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摘要索赔是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我国与国际惯例接轨出现的新问题。如何完善我国施工索赔是建筑企业的重要课题。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工程索赔意识薄弱的主客观表现,探究造成我国索赔管理落后现状的原因,进而提出提高我国索赔管理水平,改善我国索赔现状的具体措施:首先加强索赔意识;其次,加强管理;再次,提高经营管理队伍的素质,是解决我国索赔人才匾乏问题的关键,许多国际工程项目通过成功的索赔,可以创造出利润达到工程造价的10%~20%的经济效益。。索引关键词:工程项目;施工索赔;索赔现状;索赔措施StudyonSituationandCountermeasuresOfconstructionclaimsABSTRACTClaimisanimportantelementofprojectmanagement;it’sanewproblemofChinawithinternationalpractice.Howtoimproveourconstructionbusinessconstructionclaimisanimportantissue.Throughanalyzingtheperformanceoftheweakinourcountry’ssuefordamages,thisarticleinquiredintoobjectiverootcausingbackwardnessinourcountry’ssuefordamages,thenproposedtheconcretemeasuretoenhancethelevelandimprovethepresentsituationofourcountrytosuefordamages.First,thestrengthensconsciousnessofsuesfordamagesisimperative;Nest,thestrengthensthemanagement,andthedocumentsmanagementisthekeyroadwhichmustbetakentostrengthensuesfordamagesthemanagement;third,enhancingthequalityofmanagementtroopisthecruxtosolvethetalentedpersondeficientinourcountry,suefordamages.Keywords:Objectofconstructionproduction;Theconstructionsuesfordamages;Claimdamagesthepresentsituation;Claimmeasures第一章绪论1.1选题背景及意义索赔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建筑行业与国际惯例接轨出现的新问题。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与国际接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工程索赔就变得尤为突出。索赔在工程项目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一些项目管理专家说:一项工程是否有效益,在很大程度上看承包商能否对索赔运用自如。工程索赔在国际建筑市场上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的和有效的手段。许多国际工程项目通过成功的索赔能使工程收人的改善达到工程造价的10%一20%,有些工程的索赔额甚至超过了工程合同额本身,但工程索赔及其管理还是我国工程建设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在国内还存在各方面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工程索赔意识薄弱的现状,探究造成我国索赔管理落后现状原因,进而提出提高我国索赔管理水平,和改善我国索赔现状的具体措施。1.2索赔在国内外发展概述1.2.1索赔在国外的发展由于工程建设实践的需要,国外对工程索赔的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十分重视,这方面的工作也开展得比较早,至今在国际上应用仍非常广泛的管理费索赔公式,即源于1960年美国“合同纠纷仲裁团(BCA)”对Eichleay公司索赔案的仲裁。早在1960年,美国享有“管理之父”美誉的泰勒即开始了对生产率降低损失的初步定量研究;1989年,托马斯对建筑工程因材料管理不善而造成的生产率降低进行了研究,提出了生产率影响系数的概念,一些著名的公司、机构也对生产率降低损失进了不少定量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成果,可用于生产率损失索赔的分析和计算。纵观国外对索赔的定量研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大都流于局部、细节,而失之整体、系统,较少定量研究,国外对索赔的定性分析进行得更为充分些。这方面的专著己有不少,如罗伯特所著的《Asce,Cost一Estimatingprinciples》,乔治和弗朗西斯所著的《Con’IractorsConstruction一ClaimsAvoiding》高登和艾德霍德所著的《Predic’TingContract’SuretyBondClaimsUsingContrecorFinancialData》,但这些著作一般都侧重于对索赔进行合同法律上的责任分析,有时还紧密结合具体的合同条件。时至今日,可以说国外的专家、学者已经对工程索赔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研究。关于工程索赔方面的著作也出版不少,其中比较著名的有:JamesJ.Adran著的《ConstructionClaims》,VincentPowell-Smith和DouglasStephenson和著的《Construction’sClaim》以及VincentPowell-Smith和JohnSims合著的《BuildingContractClaims》等等[1]。1.2.2索赔在国内的发展相对于国外的研究工作,国内对国际工程索赔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己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著作大都是对索赔进行一般要领性的叙述,或是具体经验的总结,或是结合工程实例对索赔进行定性的分析和说明,而对索赔的系统理论分析和定量研究却很少。国内已出版的著作中,以《国际工程承包经营管理策略》、《建筑工程索赔》等对工程索赔的论证详细,但内容多为基础知识的介绍和理论性的叙述,几乎没有具体方法的研究。虽然理论工作者和工程界人士越来越重视索赔问题但是我国对索赔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国内对施工延误索赔研究主要是从案例角度对索赔做了一些分析,文献的内容主要放在索赔的合同分析和责任划分以及工期延误分析上,再结合施工管理中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一些索赔分析评价的原则和方法,在费用索赔分析方面也开始有所涉及[2]。1.3国内外施工索赔的现状1.3.1施工索赔在我国现状我国工程索赔是从20世纪80年代在云南鲁布革引水发电工程首次采用国际工程管理模式中出现而开始的,索赔概念也自此进人中国。经历了近20多年的风风雨雨,工程索赔管理工作已取得了长足发展,获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索赔无论在数量或金额上都呈不断递增的趋势。