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理论文章 > 合同法79996819
合同法目录一、合同法的原则及其合同分类二、合同的订立三、合同的效力四、合同的履行五、合同的变更、转让与权利义务终止六、违约责任七、合同的担保一、合同法的原则及合同分类(一)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遵守公益1、平等原则(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3)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一、合同法的原则及合同分类案例:某建筑公司与该省某建设行政部门就其办公楼改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该法律关系上,合同当事人是(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平等主体;行政隶属)关系。一、合同法的原则及合同分类(一)合同法的基本原则2、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自主自愿地进行交易活动,该原则贯穿于合同的全过程。3、公平原则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平衡合理,责任和风险也要合理分配。一、合同法的原则及合同分类案例:甲监理公司与某省文化局通过招标投标有签订委托监理合同的意向,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自愿原则内容包括(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签订合同;有权选择对方当事人;合同内容由当事人依法自由约定;订立合同绝对自由;自愿选择解决争议方式。一、合同法的原则及合同分类(一)合同法的基本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中,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必须限定在法律和公共利益允许的范围内一、合同法的原则及合同分类(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合同法调整的是狭义的合同。一、合同法的原则及合同分类不受合同法调整的合同:1、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2、行政合同——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3、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4、国际条约——国家或政府之间的协议一、合同法的原则及合同分类(三)合同的分类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一、合同法的原则及合同分类案例:甲建筑工程公司将本公司工程机械设备赠与乙建筑工程公司,并签订了赠与合同,则该合同属于(有偿合同;无偿合同;担保合同;双务合同)。案例:甲建筑工程公司与乙投资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口头合同;担保合同;留置合同)。一、合同法的原则及合同分类案例:某投资商与某建筑设计院签订了设计合同,并交纳了相应的定金,则该合同属于(计划合同;主合同;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一、合同法的原则及合同分类(三)合同的分类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6、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7、主合同与从合同一、合同法的原则及合同分类案例:甲水泥厂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材料供应合同,随后又与保证人签订了相应的担保合同。现双方在合同权利义务方面发生纠纷,经法院认定其材料供应合同无效,此时担保合同(有效;部分有效;无效;有效性不确定)。一、合同法的原则及合同分类案例:某投资商与某建筑设计院签订了设计合同,并交纳了相应的定金,则该合同属于(计划合同;主合同;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二、合同的订立(一)要约1、要约的概念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作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称为受要约人。二、合同的订立2、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是要约人向受要约人作出的意思表示。(2)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要约的内容必须包含使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3)要约必须传达到受要约人。要约一经受要约人同意,合同即告成立。二、合同的订立3、要约的方式(1)书面形式(2)口头形式(3)行为4、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自要约生效时起,一旦被有效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二、合同的订立案例:李某通过传真的方式向王某提出双方订立某项合同的意思表示及合同的具体条件,则李某采用的要约方式是(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协商;行为)。二、合同的订立5、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发出以后,在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取消要约。6、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受要约人承诺之前,要约人取消要约。二、合同的订立案例:某开发商通过信函的方式向另一城市某承包商提出双方订立某项合同的意思表示及合同的具体条件,但当承包商还未接到信函时,开发商就打电话通知对方取消该合同事宜,则开发商的行为属于(要约的撤回;要约的失效;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消灭)。二、合同的订立案例:某开发商通过信函的方式向某承包商提出双方订立某项合同的意思表示及合同的具体条件,当对方接到信函准备承诺时,开发商又打电话通知对方取消该合同事宜,则开发商的行为属于(要约的撤回;要约的失效;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消灭)。二、合同的订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二、合同的订立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否定了已经发出去的要约。其区别在于: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则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二、合同的订立7、要约的消灭(1)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2)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二、合同的订立案例:张某向李某发出要约,李某如期收到,则下列(李某打电话给张某拒绝该要约、张某通知李某撤销该要约;张某依法撤回要约;承诺期限届满,李某未作承诺;李某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情形,均会使该要约失效。二、合同的订立8、要约邀请要约邀请,也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现实生活中的价目表、商品目录、招标公告、拍卖广告等均是要约邀请。但是,悬赏广告例外,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形式声明对完成广告中规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予广告中约定报酬的意思表示。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属于要约。二、合同的订立(二)承诺1、承诺的概念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二、合同的订立2、承诺的构成要件(1)承诺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二、合同的订立案例:甲写信向乙借款,乙未写回信但直接将借款寄来,则表明乙通过(通知;行为;缄默;默示)的方式作出承诺。