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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拟在河北衡水安平县城区,开发建设网都嘉园,经甲方认真考察研究决定将此项工程委托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1、本补充协议为建筑市场报建制式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2、本补充协议与报建制式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为准。一、工程概况l、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3、结构类型:4、建筑面积:5、承包单价:6、楼号(层数):楼层建筑面积㎡楼层建筑面积㎡楼层建筑面积㎡楼层建筑面积㎡楼层建筑面积㎡楼层建筑面积㎡7、施工场地条件:三通一平已完成,具备施工条件8、签约时间:9、签约地点:二、工程承包内容按设计施工图中所包括的内容以及双方明确的本工程土建、装饰装修、水、暖、电施工内容。1、甲方直接分包(甩项)项目为:消防、通风工程(消防水、电工程)、电梯及安装(构件预埋除外);楼梯口电表箱、变压器、配电柜及所配电缆(供电部分安装);地基处理(基坑挖土及桩基工程)。2、厨房卫生间器具不安装,只安装水嘴和太阳能热水器喷头。3、防水由甲方指定厂家材料。以上甲方直接分包项目(甩项)内容均由乙方负责预留洞口和安装专业在土建内的预埋管及预埋件。三、工程承包方式1、乙方工程总承包:包工包料(除甲方提供材料外)。2、甲方直接分包(甩项)工程及指定厂家材料见工程承包内容。四、工期1、合同总工期:总工期日历天数为日历天。(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实际开工日期为准)2、开竣工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遇特殊情况导致进场及开工时间延误,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说明延期进场及开工事由。3、节点工期:以施工组织设计为准。4、施工期间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1)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不及时;以及甲方直接分包(甩项)工程对总期的影响造成的延误。(2)甲方提供的地质资料或地下管线、管道材料与现场实际不符而引起的工程处理。(3)因重大设计变更(造价在20万元以上的)造成工程延期。(4)如在施工中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及其他非甲乙双方原因导致的停工工期顺延。(5)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工程顺延。构成以上工期顺延事由的,乙方须于上述事由发生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报甲方授权的现场负责人,否则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催告权,乙方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甲方授权的现场负责人应在7日内核实情况并签字确认。甲方逾期不做答复的,乙方顺延工期理由成立,甲方同意工期顺延,不追究乙方任何责任。构成以上工期顺延事由的,造成停工、窝工等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5、乙方因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而返工,重新施工等造成的延误工期和材料浪费的,乙方自行承担延期交工和材料浪费的违约责任。五、工程质量标准及管理体制1、工程质量等级:合格2、施工验收参照标准: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乙方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的顼目经理相同,项目经理如有变更,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并报建设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变更,否则甲方有权处罚乙方10000元以上的罚款。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隐蔽工程要事先通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报甲方进行验收。乙方应完善隐蔽工程资料,经甲方和监理确认后进行签字,不经甲方和监理人员裣查签认,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处以5000—10000元/次的罚款。隐蔽工程验收前乙方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甲方和监理接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验收。5、对材料试验取样,乙方必须协同甲方和监理人员共同取样进行试验,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重新取样。6、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和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每发现一处(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序且未能限期返工的,甲方有权处以乙方5000—10000元的罚款、停工和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六、合同价款1、本工程根据图纸所含的内容减去甩项部分编制工程总造价,作为乙方的承包总价,工程总造价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大写。2、本工程结算土建部分: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HEBGYD-A-2008)及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HEBGYD-B-2008);安装部分:2008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HEBGYD-C-2008),按照二类工程进行专业取费标准,人工费调增按2010年553号文件执行。价格信息按衡水市2011年12月份造价动态编制工程总造价。(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部分执行2008年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根据衡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当期造价动态编制造价作为变更造价)。如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价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单价为准。(钢材差价上下浮动100元/吨,不予调整。如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如遇政策调整,人材机均按国家政策调整执行。3、甲方直接分包(甩项)工程项目的施工配合费,乙方按甲方直接分包(甩项)工程总价的3%计取,施工配合费不包括资料归档整理,相关垂直运输、二次倒运、机械设备和脚手架使用等。七、工程结算、设计变更洽商1、结算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纪要)、现场签证、工程洽商及其他甲方认可的施工文件,未按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工作以现场签证为准。2、工程设计变更及洽商计算方式:设计方和甲方提出的变更及洽商,或乙方提出的经设计方、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及洽商,按照本合同第五条合同价款结算。3、现场签证按以下程序视为有效:乙方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代表→工程部总工→预算负责人→常务副总。4、工程竣工验收2个月内乙方将工程结算书报甲方审定,若乙方2个月内未上报结算书,甲方有权独立做出结算。八、工程价款支付及额度1、本工程无预付款。2、本工程由乙方垫资施工至单体工程地上三层结顶。(包括±0.000以下部分)3、乙方施工至单体工程三层结顶时,向监理及甲方上报完工程量(含±0.000以下部分工程量),监理、甲方收到报表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支付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额度为已完所有工程量总价款的80%,以后主体每完成三层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乙方每三层结顶向监理及甲方上报每三层完成工程量,监理、甲方收到后5日内签字确认,确认后5日内支付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额度为已完成所有工程量总价款的80%。