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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国家机关应当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办公、会议、面向社会公众讲话等公务活动中应当使用普通话。国家机关的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公文、印章、标语等必须使用规范的汉字。一一第七条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的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公文、印章、标语、校刊、试卷、教育教学用书以及教师板书等,应当使用规范的汉字。第八条广播民台、电视台应当以普通话作为播音、节目主持、采访的基本工作用语景视屏幕上的字幕及其他公示性的文字,必须使用规范的汉字?第九条以汉语文出版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用语用字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这个也要改?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改?!第十条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中使用的汉语、汉字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第十一条商业、邮政、电信、铁路、交通、民航、旅游、文化、餐饮、娱乐、银行、保险、医疗卫生及其他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行业应当以普通话为基本服条用语公共服务行业的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公文、印章、执照、票据、报表、说明书、电子屏幕、商口名称、宣传材料等应当使用规范汉字。确需使用外国文字的,应当在显著位置用规范汉字注释。??第十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山川河流等地名标志、行政区划名称、居民地名称和路名、街名、企事业单位名称,建筑物名称以及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名胜古迹、纪念地、游览地等公共场所的各类设施用字,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并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公共场所的题词、题字和手书招牌,提倡使用规范汉字。????第十三条广告用语用字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不得使用繁体字和已经废止的异体字、简化字,使用成语、词语不得滥用谐音字;不得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如因特列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采用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外国语言文字为辅的形式。不得使用繁体字不得滥用谐音字不得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采用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外国语言文字为辅的形式。第十五条下列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水平:三级甲等(二)教师应当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学校其它人员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水平;二级以上三)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应当达到一级甲等水平;(四)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达到三级以上水平,其中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导游等特定岗位人员应当达到二级以上水平(五)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应当达到二级以上水平。
本文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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