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6796280146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中南海景花园C区工程工程地点:海南省文昌市清澜高隆湾旅游大道西侧发包人:文昌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二○一一年月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1.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中南海景花园C10、11、12、15、16#楼工程2建设地点海南省文昌市清澜高隆湾旅游大道西侧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万m2,高层住宅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标段划分本招标2个标段6质量标准确保市海南省优质结构工程、省文明工地,确保绿岛杯。7工期要求570日历天;8资金来源自筹9招标范围土建、水电安装10工程报价方式以海南省定额,自报下浮率1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12投标保证金1万人民币13踏勘现场承包人自行踏勘,业主配合。14投标文件份数一式四份(一正三副)1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文昌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联系电话:13389802623地点:D10-2#楼402工程部时间:2011年月日时分16开标时间:另定地点:D10-2#楼六楼会议室17定标合理低价中标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概况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8项。1.2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指定分包工程及独立分包工程不参与此次报价,但不减轻总包人对该工程承担的质量等责任,同时总包人有权依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取得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为确保工程质量,投标人同意本招标文件里提及的专业项目和独立工程委托招标人另行组织分包,但投标人须对该分包项目进行总承包管理。1.3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现场已拆迁及平整,满足进场条件(2)施工用水、电:已接至施工现场(3)场内外道路:已通(4)其他/1.4按照《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投标人资格要求2.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的施工资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8层以上的高层必须一级以上资质的队伍,且一级队伍年自营产值不少于8-10亿元;28层以下的必须是二级以上的队伍,二级队伍年自营产值不少于3-5亿元。2.2必须企业所在省、县市知名企业;2.3必须实体性企业,严格禁止转包、挂靠;2.4每年所施工项目必须是合格率达100%,且三年内获得不少于3个省级以上的奖杯(如长城杯、白玉兰杯、泰山杯、扬子杯、绿岛杯等)。2.5必须是AAA企业;必须具备总承包管理能力的企业;2.6参加28层以上高层建筑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壹级项目经理或壹级建造师资质,具有独立管理三个以上类似项目的经历。参加小高层建筑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国家二级建造师;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必须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五大员必须持证上岗。2.7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可以同时参与上述两个标段的投标。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本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现金支付(概不退回),交发包方财务。(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章:合同协议书第四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第五章:工程建设标准第六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1.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招标文件的澄清2.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两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出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3、招标文件的修改3.1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3.2补充通知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人。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三)投标文件1、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于一日内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及其组成部分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预审文件,将视为整个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并一同纳入整个评标的范围之内。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对下述投标文件的内容给予实质性的响应:3.1商务册的主要内容:3.1.1投标综合说明及给予发包人的优惠。3.1.2已填妥的投标书。3.1.3投标报价(包括报价说明、报价汇总表、工程措施费、总承包管理配合费及相应细目)。3.1.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3.1.5授权委托书。3.1.6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1.7企业施工资格证书(复印件)。3.1.8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3.1.9在保修期届满后维修保养服务资料、建议。3.2技术册的主要内容:3.2.1施工总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横道图。3.2.2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说明(包括现场管理与组织说明)。3.2.3施工方案。3.2.4投标人的技术与管理力量配备(包括负责本工程施工的常驻领导、项目经理、专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专职人员的名单及联系电话)。3.2.5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组织计划:包括主要的施工办法,技术措施、主要设备及人员专业构成、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期进度安排及设备采购计划及管理办法。