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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2009年10月自学考试合同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l.无名合同是指()A.无名称合同B.法律无明文规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C.无内容合同D.无形式合同2.《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这一规定体现的是()A.适当履行原则B.协作履行原则C.经济合理原则D.情势变更原则3.上海某公司与宁波某公司订立一加工承揽合同,由宁波公司承揽加工3万件牛仔裤,合同中未约定履行地点,依合同法规定,该合同履行地应在()A.上海某公司所在地B.宁波某公司所在地C.上海某公司指定的地点D.宁波某公司指定的地点4.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之约定,当事人一方可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这被称为()A.先履行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D.先诉抗辩权5.情势变更的前提,是合同成立后,作为该合同基础的事由发生了合同订立时不能预料的变化,而这种变化的原因是()A.由于主体不合格B.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C.由于违法D.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6.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A.无效合同B.有效合同C.可撤销合同D.效力待定合同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A.继续有效B.效力待定C.消灭D.中止8.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其依据是()A.诚实信用原则B.自愿原则C.公平原则D.平等原则29.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类债务,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决定该履行抵充某宗或某几宗债务的现象,称之为()A.清偿B.清偿抵充C.代为清偿D.抵销10.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销效力的权利,称为抵销权。该权利属于()A.请求权B.抗辩权C.形成权D.变更权11.下列有关提存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提存仅具有私法关系的因素B.提存仅具有公法关系的因素C.提存既具有私法关系的因素,也具有公法上的法律关系的因素D.提存人与债权人的关系是公法关系12.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守约方的正确适用方式是()A.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B.适用违约金条款C.适用定金条款D.违约金和定金条款一并适用13.在无权代理的合同中,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进行追认,行使追认的时间为()A.一年B.六个月C.三个月D.一个月14.可撤销合同中,如果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该可撤销合同则转变为()A.无效合同B.有效合同C.效力待定合同D.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合同l5.采取合同保全措施应当在()A.合同生效后至合同履行完毕前进行B.合同被解除后进行C.合同被撤销后进行D.合同被宣告无效后进行l6.下列债务人的债权可以由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是()A.基于劳动合同而产生的报酬请求权B.基于人身伤害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C.基于买卖合同而产生的货款请求权D.基于人寿保险而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l7.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形式()A.只能向债务人提出B.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C.既可以向债务人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D.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18.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清偿义务()A.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3B.由次债务人向债务人履行、再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C.由人民法院确定D.既可以向债务人履行,也可以向债权人履行19.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1000万元,还款日期为2007年10月31日,经协商可展期2个月。2007年5月6日,甲银行与丙银行签订协议,甲决定将该笔贷款与其他贷款打包卖给丙银行,该协议2007年8月1日生效。对此,甲银行通知乙公司的时间应当最晚不得迟于....()A.2007年5月6日B.2007年8月1日C.2007年10月31日D.2007年12月31日20.下列关于并存的债务承担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债务人不脱离合同关系B.第三人成为次债务人C.第三人可以以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事由对抗债权人D.并存的债务承担成立后,债务因原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全部清偿而消灭21.在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中,如果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债权人可以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B.债权人只能向新债务人主张权利C.债权人既可以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也可以向新债务人主张权利D.按照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处理22.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权让与通知生效时间采取()A.投邮主义B.到达主义C.了解主义D.必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23.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的是()A.