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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库专用1合同法教案主讲:尹亚姝嘉兴广播电视大学二00七年九月电子教案文库专用2合同法立法历程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至此一部统一的合同法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这部法律的出台,在我国立法史上留下可圈可点的一笔。条文多达428条,借鉴了各国先进立法经验,在我国现有法律当中是罕见的。文库专用3合同的定义来源大陆法系的合同定义来源与罗马法。认为合同是当事人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合意。英美法系强调的却是当事人对要约的“允诺”。文库专用4在我国古代,“契”与“约”最初是分开用的“契,刻也。刻识其数也。”--《释名.释书契》“约,缠束也,从系,勺生。”--《说文》文库专用5合同法概述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第二节合同法的概念和性质第三节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第四节合同的分类文库专用6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文库专用7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文库专用8合同法的概念广义: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由立法机关通过严谨的立法技术创制的、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的、以合同法命名的基本法,可以称为合同法典。文库专用9合同法的概念广义: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由立法机关通过严谨的立法技术创制的、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的、以合同法命名的基本法,可以称为合同法典。文库专用10调整对象和范围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法只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文库专用11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本质上是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合同法是民法体系中的单行法其作用主要表现为:1、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3、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文库专用1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第三条)自愿原则(第四条)公平原则(第五条)诚实信用原则(第六条)保护公序良俗原则和合法原则(第七条)文库专用13平等原则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地位。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文库专用14自愿原则缔结合同的自由选择相对人的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决定合同方式的自由合同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要受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文库专用15公平原则公平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它要求当事人双方的利益要平衡。由于公平概念的模糊性,从而也授予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集中表现公平原则的主要有两个制度:情势变更制度显失公平制度和重大误解制度文库专用16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中极为重要的原则,在大陆法系,常被称为“帝王规则”。以善意方式形势权利和履行义务。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解释法律和合同。案例链接文库专用17保护公序良俗原则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公序:社会的公共秩序。善良风俗:一定社会应有的道德准则,在我国通常称为“社会公德”。文库专用18合法原则《民法通则》第六条《合同法》第七条主要指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文库专用19合同的分类把握各类合同的差别。通过划分认识一些合同关系的主要环节。正确处理不同的合同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文库专用20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实践合同指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文库专用21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要式合同: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外合作企业合同许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不要式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均为不要式合同,这也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一个体现。文库专用22主合同与从合同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依附关系分类。如保证合同相对于主债务合同而言即为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随之无效。文库专用23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在风险的负担上不同。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后果不同。文库专用24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为对价。义务内容不同。主体要求不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不同。文库专用25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有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和内容的合同。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指法律上未确定名称与内容的合同。可分为:纯无名合同、混合合同、准混合合同。文库专用26为本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第三人为参加合同的签定;在合同的有效期内,第三人可独立行使该权利,又称为收益人。合同须经第三人同意才对第三人产生效力。文库专用27本合同与预约合同凡当事人约定将来设立将来设顶一定合同的合同是预约合同,有称预约。凡为了今后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是本合同,有称本约。我国尚未明文规定。不能将预约简单的理解为不受法律约束的意向书、意想协议等。文库专用28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这是根据合同必要条款是否有法律直接规定来划分的。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如:运输合同实践中大部分是非格式合同。文库专用29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确定合同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确定的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订立合同时尚未确定的合同。合同一般都属于确定合同,特殊的情况属于射幸合同。如:保险合同、彩票购买合同。文库专用30合同的订立概述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要约承诺特殊的缔约形式合同的内容缔约过失责任文库专用31三、订立合同的程序(一)要约1、要约的概念和条件(1)要约的概念: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的条件:A、内容具体确定。B、表明要约人受该要约的约束。(3)分辨要约引诱、要约邀请。判断悬赏广告等。2、要约的生效:到达受约人。文库专用32(二)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1、构成承诺的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3)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2、关于迟延承诺与承诺内容的变更。3、承诺的方式:通知为主。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的承诺的除外。4、承诺的生效:到达主义。5、承诺的撤回:成年到达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要约人。文库专用33合同成立的要件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当事人。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文库专用34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文库专用35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国家主动干预的程度不同对能否适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态度不同。文库专用36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代理文库专用37要约在国际商贸实践中亦称发盘或出盘,在商业活动中有时也叫发价、出价或者报价。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须是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文库专用38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与要约的区别:1、法律规定2、当事人是否愿意受法律约束3、是否包含合同主要条款。4、交易习惯5、其他因素文库专用39第三节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的生效(一)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是生效。(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在批准等手续办理后生效。(三)附条件、附期限的合同,在条件、期限成就时生效。文库专用40二、合同的生效要件1、主体合格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文库专用41三、无效合同(一)全部无效的合同1、欺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1)欺诈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诈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如下:第一,欺诈方具有欺诈的故意。第二,欺诈方实施欺诈行为。第三,被欺诈的一方因欺诈而陷入错误。第四,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作出了意思表示。文库专用42(2)胁迫所谓胁迫是以将来要发生的损害或以直接施加损害相威胁,使对方产生恐惧并因此而订立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应符合以下几个要件:第一,胁迫人具有胁迫的故意。第二,胁迫者实施了胁迫行为。第三,受胁迫者因胁迫而订立了合同。第四,胁迫行为是非法的。文库专用43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这种合同特点主要包括:第一,当事人出于恶意。第二,当事人之间互相串通。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文库专用44(二)部分无效的合同(如合同中免责条款)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文库专用45四、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又称为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它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其法律特征表现在:1.可撤销的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重大误解而使其表示出来的意思与其真实意思不符。2.必须要由撤销权人主动行使撤销权,请求撤销合同。3.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以前仍是有效的。4.可撤销合同在《民法通则》称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也就是说对此类合同,撤销权人有权请求予以撤销,也可以不要求撤销,而仅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文库专用46五、效力待定的合同指合同虽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其效力尚未确定,一般经有权人表示承认后才能生效的合同。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的追认。2、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合同成立。4、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事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文库专用47六、合同无效和被撤消的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2、赔偿损失3、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文库专用48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概念二、合同履行的规则(一)一般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二)合同条款不明时的履行规则1、质量: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报酬:按照合同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执行。3、履行地点: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的履行。4、履行期限:可随时履行,但必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费用: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文库专用49(三)价格调整时的履行规则1、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调整价格的,按照交付时的价格履行。2、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遇价格下跌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的或者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跌时,按照原价格执行;文库专用50(四)合同涉及第三人时的履行规则1、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2、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文库专用51(五)合同履行的其他规则1、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未通知债务人,致使债务人无法履行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提存。2、提前履行:除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外,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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