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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后勤服务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后勤服务管理,结合后勤服务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总务工作为教书育人和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原则;要有实事求是,因校制定的思想原则;要有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第三条主要任务:加强财务管理和财产管理,加强校园建设和管理,加强校舍管理和设备管理。根据财力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和设备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财务活动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督。第二章后勤服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后勤服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坚持后勤工作服务于教学一线的原则,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后勤服务处统一管理。第五条后勤服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严格按照《会计法》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第三章各种管理制度第六条(一)财务管理制度第七条(二)固定资产(财产)管理制度第八条(三)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第九条(四)水、电管理制度第十条(五)总务后勤人员岗位责任制第十一条(六)财务核算和票证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十)财产损坏、损失处理和赔偿制度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学校范围内的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均执行本制度。第十七条总务后勤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如没有严格执行本制度,校长可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该部门管理人员的岗位工作,并按照有关制度追查该人员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监督执行和解释。第十九条本制度自2008年9月1日起执行。(一)财务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会计法》和财政部、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二、每学期初,做好财务收、支预算,报校长批准后方可严格执行。三、收入管理1.学校收入主要指“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其它收入。2.收费时,要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政专户管理。3.学校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4.学校的各部门,各班主任除按学校统一要求的收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四、支出管理1、工资性质的支出,财务人员必须按上级批准文件执行。2、公务费中的水电费、邮电费财会人员要严格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支出。3、办公用品支出,必须按照总务主任审定后的计划采购,并交保管入库签章后,出纳方可记日记帐。4、大中小型维修和设备购置统一报校长审批。5、差旅费和公务接待费原则上要严格把关,必须发生时,由总务主任审核后,报校长审批。五、资产管理1.流动资金(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暂付款、材料),做到日清月结。保证帐实相符。2.固定资产按分类管理。做到帐、卡、实物相符。六、负债管理1.学校的负债主要指借入款项、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2.按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按规定办理结算。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1.学校的财务报表的财务分析,按主管局的规定和要求按时上报。八、财务监督1.财会人员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设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2.财会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它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反映。3.学校内的一切经济合同,必须由总务处实行全面监督和签订。(二)固定资产(财产)管理制度一、教室财产1.开学时一次性将教室所有财产交给各班主任,并签订合同书。2.放学时一次性将教室所有财产按合同书进行验收。如有损坏,根据情况进行赔偿。二、各办公室财产1.各办公室财产由本室负责人签订合同书,并负责管理。2.本室和财产不能占为己有。3.调整办公室时,由总务管理人员进行统一调整,不得私自搬动和调换,室内设备、门锁钥匙移交给本室负责人。若财产损坏,根据情况进行赔偿。三、各保管室的财产各保管室的财产按《总务后勤人员管理责任制》执行。四、学校财产按配备数额使用,租借学校财物,必须征得学校领导及主管理人员同意后再履行借用手续。(三)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一、凡购回物品必须先办理入库手续,并在发票上签章。二、各办公室领物品时,必须由负责人(派人)领取,并按要求填写“领物登记簿”。(四)水、电管理制度一、各教室按需要开关电灯,节约用电。二、各办公室要做到节约用电,随出关灯。三、各用户用电,按电表度数全额收费,并在发工资时收回。四、从进入学校总电表后,引出的电路,一律不准校外接用。不准偷接用电。(五)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一、总务主任岗位责任制1.主持全校的总务后勤工作。2.按照国家财政制度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财务计划和核算,并严格执行。3.安排检查和监督总务后勤人员的各自岗位工作。4.拟定、修改总务后勤各项管理制度。二、会计岗位责任制1.按照国家财政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整、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3.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总务主任提出建议。4.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财务档案材料。5.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三、出纳岗位责任制1.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按照各项收入制度,费用标准和开支范围,弄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记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3.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加强现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4.