倍受业主、承包商及有关部门的关注。是否运用索赔以及索赔是否运用得当,直接关系自己的利益、生存和发展。但工程索赔及其管理还是我国工程建设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我国工程企业对索赔的现状可描述如下[6]:1.3.1.1对索赔概念普遍存在模糊认识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有些人或部门对索赔概念认识不够,大惊小怪,认为发生索赔,就必受法律的惩罚,负刑事责任,从而采取一些违背常规的手段,以至损失更大。事实上,在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管理比较发达的国家,没有一项合同是没有发生索赔就结束的。索赔是一项正当的权利要求,是一项正常业务。有根据、有章法的索赔要求是在正确履行合同基础上本应该得到的合理补偿。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索赔没有全面的、正确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没有将施工索赔管理纳入整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过程中。施工索赔意识薄弱,在出现问题时才开始研究合同中的索赔条款,收集所需施工索赔的原始依据,从而陷入施工索赔的被动局面,影响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另外对施工索赔的方法、程序不明确,施工索赔的工期、金额计算不规范、不科学。1.3.1.2索赔专门人才缺乏有关专家认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而合同管理的关键又是索赔管理。索赔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参与索赔管理工作的人员既要熟悉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各种条例,又要具有相当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能全面掌握施工的各个环节,同时还需具备一定的财会贸易、公共关系等在内的知识,这样才能使索赔有理有据。而在我国建筑施工企业,“T”型人或“金字塔”型人缺乏,企业内部知识结构不合理、知识素质不高;懂经济管理的人才甚缺。1.3.1.3索赔经验及索赔实例资料贫乏索赔管理虽在我国经历了二十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解决了不少的事件。但其经验还处于探索期间,其研究处于理论研究阶段。比如,对工程索赔的计算,采用网络分析法和比例计算法。前者比较复杂,一般不常用,而后者虽简单、方便,但其不满足业主指令采取加速措施或删减工程量等条件,而且操作时,人为因素较多,所以也不能全面反映索赔的合理性。近年来,由于法律的不断健全,以及人们法制观念与意识的逐渐加强,施工索赔逐渐被国内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所认识和重视,但对于施工索赔及其索赔管理还缺少经验。只注重施工索赔意向的提出,不知道如何进行运作,使得对施工索赔的方法、索赔依据的保管及收集、索赔的程序及计算不科学、不规范,存在不会索赔现象。1.3.1.4“人情纽结”较严重在我国建筑市场领域里,承包商和业主、监理方之间存在较严重的“人情纽结”。承包商为了今后能在未来工程中取胜或不必引来一些麻烦,对业主拖欠工程款、各种指令都照单全收,很少拿起法律的手段来赢得自己的利益。1.3.2对现状的分析虽然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已实行多年。但不合理的行政干预、地方保护、行业垄断等使我国的市场经济仍然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的影子。不尊重合同、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的现象在建设行业中表现得还很突出在。上述情况的出现主要是以下几方面原因:1.3.2.1法律意识淡漠,索赔意识不足施工索赔对提高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有很大的作用,但目前我国工程项目企业在施工合同管理、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都存在着松散、计划实施不严密的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正确的工程进度网络计划、没有完整的施工记录、没有建立健全索赔管理机制,因而缺乏施工索赔所要求的基础,降低了索赔成功的机会。施工企业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束缚,习惯于接受国家下达的计划任务,不习惯竞争,缺乏市场意识。承包商未就已存在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缺乏强烈的合同意识,不懂得合同管理与索赔的重要性,往往从一开始就为以后的工程顺利履行设置了障碍。同时,由于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一旦发生经济纠纷,不会或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也分不清依法赔偿和依法惩罚的界线,很难有利地利用科学的合同管理,进行工程索赔。1.3.2.2索赔未被国内企业重视首先是企业忽视收集索赔证据和准备索赔证明文件,使施工索赔没有可靠的基础和依据。其次是承包商不敢索赔。由于竞标夺标不易,为了保持和业主的良好关系,因此,即使遇到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施工合同以外开支,亦不敢提出索赔。第三是不会索赔。由于缺乏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承包商不懂索赔理论、程序、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以,即使有索赔事件也无力去索赔,更谈不上索赔技巧。1.3.2.3法律尚不健全我国法律尚不健全,有法不依现象十分严重,合同的法律环境不是很好,人们也不习惯用法律手段和合同措施解决问题。关于索赔问题,在合同签订和实施中问题较多,索赔管理的成效不很显著,水平也很难提高。1.3.2.4建筑市场问题我国目前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激烈,过于向买方倾斜,业主在合同中经常会提出较为苛刻的合同条件,而承包商迫于生计,只能接受这样的合同条件。在工程中,承包商处于被动地位,常常为了搞好关系,而不能认真执行合同,不敢向业主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即使承包商想严格执行合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也无法达到目的。承包商面临十分不利的合同签订和实施环境。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非理性行为恶化着工程承包市场环境。1.3.2.5索赔管理方面的问题从建筑企业内部讲,在合同管理和
本文标题:施工索赔论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89026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