造成施工扰民及民扰费、业主指定其他分包配合、总包方的其他分包配合以及分包方为施工所承担的所有一切费用、开支、义务等。包括因施工不良或缺陷及瑕疵而造成剔凿、返工、改良、垃圾清运等支出以及在合同期内发第4页共70页生的保修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都含在单价中。分包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单价,如市场物价波动、生活费用提高、人员工资的提高、政府税收与收费的调整以及新增加赋税等。若分包方未能按照合同节点工期和总工期完成承包内容,总包方将按照建筑面积元/m2从分包方总工程款中扣除工期目标罚款。若分包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总包方将按照建筑面积元/m2从分包方总工程款中扣除质量目标罚款。若分包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安全目标,总包方将按照建筑面积元/m2从分包方总工程款中扣除目标罚款。若分包方实在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总工期(包括阶段性工期目标)、质量要求、安全要求时,总包方有权调整工作内容直至解除施工分包合同,分包方退场时,质量合格部分按照德阳市范围内市场单价的人工费和周转材料租赁费的%进行结算工程款。双方约定的分包方其他违约责任:属于分包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分包方承担。2、合同价款的调整单体工程变更、洽商单条增减工程量的人工费超过元(含元)的作为经济洽商;小于元的作为技术洽商。变更洽商计价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合同价款应当在总包方与业主办理完合同价款调整后,针对洽商变更部分按照本合同价款对应内容人工费调整部分按总包现场签证支付分包方。单体工程变更、洽商单条增减工程量的人工费计算依据:执行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单体工程变更、洽商单条增减工程量的机械费和措施费不予增减费用九、价款支付:本分包工程无预付款,无延期付款利息,1、第一次付款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分包方上报进度款,经总包方审核己完工程量后10日内支付所完工程量人工费、周转材料、机械租赁费总价的%(总包方每次支付的进度款中含人工费100%);2、第二次付款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分包方上报进度款,经总包方审核己完工程量后10日内支付所完工程量人工费、周转材料、机械租赁费总价的%(总包方每次支付的进度款中含人工费100%);3、第三次付款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分包方上报进度款,经总包方审核己完工程量后10日内支付所完工程量人工费、周转材料、机械租赁费总价的%(总包方每次支付的进度款中含人工费100%);4、第四次付款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分包方上报进度款,经总包方审核第5页共70页己完工程量后10日内支付所完工程量人工费、周转材料、机械租赁费总价的%(总包方每次支付的进度款中含人工费100%);5、第五次付款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分包方上报进度款,经总包方审核己完工程量后10日内支付所完工程量人工费、周转材料、机械租赁费总价的%(总包方每次支付的进度款中含人工费100%);6、最后一次付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总包方审计(审计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完工程量结算单后2个月内一次付清工程款(扣除质保金5%)。在分包方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进度并得到总包方的认可之前,总包方没有义务向分包方颁发任何进度付款单,分包方也无权要求和接受任何来自总包方的付款;总包方确保每次进度款及时足额到位,在特殊情况下不能及时到位时,一个月内分包方应保证连续正常施工;八、合同的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会议纪要);2.中标通知书3.本分包合同协议书;4.分包方的履约保函以及承诺书等;5.分包合同通用条款;6.分包合同专用条款;7.分包合同履约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签证;8.总包方与业主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施工图纸;11.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协议书;12.安全生产与消防保卫协议书13.形象策划方案;14.分包方授权书十、分包方式本工程分包方式采用分包方承担图纸范围内及规范规定的一切义务,实行建筑面积包干方式。十一、其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除分包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本分包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第6页共70页分包方向总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总包方向分包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施工过程中若总包方认为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等存在不足,有权调整施工方案和工艺,包括塔吊、提升机、模板、脚手架、施工区段划分,分包方也应及时调整一切相关生产要素,以适应、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分包方保证不以此为由,向总包方索要任何与此相关的补偿费用。双方重申,合同价款内已经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十二、合同的生效与失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完成合同内容、办理完结算、保修期结束后自动失效。总包方(公章):分包方(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7页共70页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1.1.1.9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第8页共70页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4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5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6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2.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1.2.8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1.1.2.9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
本文标题: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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