3.2.6拟采用的施工机械数量及类型清单。3.2.7总承包管理措施(成本节约措施、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安全、防火措施等)。3.2.8拟分包单位的介绍资料,并提供附件。4、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表式(第二章表一至表七)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5、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7、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第10项规定的时间内有效。8、投标保证金8.1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在投标截止日前24小时间内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单位:文昌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文昌建行营业部,帐号:46001005436059621016,超过限期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一般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数额见前附表第11项。8.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予以退还(无息)。8.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8.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经市招标办核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8.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8.4.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9、踏勘现场9.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院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9.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9.3投标人必须认真视察工程现场,使自己熟悉现场的位置、周围环境,确定工程范围和现有工地条件,了解场内供水供电等状况,以及作贮存和施工用的空间、施工人员、材料等进出方位,以便取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承包造价的资料,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状况而向发包人提出额外的付款或延长竣工期限的索赔,对此发包人将不作任何考虑。9.4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四)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图纸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其他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2、投标报价方式2.1报价方式:费率招标,下浮率以投标时下浮率为准。2.2报价内容:下浮率。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本工程甲供材料为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3、报价要求3.1合同价款的确定:本合同价款为暂定价,不作为结算依据。3.2投标报价依据:3.2.1本工程土建工程执行《2005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安装执行《2008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常用册)》及其相配套的费用定额和国家、海南省、文昌市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人工单价按元/定额工日调整,其它决算文件执行的截止日期为年月日前。截止日期后所有政府出台的文件一律不再调整。3.2.2取费级别:住宅:土建二类,安装三类;地库、商业、农贸市场:三类;3.3下浮率:投标人须根据上述报价依据自报下浮率(无论实际取费级别如何,均按上述取费级别为依据进行下浮),下浮率须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分别报计。若投标被采纳,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为一固定比率,不会因实际工程量的多少而调整,也不会因设计变更或施工范围的改变而调整。下浮率适用于组成合同价款的预算价,也适用于因涉及变更等新增加的项目。下浮为总价下浮(甲供材料、甲定乙购材料除外)。3.4预算价的计算:土建暂定万元,安装暂定万元;土建预算价=暂定价×(1-土建下浮率)安装预算价=暂定价×(1-安装下浮率)3.5总包管理费及配合费:上述两项费用合计不超过2%,由投标人作为竞争条件自行报价。投标人对整个项目进行总管理、总协调、总进度控制而计取的管理费用和为履行总承包人之职责而向指定分包/独立分包提供在工地的一切照管、配合工作的配合费用称为总包管理费及总配合费,主要包括提供作业面、提供临时设施、机械料具的配合、分包单位进度款的支付必须由总包单位对其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签字确认等。总包管理费及总包配合费为一固定费率,根据投标报价,总包配合费按%计取,总包管理费按%计取。3.6甲定乙购材料价格的确定:对于甲定乙购材料,其材料费不参加下浮,采购及保管等费在报价时按%考虑,组成材料预算价,投标人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总包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若拒绝采购,发包方将委托第三方进行采购,所发生费用按双倍由承包方承担。甲定乙购材料的单价由招标人确认,经招标人确认后的价格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招标文件或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甲定乙购(甲方认价)材料的范围包括:商品砼(若甲方无自搅拌站的认质认价)、钢筋、钢筋钢套筒连接、钢筋电渣压力焊连接、钢筋植筋、水泥、桥架、电箱、封闭母线、电线管、开关面板、各类阀门、水表、泵、水咀、水卫洁具、地漏、钢板(含镀锌铁板)、玻璃钢风管、风机、调节阀、防火阀、风口等主材;装修修饰主材、石材、面砖、外立面主材、路灯、庭院灯、室外小品、直流屏、信号屏、灯具。承包人拒绝按发包人认质认价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的,发包人有权直接改为甲供,由承包人支付该部分材料设备总价的30%的违约金予发包人。发包人可根据需要调整甲定乙购材料的范围,若承包方拒绝接受而影响施工进度、相关工序及工期,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工期延误等条款执行,发包方损失承包方按双倍损失赔偿。3.7甲供材料:商品砼(若甲方有自搅拌站的甲供)、给排水管材、电线电缆、屋面瓦、多媒体箱、PC-30箱等,以上材料发包人有权直接转换为甲定乙供。3.8甲定乙购材料以外的主要材料价格的确定:3.8.1甲定乙购材料以同期市场现款现货价确
本文标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6796280146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8787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