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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格赖斯原则格赖斯理论:从“古典”向“新”的发展•格赖斯会话含义理论对语言学和逻辑学都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继格赖斯之后,很多学者在弥补“合作原则”的不足方面作过努力:(一)用“礼貌原则”拯救“合作原则”(二)改造和重构新的会话含义原则。•一批持接受“合作原则”,致力于修正、完善格赖斯的“会话含义理论”的学者,如盖兹达(Gazdar)、荷恩(Horn)、阿特拉斯(Atlas)、列文森(Levinson)等,做了许多有成效的研究工作。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古典格赖斯会话含义理论”,发展为80年代的“新格赖斯会话含义理论”•(1)数量准则(Themaximofquantity):指所提供的信息的量。①所说的话应包含为当前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②所说的话不应包含多于需要的信息。•(2)质量准则(Themaximofquality):所说的话力求真实,尤其是:①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②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3)关系准则(ThemaximofRelevance):在关系范畴下,只提出一个准则,即所说的话是相关的•(4)方式准则(ThemaximofManner):清楚明白地说出要说的话,尤其要:①避免含混不清;②避免歧义;③要简短(避免冗长)④要有序。利奇:礼貌原则•(1)得体准则:减少表达有损于他人的观点。•尽量少让别人吃亏,尽量让别人多得益。•(2)慷慨准则:减少表达自己的观点。•尽量少让自己得益,尽量多让自己吃亏。•(3)赞誉准则:减少表达对他人的贬损。•尽量少贬损别人,尽量多赞誉别人。•(4)谦逊准则:减少对自己的表扬。•尽量少赞誉自己,尽量多贬损自己。•(5)一致准则:减少自己与别人在观点上的不一致。•尽量减少双方的分歧,尽量增加双方的一致。•(6)同情准则:减少自己与他人在感情上的对立。•尽量减少双方的反感,尽量增加双方的同情。简介•荷恩(LaurenceHorn),美国耶鲁大学教授,美国语言学会会员。•著作:ANaturalHistoryofNegation2001TheHandbookofPragmatics2004ExplorationsinPragmatics2007TheExpressionofNegation2010一、荷恩两原则•霍恩在1984年发表《语用推理新分类初探——基于Q原则和R原则的会话含义》,首次提出他的两原则模式:Q原则和R原则。•他在1988年的《语用学理论》和1989年的《否定的自然历史》中进一步阐述了这种理论。1.两原则内容•Q原则(基于听话人):你的话语要充分(参照第一数量次则)说得尽可能多(在符合R原则的前提下)下限原则,诱发上限会话含义•R原则(基于说话人)你的话语应是必要的(参照关系准则、第二数量次则、方式准则)只说必须说的(在符合Q原则的前提下)上限原则,诱发下限会话含义•Q原则提示我们:“说话人说p时,意味着极限是p”这就为听话人提供了一个理解话语的上限。•R原则反过来提示我们:“说话人说p时,意味着不只是p”,这又为听话人提供了一个理解话语的下限•从Q原则中知道,所接受的话语已是信息的极限,从R原则中知道,这样的话语是发话人认为是最经济的。•荷恩的两原则就是引导人们从最小极限化的表达形式中得到最大极限化的信息内容。2.荷恩等级关系•等级会话含义(scalarimplicature)是基于Q原则的会话含义的首要例证。•假设有一个包含几个成分的数量等级(quantitativescale),例如all,most,many,some,few代替•一个比较清晰的定义是莱文森(l983)提供的,他把“数量等级”叫做“语言等级”(Linguisticscale),并界定如下:一个语言等级包括同一语法范畴的一组可替换词语(alternatives),或对立成分,并按信息量程度(degreeoginformativeness)或语义力度(semanticstrength)排列。这种等级将采用下列由语言表达式,或等级谓词(scalarpredicates),e1,e2,e3...en,组成的有序集合的形式。•实际上,荷恩的意思是,包含其他成分的句子都衍推包含末尾成分的句子。当这些句子为真时,包含末尾成分的句子必真。如果倒过来,从逻辑上讲,就不一定了。•数量等级中只有hot,warm,或者cold,cool,而没有hot,cold,因为使用同一个数量等级中词语的句子要具备衍推关系,这一条规定把严格反义词,排除在数量等级之外(1)Thissoupishot(2)Thissoupisnotcold(3)Thissoupiscold3.语用分工•(1)Xismeetingawomanthisevening·•(2)Ibrokeafingeryesterday.•荷恩认为,这种不同理解是因为不同的原则在起作用。在理解(1)时,起作用的是Q原则,所以听话人推断不能超越上限;在理解(2)时,起作用的却是R原则,听话人有权作出超越上限的推理。•后来,他提出这两条原则是有分工的,它们分别负责各自的领域。他把这叫做“语用分工”,(thedivisionofpragmaticlabor)•在1988年的文章中,荷恩明确地把Q原则说成是“把信息内容最大化的基于听话人的经济原则”,R原则是“把形式最小化的基于说话人的经济原则”。这就是说,Q原则是关于内容的,说话人如果遵守这条原则,就要提供充足的信息;而R原则是关于形式的,应用这条原则的说话人会采用最小的形式,听话人则相应地要根据常规,推断出比字面意义更强的信息。4.荷恩考察的语言现象•(1)元语言否定•一般否定,表示“原来的叙述太过分了”,而元语言否定,则表示“不够充分”,通过语音手段实现,“强项成立”如hedidn'teatthreecarrots→heatefourofthem.