遵守、宣传、维护国家的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四、保管(实物)岗位责任制1.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管理好实物,保证财产不受损失。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登记实物的入库和出库,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定期公布。3.严格执行学校拟定的《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每件物品的使用价值。4.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五、管理员(仪器室、电教室、体育保管室、图书室)岗位责任制。1、严格执行学校管理制度并建入、出库帐。2、本室财产不属于教学所需一律不准借用。3、教学借用必须先登记,然后借用限定借用期限。4、因教学损坏、损失、先落实责任,再根据情节处理。5、未经校长或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借出财物要追究保管员的责任,若损坏、损失、由保管员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6、保管员不负责任损坏、损失时,由保管员按价或加倍赔偿。(六)校园环境管理制度一、教学楼、办公楼、舞台内外不允许个人私自堆放与教学无关的杂物,一经发现,学校按无主物者统一处理。二、操场上不允许随便堆放煤、碳和杂物,特殊情况,经学校总务处批准后方可临时堆放,但必须限制时间,如超过期限学校将另行处理。三、校门口和校园内不允许私自摆摊设点,违者学校没收并罚款50—200元。四、校园内不允许任何人随便搭设厨房、碳池、杂物棚。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批准方可施工,否则,令其拆除或学校没收。五、校园内一律不准喂养家畜家禽,若发现,由爱委会处以罚款50—150元。六、校门要严格管理,后勤服务处主任工作职责一、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管理学校总务工作。教育管理总务人员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经常巡视校园,及时处理偶发事件。了解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主动配合,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造条件。二、按照勤俭办学的原则,掌握和编制全校每学期的收支预算。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合理使用经费.坚持规章制度,督促并支持财会人员把好财务关。四、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和期末结束工作,组织校舍维修,保证教学设备的购置和教学用书及教材的供应。积极改善教学、体育、卫生条件,为教学创造必要物质条件和良好环境。五、管理好校产、校具,建立严格的保管制度,定期检查校产、设施等的保管维修情况,合理配置,登记造册。六、全心全意为师生生活服务,多办实事。加强对食堂的管理,保证饭菜卫生、多样、价廉、质高。七、进一步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并建立健全绿化卫生责任制,为师生创造雅致洁净的环境。八、建立健全总务部门的资料档案。对校产建立各种档案(包括图纸、图片、结构、面积、维修时间和情况等资料)。九、管理调配总务人员的工作,组织总务人员学政治、学业务,不断提高总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十、完成校长交给的工作任务。财务管理制度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通过对资金的领拨、筹集和运用,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管理。2、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准确分析决算。3、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标准,严格审批手续,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4、加强财务分析与财务监督。定期向领导汇报,掌握财务活动规律,保证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政、财务制度贯彻执行,维护财经纪律,促进事业健康发展。5、财务会计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查每张单据,做到手续完备,凭证合法,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6、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单、报表等档案材料。7、加强现金管理,不坐支,不开空头支票。会计工作职责1、按照财政主管部门要求,负责编制全年经费的预算、决算,并监督预算执行情况。2、协助校长执行财经纪律,进行财务监督,对违反财经制度的现象,坚持予以抵制,当好校长的参谋。3、每季度向校长汇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按时正确编报各项财务报表,供校长参考。4、认真审核每笔经济流动的原始凭证、报销凭证和其他副件的正确性,防止漏洞,发现问题及时查实和汇报。5、正确编制工资表,发放无误。6、每学期末做好学生代办费的使用结算工作,办好补、退款手续,并向学生公布。7、与出纳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各尽其责,共同为学校管好财、用好财。8、认真完成校长交办的工作任务。出纳工作职责1、熟悉国家的有关财政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按章报销。2、工作时间精力集中,防止收支出错,认真检查报销凭证的经办、验收、证明、审理单位公章的可靠性,对来报销的同志热情服务,对不能报销的,耐心解释。3、管理好现金收据,开出现金收据需附交(收)款通知或注明收款的原因。4、要认真及时开好转帐支票(支付款的银行帐单)和现金支票,并到银行办理或提取。5、与会计要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各尽其职,共同为学校管好财、用好财。6、建立好现金进出帐,随时掌握现金积成情况。7、建立好银行存款日记帐,随时掌握银行存款结存数,不开空头支票。8、认真完成校长交办临时的工作任务。学校财产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财产管理,根据闸北区教育局关于学校财产,校舍必须贯彻“三分建,七分管”的精神。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总务处将一手抓硬件,一手抓软件,建立较为完善的财产管理机制,改变过去那种“用而不管,管而不用”所造成的管理责任不明的不良状况。校领导及总务处有关同志一直认为,加强财产管理势在必行,必须努力降低本校的财产损耗,真正做到当好家,理好财,管好物,提高财产的使用率,现制定如下财产管理办法。第一章申购一、凡申购各类物品,均需填写申购单,写明品名、规格、数量、用途、申购人。二、申购一般教学用品,须在使用该物品一日前提出申请,特殊及难购物品应适当放宽申购日期。三、申购技术要求较高的特殊物品,申购部门也可在经总务部门同意下自行采购。四、申购控购物资,因要上级审批更须放宽申购期限。五、急需申购物品,总务处可作为特殊特办予以处理,但遇采购困难,申购部门应当予以理解。六、申购物品根据价格不等,分别由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采购。由总务主任核准后,主管副校长签字、经校长签字同意方可采购。第二章入帐七、凡购置、或调入及自制物品,价格在100元人民币以上或价格低于100元人民币,由财产管理员登记,编号,统计,验收。八、低值易耗物品及固定财产,均须经财产管理验收签字并经总务主任核准后,方能报销。九、固定资产的购置,调人,自制,由固定财产管理员验收,填写一式二份固定财产入帐单后,一张随发票一同作为报销凭证。十自制物品,必须对该物品进行核价后(材料费+人工费/件数=每件单价)方可入帐,领用。十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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