二、合同的订立案例:甲公司以信件形式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但信件未载明日期,则该要约的承诺期限自(甲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信件到达乙的签收日期;信件被乙公司阅读的日期;乙决定承诺甲的日期)开始计算。二、合同的订立案例:甲向乙发出要约,当乙承诺时对要约的内容作了非实质性变更,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该承诺无效;如果甲未反对,则该承诺有效;该承诺有效;如果甲及时反对,则承诺无效;该承诺效力不确定)。二、合同的订立3、承诺生效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自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只存在撤回,不存在撤销问题。二、合同的订立4、承诺超期与承诺延误承诺超期是指受要约人逾期发出承诺导致承诺迟延到达要约人,该承诺构成新要约。承诺延误是指受要约人发出的承诺由于外界原因而延迟到达要约人,该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不接受。二、合同的订立5、承诺的撤回承诺的撤回是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将其追回。承诺可以撤回,但是不可以撤销。因为承诺一经送达到要约人即生效,合同即告成立。二、合同的订立(三)合同的一般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合同的订立(四)合同的形式1、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3、其他形式:即行为推定形式案例:甲施工企业与乙建筑设备租赁公司订立了1年的脚手架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甲继续使用,并向乙缴纳租金,乙也接受了。甲的行为属于有效的法律行为,属于合同形式中的其他形式之一。二、合同的订立(五)缔约过失责任1、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是指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义务而致使合同不成立,或者虽已成立但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时,造成确信该合同有效成立的当事人信赖利益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二、合同的订立2、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1)发生在订立合同阶段(2)一方当事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义务(3)受害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二、合同的订立3、缔约过失责任适用情形(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二、合同的订立案例:甲公司欲购买乙厂的水泥,经协商,甲同意3天后签订正式的水泥买卖合同,并先交1万元定金给乙。合同签订后,在履行过程中甲了解到乙故意隐瞒了该批水泥已经过期的情况,则(甲有权要求乙返还1万元并赔偿在买水泥过程中受到的损失)。三、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的生效1、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完成了签订合同的过程,并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合同成立不同于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是法律认可合同效力,强调合同的合法性。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但是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生效了。三、合同的效力案例:甲向某出版社乙去函,询问该出版社是否出版了有关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教材和参考资料,乙立即向甲邮寄了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资料两套,共380元,甲认为该书不符合其需要,拒绝接受,双方因此发生了争议。从本案来看(甲乙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甲乙之间合同未成立;甲乙双方已经完成要约和承诺阶段;合同是否成立无法确定)。三、合同的效力2、合同的生效合同生效是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生效的要件:(1)主体合格(2)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合法(4)形式合法三、合同的效力(二)无效合同1、无效合同概述无效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三、合同的效力2、导致无效合同的原因(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合同的效力案例:甲与乙的营业执照中都规定有可以经营香烟的经营范围,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走私香烟的合同,该合同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三、合同的效力3、无效的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确立的排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三、合同的效力4、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2)赔偿损失(3)收归国库所有三、合同的效力(三)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1、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效力归于消灭或使合同内容变更。三、合同的效力2、导致合同变更与撤销的原因(1)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4)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三、合同的效力3、撤销权的行使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如果当事人在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放弃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合同一旦被撤销,即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三、合同的效力(四)效力待定合同1、效力待定合同概述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是有效或无效处于不确定状态,尚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同意或拒绝来确定的合同。形成权——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如追认权、撤销权、抵销权等。三、合同的效力2、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签订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3)越权订立的合同(4)无处分权人所订立的合同三、合同的效力案例:甲公司授权其采购员去采购乙公司的某产品100件,采购员拿着甲公司的空白合同书与乙公司订立了购买200件某产品的合同,由此发生纠纷,应当采取的处理方式是(甲公司支付200件产品的货款;甲公司可以向乙公司无偿退货;由乙公司交付100件产品,甲公司支付相应的货款;由乙公司交付200件产品,甲公司支付相应的货款)。三、合同的效力案例:乙向甲租了一
本文标题:合同法79996819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8910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