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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法律体系下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研究作者:程润海学位授予单位:哈尔滨工程大学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陈爱英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研究2007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是指对某些特定行业、领域或在特定条件下,允许一定的垄断组织、垄断状态或垄断行为可以合法存在的法律制度。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是对垄断的积极作用的认可和保护,是维护有效竞争、追求反垄断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有机统一的一种必然选择。各国借助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推动技术革新、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是国家政治、经济、政策利益平衡的选择。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反垄断法,预示着对反垄断法的研究要进入如何有效实施的新阶段。科学合理界定反垄断法的实施范围对充分发挥该法的作用极为重要,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方面就是关于适用除外制度的设定和适用。本文从适用除外制度的概念界定入手,首先分析“合法垄断”、“豁免”和“适用除外”的关系。然后,进一步分析适用除外制度的理论基础。从经济学理论方面讲,垄断产生于竞争,竞争存在缺陷,垄断具有合理性。从立法方面来看,反垄断法保护的是竞争机制和竞争秩序,具有典型的不确定性。适用除外制度的出现即能提高反垄断法与本国经济政策的协调性,又能提高反垄断法的稳定性。从这一角度来讲,适用除外制度的创设有利于反垄断法的完善和发展。适用除外制度作为反垄断法的组成部分,要发挥其衡平作用,离不开基本原则。适用除外制度的确立和适用,应当遵循社会整体利益原则、公平、效率、有效竞争和产业政策导向等原则。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发达国家的立法例进行比较研究。从其发展趋势、从适用除外制度的对象入手进行分析,总结各国的立法特点。然后,分析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立法现状。提出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立法完善建议。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一般理论。首先,分析“合法垄断”、“豁免”和“适用除外”的关系,准确界定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含义。然后,分析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特点以及历史发展,初步阐述其合理性。随后介绍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一般理论,从经济学理论方面和法律理论方面,分析适用除外制度的产生原因和理论基础;分析总结确立和适用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基本原则,即社会整体利益、公平、效率、有效竞争和产业政策导向原则。最后,简单介绍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适用范围。第二部分,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比较研究。主要分析比较美国、德国、日本以及欧共体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适用对象。第三部分,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立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分析我国适用除外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完善我国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的思考。针对以上问题并提出完善适用除外制度的立法建议。并通过有效实施适用除外制度发挥其作用。2.期刊论文齐虹丽市场失灵与日本反垄断法中适用除外制度的界限-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17(4)从反垄断法的直接目的与最终目的可以看出,它所应当维持的市场机制是在动态与静态二方面均可有效地配置资源的机制.市场机制在这二个方面的功能各所不同且又独立地对反垄断法产生强烈的影响.本文从市场失灵与日本反垄断法中适用除外制度的界限入手,讨论政府在纠正市场失灵时所采用的重要的法律手段反垄断法中适用除外制度与市场机能同样是有界限的,因为我们不能推定或确定适用除外的范围.3.学位论文彭美凤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研究2008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是对某种形式上违反反垄断法一般禁止性规定的行为,因其符合法律的特别规定而按照一定的程序从反垄断法规定的适用中排除出去,不再被责难与制裁的制度。它是各国反垄断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它的内容也随着各国经济形势的变化而不断发展。本文通过研究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对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的立法实践,总结出适用除外的一般范围和情形、适用除外制度的特点和变化发展趋势及适用除外程序控制的两种模式,并将之运用到对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规定的评价与完善上。本文共分四个部分完成上述内容。第一部分介绍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基础理论。笔者首先阐述了适用除外制度的产生与合理原则的关系,接着阐明了本文对于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理解及其分类和性质,最后从法理学、经济学和政策学三个方面论述了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存在的合理性。第二部分属于对适用除外制度实体内容的比较研究。通过考察美国、欧盟、德国和日本关于适用除外的立法司法实践,总结出特定领域的行为、特定主体的行为和特定类型的行为三大适用除外范围与情形及其豁免原因,得出适用除外制度存在不确定性的特点并且适用除外范围有逐渐缩小的发展趋势。第三部分属于对适用除外制度程序内容的比较研究。该部分通过总结欧盟、德国、日本和美国的历史实践,归纳出事先核准与事后审查相结合模式和事后审查主导模式两种程序控制模式,并对两种模式的优劣进行了对比分析。第四部分发表本文对于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规定的看法。在第二、第三部分的研究基础上,分别从适用除外的立法模式、适用除外的范围以及适用除外的程序控制三个方面对我国的立法进行检讨,得出以下结论:我国在立法模式上应该欧盟化;在适用范围上基本合理但在适用条款上应该细致化;在程序控制上应该采取事先核准与事后审查相结合的模式。4.期刊论文李亮国.王艳林.Liliangguo.Wangyanlin农业在反垄断法中的适用除外研究(上)——中国反垄断法第五十六条之解释-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3(4)中国反垄断法顺应当代世界市场经济的通行规则,在第五十六条给予农业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中国反垄断法第五十六条,从逻辑结构上分析,包括四个方面的问题:1.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2.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3.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4.不适用本法之法律适用问题等.本文研究的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是中国农业在反垄断法中适用除外的主体.对此进行的类型化研究表明,在已有政策层面的认知和选择,犹如一块绚丽的调色板,融合了各种不同的利益平衡.5.