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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劳务派遣合同书2甲方(用工单位):地址:邮编:电话:FAX:乙方(派遣单位):地址:邮编:电话:FAX:甲方因工作需要,自愿以接受乙方劳务派遣的形式用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协商一致,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如下:第一条劳务派遣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所需派遣用工的人员数量、岗位要求和派遣期限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书面要求组织招聘,并委托甲方对应聘人员进行具体的考核、选任和录用工作。甲、乙双方应当就最终确定的派遣员工及相关事项形成书面决议,共同签字认可,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二条劳动关系在甲、乙双方书面确定派遣员工后,由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乙方每次派遣员工的期限不得少于2年,甲方同意每次借用外派员工的时间至少为2年。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因此转移工资关系、保险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和档案关系,由乙方负责管理。在乙方成立工会之前,派遣员工有权选择在甲方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三条派遣期限本合同期限自至止,如与本合同附件中具体约定的派遣期限有不同的,以附件为准。如甲方需要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派遣员工,可以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延长本合同期限,并就此签订变更合同书。如在本合同期限起始日前,甲方已经使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派遣员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可以溯及至甲方实际用工之日。如甲方所使用的派遣员工与乙方建立的劳动关系的终止日期超出本协议有效期,则本协议的有效期顺延,顺延期限以甲方所使用的派遣员工中劳动关系的最晚终止日期为准。甲方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成若干个短期的劳务派遣期限。如在乙方与派遣员工分别签订的劳动合同生效时,由甲方原因造成该派遣员工未能到甲方上岗工作,乙方在其迟延上岗期间内向派遣员工实际支付的报酬由3甲方承担。派遣期限内,在派遣员工无工作期间,乙方继续为派遣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并按阜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向派遣员工支付劳动报酬,该费用由甲方承担,每月随管理费由甲方一并支付给乙方。在劳动合同期满时派遣员工仍然无工作的,乙方应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由甲方承担。第四条派遣岗位、工作地点及工作内容(一)甲方安排派遣员工在甲方所属的经营场所从事岗位的工作。(二)上述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2、。3、。(三)在本合同期限内,如因甲方工作需要及/或派遣员工的岗位考核成绩,确有必要调整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和相应的岗位职责,甲方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第五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保障派遣员工的休息权。乙方有权予以监督。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一)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职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的规定,对派遣员工进行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护派遣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二)甲方保障派遣员工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第七条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一)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和单位的具体情况,结合派遣员工从事的岗位以及派遣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经与乙方协商,确定派遣员工的工资构成和标准如下:(如有多种岗位或者各岗位上的级别不同的,可以附件形式具体明确每一位派遣员工的工资)1、。2、。3、。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资,甲方按照不低于本合同约定工资的80%计付。甲方应自实际用工之日起的20日内以货币形式足额向乙方统付派遣员工的当月工资总额,附工资表以明确每一位派遣员工的当月工资及个人所得税等,由4乙方分别向派遣员工发放,并为其具体办理代扣代缴相关税费的手续。之后按月依次类推,直至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乙方应当按时足额向派遣员工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外派人员的工资。(二)派遣员工享受国家和甲方单位规定的包括加班费、绩效奖金、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费在内的各项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尽的权益,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集体合同》执行。(三)如甲方连续用工,则应当对该派遣员工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四)甲方应当保障派遣员工与其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如甲方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甲方所在地相同或者近似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八条社会保险及其他甲方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派遣员工的实际工资基数,按月向乙方统付派遣员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法定社会保险金总额,并附缴费清单以明确每一位派遣员工的当月应缴数额,乙方负责为派遣员工办理具体的缴付手续。如在本合同期限内,派遣员工发生失业、退休、生育、患职业病、患病、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等,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保险待遇,由乙方支付给派遣员工。如甲方为与派遣员工相同岗位的其他员工办理补充保险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同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以此为派遣员工办理相同的补充保险。第九条经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位派遣员工每月元的管理费,并于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及各项保险费用时一并支付。第十条劳动纪律(一)甲方应当制定和完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按照具体的岗位职责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劳动纪律和考核制度,并予以公示或者告知派遣员工,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二)乙方应当督促和教育派遣员工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忠于职守,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三)如派遣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可以进行批评教育,需要给予相应处理的,应书面通知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一条派遣员工培训在本合同期限内,由甲方对派遣人员进行劳动纪律的教育、职业技能的培训以及相关考核,并与甲方在职员工一体化实施,所需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如需对派遣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相关补充协议,由甲方向5乙方支付该项费用,由乙方负责具体的专项培训工作。第十二条工伤赔偿本合同期限内,派遣员工因工伤及/或患职业病造成伤、残、亡等事故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工伤保险规定协助乙方及时办理单位申报和认定手续,为派遣员工落实工伤保险待遇。除此之外,甲方与派遣员工协商确定的其他赔偿金额,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再由乙方转付给该派遣员工。第十三条退工(一)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将其退回乙方: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4、派遣员工同时私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乙双方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及乙方后,或者在额外支付派遣员工1个月的工资后,可以将其退回乙方: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三)甲方基于本条前两款的约定提出退工的,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四)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由甲方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乙方依照其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第十四条辞工(一)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召回相关派遣员工,并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及附件,直至解除本合同:1、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各项保险费用的;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派遣员工权益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员工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派遣员工人身安全的;6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召回派遣员工的其他情形。(二)派遣人员与甲方及/或乙方协商一致,结束在甲方所从事的工作,并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有权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及附件,直至解除本合同。第十五条经济补偿(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额经济补偿,再由乙方及时足额支付给外派人员:1、乙方依照本合同第14条第1款的约定辞工的;2、甲方提出部分或者全部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及相关派遣员工协商一致的;3、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条第2款的约定退工的;4、劳动合同期满的;5、甲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本合同的。第十六条违约责任(一)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各类款项,造成逾期的,除应当立即按约付款外,还应就逾期金额按日向乙方支付的滞纳金。如因此造成乙方向派遣员工支付赔偿金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对派遣员工造成损害的,除应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违约金元之外,还应就乙方已对派遣员工作出的经济赔偿承担全部返还责任。3、在本合同期限内,除有证据证明的非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继续使用派遣员工外,甲方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的行为视为违约,应依法支付相关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并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违约金元。4、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13条第2款的约定提前30日通知退工的,应当依法向乙方额外支付所涉派遣员工的1个月工资。(二)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克扣、挪用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保险费用及经济补偿,造成派遣员工损害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违约金元,并向派遣员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由于派遣员工的原因造成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由此造成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甲方可以选择要求乙方承担不超过的赔偿责任。乙方在承担了该赔偿责任后,有权就此向相关的派遣员工追偿。第十七条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对本合同若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方双方均可依法向阜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7行。第十八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法相抵触的,按新法执行。2、甲、乙双方也可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外派人员批次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开始时生效。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日期:日期:8
本文标题:劳务派遣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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