商业广告B.招标公告C.自动售货机D.招租广告24.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的成立时间为()A.甲公司与乙公司口头协商一致时B.甲公司签字盖章时C.甲公司签字盖章后交付邮寄时D.乙公司签字盖章时25.赠与合同中,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A.六个月内B.一年内C.二年内D.四年内26.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供电合同特征的是()A.供电合同是持续性合同B.供电合同是诺成性合同C.供电合同是单务合同D.供电合同是有偿合同27.双务合同的牵连性是指给付与对待给付具有不可分离的关系,下列不属于...双务合同牵连性的是()4A.发生上的牵连性B.主体上的牵连性C.持续上的牵连性D.功能上的牵连性28.合同约定的履行义务为交付某财物,后经当事人协商改用另一财物作为履行义务的标的,并在更改后的财物交付后,合同关系消灭,合同法理论称这一现象为()A.代物清偿B.代理清偿C.清偿代理D.物上代位29.下列选项中,不具有...实践合同特点的是()A.保管合同B.运送合同C.使用借赁合同D.买卖合同30.仓单是保管人应存货人要求而签发的一种有价证券,如仓单损毁、遗失或被盗,存货人确认其权利的程序是()A.请求保管人另行签发B.请求法院公示催告C.存货人出具说明D.存货人在事发的三天内书面通知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3l.合同关系组成要素有()A.主体B.形式C.内容D.名称E.客体32.《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有权确认的机关有()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仲裁机构D.工商行政管理局E.行业主管机关33.下列选项中,属于承揽合同的有()A.加工合同B.定作合同C.修理合同D.居间合同E.建筑合同34.下列选项中,属于附延缓条件的合同有()A.甲的儿子今年被大学录取之日,甲、乙间房屋租赁合同生效B.如果明天下雨,丙租丁车的合同生效C.如果明天无台风,戊与己间的旅游合同生效D.A以书面方式表示,其去世后,他收藏的名画将捐赠给国家E.如果B的试验成功,C就投资与其成立公司35.下列选项中,符合技术开发合同特征的有()5A.双务有偿合同B.要式合同C.标的物是具有创造性的技术成果D.当事人需共担风险E.实践合同三、案例选择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2分,共6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案例:恒通商场与瑞达电器集团于2007年11月份订立了空调供销合同,约定:瑞达电器集团于2008年5月底交付立式空调500台,每台价格4000元,恒通商场于合同签订时向瑞达电器集团支付30万元定金。2008年3月,由于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将持续高温,瑞达电器集团的空调被定购一空,且每台价格达5000元。2008年3月底,瑞达电器集团发函给恒通商场,要求调高空调的价格,但恒通商场不同意。瑞达电器集团明确表示,将不会供应空调给恒通商场。2008年4月3日,恒通商场按合同约定通过银行向瑞达电器集团支付了全部货款。瑞达电器集团拒收货款,同时在4月5日发函给恒通商场,以情势变更为由,宣布取消双方之间的空调供销合同。恒通商场起诉至法院。请根据问题,选出最正确的答案。36.2008年3月底,瑞达电器集团明确表示,不会供应空调给恒通商场。该行为在法律上属于()A.拒绝履行行为B.情势变更行为C.不可抗力行为D.不安抗辩行为37.瑞达电器集团以情势变更为由,宣布取消空调供销合同。下列对该行为的判断正确的是()A.瑞达电器集团解除合同行为有效B.瑞达电器集团解除合同行为缺乏依据,无效C.瑞达电器集团解除合同行为效力待定D.瑞达电器集团解除合同行为成立,待主管机关登记后生效38.恒通商场起诉到法院后,除了可以采取终止履行等措施以外,还可以要求瑞达电器集团承担()A.直接损失B.间接损失C.直接损失和附带损失D.双倍返还定金或违约责任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39.简述预期违约的概念和特点。40.无效合同违法性的含义及内容是什么?41.简述承诺生效的时间及其意义。五、论述题(本大题15分)42.试论合同法规范任意性特点的具体体现。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5分)43.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供应机床,要甲公司于6月615日来人签定合同文本。甲公司即对机床使用场地、配套设备及购置资金等做了准备,并于6月15日派人员前往签约,但乙公司提出要加价,未获甲公司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行为造成了其为签约谈判花费的差旅劳务费、为准备工作支出的费用及未及时获得机床等损失。问:(1)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3)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赔偿哪些损失?2009年10月全国自考合同法试题答案一选择1-5BBBBD6-10BCABC11-15CADBA16-20CBACB21-25BBCDB26-30CBADB二多选1ACE2AC3ABC4ABC5ABCD三案例1-3ABD四简答题1预期违约也称为先期违约,它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预期违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7(2)预期违约侵害的是期待债权而不是现实债权。(3)预期违约在责任后果上与实际的违约责任是不同的。2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第一,无效合同必须是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包括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文件。第二,所谓违法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包括任意性规定。第三,违法性还包括合同的内容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无效合同的违法性表明此类合同根本不符合国家意志,因此不能使此类合同发生法律效力。3(1)承诺生效的时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2)意义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即承诺生效的时间直接决定了合同成立的时间;承诺生效的时间常与合同订立的地点相联系,故又与司法管辖及适用法律相联系;承诺生效后就不能撤回,只能依法撤销。五论述题合同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规范,而非强行性规范来调整交易关系。它具体表现为:①当事人协商的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法律即承认其效力;②合同法的大多数规范允许当事人通过协
本文标题:合同法试题及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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