学位论文杜仲霞论我国反垄断立法中的适用除外制度2006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作为反垄断法的一项基本制度,在各国反垄断立法中都有规定。适用除外制度的生成对反垄断法协调垄断和竞争的关系具有特殊的意义。反垄断法的主要目的是禁止和限制垄断,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然而,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垄断对经济生活具有巨大的破坏性,另一方面,垄断又能带来规模经济效益,进而促进技术创新;某些特殊行业和领域的垄断还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维护公共利益,节约生产成本。因此,各国反垄断法都毫无例外地规定了适用除外制度。适用除外制度生成的基础包括经济学基础、哲学基础和法学基础。社会公益、公平与效率的平衡、道德价值则是反垄断法谋求的目标。从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对象来看,主要集中在特定行业(如自然垄断行业中的公用企业、农业、银行业、保险业、体育等根据其他法律的规定所进行的某些限制竞争行为)、特定卡特尔(主要包括合理化卡特尔、结构危机卡特尔、中小企业卡特尔、出口卡特尔等)、行使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为和特定的组织(如工会、消费者协会、合作社等的实施合法行为)。近年来,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各国也纷纷修改反垄断法,缩小适用除外的范围。自然垄断行业中的电信、电力、铁路等行业的适用除外都逐渐被各国废止,另外对卡特尔的豁免也日渐趋严。适用除外制度既包含实体法规定,又包含特有的适用程序。其中德国和欧共体的豁免程序规定的最为具体,值得我国反垄断法借鉴。我国反垄断法正在制定当中,如何规定适用除外制度直接关系到反垄断法的实施效果。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主要涉及到适用除外制度的立法原则、适用除外的范围、适用除外的立法体例、豁免的适用程序等方面。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应以经济全球化和加入WTO为背景,同时也应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的国情。既要吸收欧共体竞争法的最新发展成果,又要关注俄罗斯、乌克兰等转型国家反垄断法立法的经验和教训。另外,还要注意协调反垄断法和相关行业性法律之间的关系。反垄断法是一般法,相关行业性法律是特别法。在后者不与前者立法意旨冲突的情况下,后者优先适用。适用除外主要规定在反垄断法当中,以相关行业性法律作为补充。反垄断法适用除外规定的范围要适当,不能过宽,否则会限制反垄断法正常功能的发挥。笔者认为,我国适用除外制度的实体方面应考虑:首先,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应当允许农民在生产、销售、储存、加工等各方面的联合和互助活动,加强农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其次,银行业、保险业领域的特定行为可适用除外;第三,在垄断协议中,应当将标准化卡特尔、不景气卡特尔、出口卡特尔及提高科技创新的卡特尔等列入适用除外。另外,行使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为和行业协会也应适用除外,但考虑到这两者可能存在滥用权利的行为,也应相应地运用反垄断法对其进行规制。在适用除外的程序方面,首先,豁免制度要建立直接适用的制度。其次,我国反垄断法应专门设立一个有高度权威性和高度独立性的反垄断执法机关,并赋予其以准司法性。同时,考虑到我国地域辽阔,该机关宜采取适当分权的模式。6.期刊论文王茂林.WANGMao-lin论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西部法学评论2009,(1)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是反垄断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各国反垄断立法中均得以确立.美国、德国、日本和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比较完善,且各具特色.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形成根源于垄断对经济发展影响的两面性.适用除外制度与一国的政治、经济和国际关系密切相关,对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阐述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理论基础,比较国外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内容,对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了完善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建议.7.学位论文段志锦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理论研究2007反垄断法作为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宪法”,对社会经济自由、公平和有效竞争秩序的建立以及国民经济的协调和有序发展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而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作为反垄断法的一项基本制度,在处理规模与效率、垄断与竞争的关系中凸现出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也正因为如此,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都从立法选择、适用对象、执行程序等方面积极确立了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纵观当今世界各国反垄法,不管是美国的《谢尔曼法》,德国的《反限制竞争法》、日本的《禁止垄断法》、欧盟的竞争法、还是我国的《反垄断法》,尽管各国法律存在差异,但在反垄断法中规定适用除外制度却反映出国际化与统一化的趋向。各国都承认垄断在现实经济中,不但有其存在的必然性,而且也有其合理性和历史进步性,因而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对部分自然垄断行业或有利于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垄断行为规定适用除外,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整体效益。我国反垄断法在社会各界的千呼万唤中,终于在2007年8月出台,其中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和经营者集中等方面的规定体现了我国反垄断立法规制的主要内容,但反垄断法对于适用除外制度的规定尚不完善,仅仅是对个别经营者集中类型进行了规定,辅之以笼统地对于知识产权等特殊行业的适用除外规定。本文试图通过对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概念、特征、功能等基本理论分析,从经济基础、政策基础、法学基础、道德基础四方面阐述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生成的合理性,在比较世界各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基础上,对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现实因素和立法背景进行考证,进而提出对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完善的建议。8.期刊论文彭越林.PengYuelin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初探-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8,20(12)反垄断法是规范市场行为、维护竞争秩序的市场经济宪法;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是反垄断法中最能体现其特征的制度之一.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具有立法形式多样性、立法内容普遍性和变动性等法律特征.在经济全球化和法律趋同化的进程中,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也会逐渐趋于协调,发生一些重大变化.探讨和研究其发展趋
本文标题:WTO法律体系下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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