•(2)避免使用同义词•Leestoppedthecar.Leegotthecartostop.•(3)间接言语行为句•Canyoupassthesalt?•列文森,英国剑桥大学教授•列文森在概括这批学者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于1987年发表的《语用学和前指代语法》(pragmaticsandthegrammarofanaphora)的论文中提出了列文森会话含义“三原则”•他又在1991年发表的一篇再论前指代规律的论文中正式把列文森三原则称之为“新格赖斯语用学机制”(Neo-Griceanpragmaticapparatus)。二、列文森(StephenLevinson)1.三原则内容•(一)数量原则说话人准则:不要提供比你掌握的世界知识所允许的程度更弱的陈述,除非提供更强的陈述会与信息量原则冲突。听话人推理:把说话人所作的陈述看成是与他知识一致的最强的陈述,因此:(i)如果说话人说A(W),且〈S,W〉形成“荷恩等级关系”,以至A(S)衍推A(W),则可推导出K~(A(S)),即说话人知道较强的陈述是不能成立的;(ii)如果说话人说A(W),而A(W)并不衍推内嵌句Q,但Q却为一个较强的陈述A(S)所衍推,且{S,W}是一个对比集,则可推导出~K(Q),即说话人不清楚Q是否可以成立。•例一:〈all,some〉•设有分别包含all和some的句子:•〈1〉Allofthemarestudents.•(他们全部是大学生)•〈2〉Someofthemarestudents.•(他们中有些人是大学生)•在这里,〈1〉衍推〈2〉;如果说话人说〈2〉,表示他知道说〈1〉是不符合事实的。例二:{Know,believe}设有分别包含know和believe的句子:〈3〉IbelievethatthereislifeonMars.(相信)〈4〉IknowthatthereislifeonMars.(知道)•在这里,动词believe和know构成荷恩等级关系〈S,W〉,believe为弱项,know为强项。说〈3〉时,W(believe)不能衍推宾语从句Q(火星上有生命),而说出〈4〉时,S(know)却衍推宾语从句Q(火星上有生命)。因此,当说话人说出〈3〉时可推导出含义〈5〉:〈5〉Idon'tknowthatthereislifeonMars.(我不知道火星上是否有生命)即说话人不知道宾语从句Q(火星上有生命)是否可成立。(二)信息量原则•说话人准则:最小化准则(theMaximofMinimization)“说得尽可能少”,即只提供实现交际目的所需的最少语言信息(同时遵循数量原则)。•听话人推理:充实规则(theEnrichmentRule)通过寻找最具体解释(直到认定说话人意图所在为止)的方法扩展(amplify)说话人话语的信息内容。具体地说:(a)假定指称对象或事件之间存在定型关系,除非(i)该假定与已确认的情况不符;(ii)说话人违反最小化准则,选择了冗长的表达式。(b)如果与已确认的情况相符,假定句子所论述的“对象”实际存在。(c)避免会增加所涉及实体的解释(即假定指称经济性);具体地说,即对弱化名词短语(代词或零形)作同指解读。信息原则的推导•〈1〉常理型推导:•Johnsaidsomethingtothenurse.(A)约翰对那位护士说过某件事→Johnsaidsomethingtoafemalenurse.(B)约翰对一位女护士说过某件事•〈2〉联系型推导:•Maryboughtanewskirt.Thezippernowdoesn‘twork.(A)玛丽买了一条新裙子。拉链坏了→Mary’snewskirthasazipper.(B)玛丽的新裙子有一条拉链。〈3〉联袂型推导:•Johnandhiswifeboughtanewcar.(A)约翰和他的妻子买了一辆新车。→Theyboughtonlyonecar,notoneeach.(B)他俩只买了一辆车,而不是每人各买了一辆。〈4〉隶属归类型推导:Thelittleboywasstillmissing.Themotherwasworried.(A)那个小男孩仍下落不明。那位母亲十分焦急。→Themotherwasthemotherofthemissingboy.(B)那位母亲是那个下落不明的小男孩的母亲。〈5〉条件完备型推导:•IfyoucanshowmeyourIC,Iwillletyouin.(A)如果你能向我出示IC,我就让你进去。→IfandonlyifyoucanshowmeyourIC,Iwillletyouin.(B)当且仅当你向我出示IC的条件下,我才会让你进去。〈56〉模式型推导:•Jackpushedthecarttothecheckout.(A)杰克推着购物车来到出口的计价处。→Jackpushedthecartfullofgroceriestothecheckoutofthesupermarketinordertopayforthem.(B)杰克推着装满食品杂货的购物车走到超级市场出口的计价处,以便付款后离去。•实际上,信息原则包括以下两个方面:说话人的表达倾向于最小极限化和听话人的理解力求把话语信息扩大到最大极限化。•请注意:列文森的量原则和信息原则是两条既对立又统一的原则。根据量原则,说话人如果未说出语义强度大或信息量充足的话语,那就意味着他要表达跟这句话不同的意思,由此可推导出量含义。与此相反,根据信息原则,说话人如果说出语义强度小或信息量不足的话语,那就是他意欲让听话人按常规关系推导出具体、确切的信息含义。(三)方式原则•说话人准则:不要无端地选用冗长的、晦涩的、有标记表达式。•听话人推理:如果说话人选用了冗长的、有标记表达式M,他的意思跟选用无标记表达式U时的意思不一样——具体地说,他是在设法避免U的定性联想和信息量含义。•方式原则是通过话语异常的表达形式来推导有关含义的。例如:〈1〉Johnopenedthedoor.〈2〉Johncausethedoortoopen.•这两句话都表示“约翰把门打开了”,但〈1〉表示通常的开门动作〈2〉是有标记成分,暗示约
本文标题:新格赖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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