4、装修阶段每月拨一次款,拨付所完成工程量总价款的85%。5、工程完工后,7日内甲方组织内检,内检合格后7日内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价款85%。内检合格7日内甲方组织工程结算(结算在2个月内完毕),结算完毕后15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决算总价的97%。剩余3%为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按国家质保期有关规定执行)30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全部质保金。九、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委托人负责对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工程款项拨付进行控制监督,组织竣工验收及工程交接。2、甲方代表工程部总工预算负责人常务副总和项目总监负责对本工程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认质认价文件等有关文件签认。3、向乙方提供六套施工图纸(包括竣工图)。4、确保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即水、电、路通、场地平整。5、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助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9、协助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10、协助处理施工工程涉外关系及办理相关手续。11、因工程手续问题造成的误工费用,由甲方全部负责。12、按本合同有关条款及时拨付工程款。十、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派驻现场项目经理应接受甲方及监理公司对工程实施监督的全部工作。2、进场前向发包方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表。3、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甲方确认的工程变更、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规定、施工标准进行施工。4、向甲方和监理提供施工场地办公房屋。5、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6、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7、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筑垃圾及时外运。9、积极配合其他专此的施工,做好各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10、电梯安装完成后不得作为运输施工物资的工具使用。十一、材料要求1、在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材料、构件等全部由乙方负责筹措和购买,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在施工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厂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购买。乙方所有购置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有出厂合格证和材料试验报告。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入员检验并签证后,才能使用。2、所有施工材料乙方在衡水安平县或择近不择远的原则做实验,材料样品由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护送至实验室。3、钢筋厂家要求选用邯钢、邢钢或安钢。十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乙方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6J59—99)《建筑机槭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一8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GSO一91)等技术规范进行安全文明施工。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项目经理及各管理人员、各特殊工种必须具各相应的资格持证上岗。3、乙方施工期间要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则施工,无论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十三、劳务要求1、为确保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乙方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要求)。2、乙方应与施工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意外保险金,提供健康证明。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工程形象进度报表中必须有各工种施工队长签字,以确保农民工工资正常发放。十四、水电供应甲方负责提供水源和电源,水、电源甲方接至施工用地红线范围内,并做好变压器及一级配变电箱(其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水、电源至施工现场的管线设施由乙方负责安装(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水电表安装后,甲乙双方共同抄验并记录签证,乙方计量按安平县价格向当地相关部门交付水电费,乙方施工时注意用水、用电安全并节约用水用电。十五、工程保修期及保修责任1、工程保修期(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2年。(3)供热采暖为2个采暖期。(4)建筑装修、电气、设备安装、给排水、喷淋为2年。2、保修金退还方式工程完工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30日内甲方返还乙方全部质保金。保修期间保修金不计利息。工程交付使用后,乙方派驻相应的专业人员进行正常维修,每专业不少于2名,时间不少于6个月。3、保修期间责任保修期间乙方保修的工程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以电话、传真、邮递快件等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3日内安排人员到现场维修并予以解决问题,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施工人员修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十五、设备要求本工程项目所用的主要设备除甩项外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协商,并经甲乙双方同意后由乙方采购。十七、其它要求l、合同签订乙方进场后,十天内向甲方缴纳保证金180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每栋楼3万元人民币,共计六栋楼),履约保证金在首次工程付款时全部按时返还。(如未能按时缴纳,此合同视为无效合同。如本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因甲方原因,未能如期开工,则甲方如数退还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付息,甲方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2、本工程乙方不得转让,不得分包,如发生以上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切责任由乙方负责。3、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表、投标承诺书及甲方工程管理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本协议未
本文标题:合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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