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冶金工业 > 07司考大纲新旧对比-民法(彩色完整版)
2007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民法(蓝色删减棕色改变红色新增)2007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民法2006年大纲基本要求:全面把握民法的体系,理解民法的各项制度在民法体系中的地位及其联系,尤其是民法总则对民法的各项具体制度的指导作用以及物权制度与债权制度之间的联系;准确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能够运用这些概念和理论对各类民事行为的性质及其所形成的关系进行准确的分析;综合运用民法的基本理论和具体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例进行分析并得出有依据的结论。第一章民法概述基本要求:了解民法的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渊源、民法的适用范围,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要素,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的概念。理解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的分类及其意义,理解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及分类。熟悉民法的各项基本原则的含义及其应用、民事权利的救济方式并能够运用。考试内容:第一节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含义(形式上的民法与实质上的民法广义的民法与狭义的民法民法典与民法通则)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调整的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第三节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民法通则经及民事单行法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民事法规地方性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中的民法规范)习惯第四节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的生效和失效民事法律规范的溯及力问题)第五节民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第六节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概念财产权与人身权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绝对权与相对权主权利与从权利原权利与救济权专属权与非专属权既得权与期待权)民事权利的救济(民事权利的公力救济民事权利的自力救济)民事义务(民事义务的概念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基本义务与附随义务)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事件行为)第二章自然人基本要求:了解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的住所,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概念,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终止。理解监护人的设立,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法律要件,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熟悉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效力及其撤销,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内部关系、债务承担的基本规则,并能够运用。2007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民法考试内容: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的概念公民的概念)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对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第三节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第四节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委托监护)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第五节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失踪的概念宣告失踪的法律要件宣告失踪的效力失踪宣告的撤销)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概念宣告死亡的法律要件宣告死亡的效力死亡宣告的撤销)第六节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概念个体工商户的特征)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农村承包经营户的特征)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第七节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合伙的出资合伙财产)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退伙)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第三章法人基本要求:了解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机关的类型,法人的登记,法人联营的概念、形式。理解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设立方式和设立的要件,法人终止的原因、清算,联营规避行为的效力。熟悉并能够运用法人的分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法人与法人的分支机构、法人的合并与分立的基本规则分析相关问题。考试内容:第一节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民法通则的分类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公益法人与营利法人本国法人与外国法人)第二节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特征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第三节法人机关法人机关的概念法人机关的类型(意思机关执行机关代表机关监督机关)法人与法人分支机构第四节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设立的概念法人设立的方式法人设立的要件)法人的变更(法人变更的概念法人的合并与成立)法人的终止(法人终止的概念法人终止的原因法人的清算)法人的登记(登记的概念登记的类型)第五节法人联营联营的概念联营的形式联营规避行为的效力第四章物与有价证券基本要求:了解物的概念和特征,有价证券的概念和特征、类型以及常见的有价证券。理解货币的特殊法律属性。2007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民法熟悉物的分类的标准及其法律意义并能够运用。考试内容:第一节物物的概念和特征物的分类(动产与不动产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物与种类物可分物与不可分物消耗物与不可消耗物有主物与无主物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孳息)货币第二节有价证券有价证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有价证券的类型常见的有价证券(票据债券股票提单仓单)第五章民事法律行为基本要求: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熟悉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标准及法律意义,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共通要件、特别要件,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意思表示的类型、瑕疵,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效果,民事行为的部分无效,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效果,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效果,并能够运用本章的理论分析相关问题。考试内容:第一节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与共同行为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诺成性行为与实践性行为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第二节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明示和默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对特定人的表示与对不特定人的表示对话的表示和非对话的表示)意思表示瑕疵(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法律行为成立的共通要件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特别要件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效力)民事法律行煌生效第四节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特征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类型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成就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对当事人的约来)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期限的法律要件期限与条件的区别始期和终期期限的效力)第五节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意思表示不自由的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伪装行为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无效民事行驶的效果民事行为的部分无效第六节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欺诈、胁迫)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撤销权变更权除斥期间)第七节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权处分行为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债权人同意之前的债务承担限制行为能力人待迫认的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效果(迫认催告权撤销权)第六章代理基本要求:了解代理的概念和法律要件,代理权的概念、终止。理解代理的特征、类型。2007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民法熟悉复代理的要件、效力,代理权的发生、授予,滥用代理权之禁止,狭义无权代理的类型、效果,表见代理的要件、效果,并能够运用本章的理论分析相关问题。考试内容:第一节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法律要件第二节代理的类型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本代理与复代理(复代理的要件复代理的效力)单独代理与共同代理第三节代理权代理权的概念代理权的发生(法定代理权的取得委托代理权的取得)代理权的授予滥用代理权之禁止(滥用代理权的概念滥用代理权的类型)代理权的终止(代理权终止的共同原因委托代理终止的特别原因法定代理终止的特别原因)第四节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概念狭义的无权代理(狭义无权代理的类型狭义无权代理的效果)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的法律要件表见代理的效果)第七章诉讼时效与期限基本要求:了解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期限的含义、效力、性质、类型。理解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熟悉并能够运用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诉讼时效的期间、起算以及中止、中断、延长,期间的计算方法,期间的始期与终期的基本规则分析相关问题。考试内容:第一节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概念(时效与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特征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特殊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第二节期限期限的含义期限的效力期限的性质及类型期间的计算方法期间的始期与终期第八章物权概述基本要求:了解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变动的概念。理解物权法定主义原则,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的标准及意义,物权行为。熟悉物权变动的原则以及物权的效力、物权的变动原因、物权的公示、物权的保护方法的基本规则并能够运用。考试内容:第一节物权的概念的效力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的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物上请求权)第二节物权的类型物权法定主义民法上物权的种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所有权与限制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有期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民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本权与占有)第三节物权的变动物权变动的概念物权变动的原则(公示原则公信原则)物权的变动原因(物权的取得原因物权的消灭原因)物权行为物权的公示(交付及其法律效果登记及其法律效果)第四节物权的保护物权保护的概念物权的保护方法(确认产权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碍损害赔偿)2007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民法第九章所有权基本要求:了解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相邻关系的概念。理解所有权的内容、种类,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主要的相邻关系。熟悉国家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本规则,动产所有权的特殊取得方法并能够运用。考试内容:第一节所有权概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所有权的内容(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所有权的种类(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原为:“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权和法人所有权、自然人财产所有权”)第二节不动产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的概念国家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的概念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相邻关系的概念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几种主要的相邻关系)第三节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先占拾得遗失物发现理藏物添附(附合混合加工)时效取得第十章共有基本要求:了解共有的概念、特征,准共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概念。理解共有物的分割,共同共有的类型。熟悉并能够运用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的基本规则分析解决相关问题。考试内容:第一节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共有的概念共有的特征准共有的概念共有的种类第二节按份共有按份共有的概念与性质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权用、收益共有物的处分共有物的管理及费用负担共有人之间的物上请求权)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义务)共有物的分割(实物分割变价分割作份补偿)第三节共同共有共同共有的概
本文标题:07司考大纲新旧对比-民法(彩色完整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87903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