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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1主讲李锦韶关学院汽车系汽车保险产品★★★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2第五章汽车保险产品第一节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费率第二节机动车商业保险险种与费率★★★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3第一节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费率一、国外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概述强制汽车责任险:是国家或地区基于公共政策的考虑,为维护社会大众利益,以颁布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形式实施的汽车责任保险。1925年,美国马萨诸塞州起草强制汽车保险法,1927年实施。1930年,英国颁布《道路交通法》,1931年实施强制汽车责任保险。1955年,日本制定机动车损失赔偿保障法,1956年实施。1965年,德国制定《汽车所有人强制责任保险法》。1951年,香港颁布《汽车保险(第三人危险)法规》。★★★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4二、我国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概述1983年,国务院颁发第27号文件,首次要求个人与联户的汽车及拖拉机必须参加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同时,公安部曾多次发出规定,要求汽车不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不发牌照。2006年3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第462号国务院令,颁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5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特征:1、具有强制性2、对第三者的利益具有基本保障性3、以无过失责任为基础4、具有公益性★★★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6三、交强险保险责任1、保险责任成立条件:⑴被保险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⑵发生交通事故;⑶造成受害人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⑷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2、责任限额,具体规定如下:⑴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⑵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⑶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⑷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73、人身伤亡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费用项目规定如下:⑴见教材44页⑵……4、垫付与追偿:★★★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85、责任免除(指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或垫付的损失和费用)⑴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⑵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被保险机动车辆上的财产遭受损失;⑶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产、通信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化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⑷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及其其他相关费用。★★★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96、交强险费率⑴全国统一执行的交强险基础费率(见教材47页)⑵交强险费率浮动项目:“奖优罚劣”费率浮动机制是指费率水平将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安全驾驶者可以享受优惠费率,交通肇事者将负担高额保费。①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相结合的浮动项目A、费率上浮项目17项。(见49页)B、费率下浮项目2项。②与道路交通事故相结合的浮动项目A、费率上浮项目6项。(见50页)B、费率下浮项目。★★★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10第二节机动车商业保险险种与费率一、机动车商业保险险种概况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新的机动车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其保险费率由各保险公司自己制定,保监会备案)2006年又由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制定了包括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A、B、C三套条款,各保险公司任选其一,其他条款再由各保险公司自己制定,报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111、现行机动车辆保险险种介绍机动车商业保险险种分为主险和附加险两部分。主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还有一些各公司不同,见书51页)附加险:是对主险险种保险责任的补充,承保主险不予承保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52页)★★★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122、车险条款的内容构成以A款为例包括:(其他类似)1)、总则(标的种类、合同性质等)2)、保险责任3)、责任免除4)、保险金额、责任限额5)、保险期限6)、保险人义务7)、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8)、赔偿处理9)、保险费调整10)、合同变更和终止11)、争议处理12)、其他★★★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131、车辆损失险概述是指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本身损失,以及发生的合理施救费用,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1)保险责任: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容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保险单承担的危险发生,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或毁坏,保险人负赔偿责任。(2)意外事故:①碰撞;②倾覆;③坠落;④火灾;⑤爆炸;⑥外界物体坠落;⑦外界物体倒塌。(3)自然灾害:暴雨;雷击;雹灾;暴风;洪水;海啸;地馅;冰馅;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载运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危险。二、机动车损失保险★★★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14(4)施救费用①保险车辆发生火灾时,被保险人或驾驶员使用他人非专业消防单位的消防设备,施救保险车辆所消耗的合理费用及设备损失。②保险车辆…………③④⑤⑥⑦⑧⑨见书55页说明。★★★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152、责任免除1)不保危险(1)地震;(2)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3)扣押、罚没、政府征用;(4)竞赛、测试;(5)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6)利用保险车辆从事非法活动;(7)驾驶人员饮酒;(8)吸食或注射毒品;(9)被药物麻醉后;(10)保险车辆肇事逃逸。(11)驾驶人员无有效驾驶执照;(12)非被保险人容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13)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使证件。2)不保损失★★★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16不保损失(1)自然磨损、锈蚀;(2)故障;(3)车轮单独损坏;;(4)玻璃单独破碎;(5)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6)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7)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8)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修复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9)因污染造成的损失;(10)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11)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12)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13)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14)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15)应由交强险赔付的损失与费用;(16)根据条款规定,保险人不负责免陪部分的费用;(17)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17三、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1、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含车辆购置税)2、按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A、B、B款有对应的折旧率,例:A款对家庭自用车的月折旧率0.6%)3、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18四、保险期限机动车保险合同期限通常为1年。五、其他1、保险费率调整对于续保车辆可享受无赔款保险费率优待。2、合同事项⑴合同变更:保险合同的内容需要变更,须经保险人与投保人书面协商一致。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于他人,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否则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⑵合同解除:投保人可随时解除合同,保险人不能。退还相应保费或缴一定手术费。⑶合同争议:协商、仲裁、诉讼。★★★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19六、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1、保险标的定义:它是指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所以第三者责任险属于责任保险。第三者——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为第一者,被保险人为第二者,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为第三者。★★★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202、第三者保险责任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容许的合法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对于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213、责任免除⑴不属于第三者范围的①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②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③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⑵不保危险:地震、战争……(63页)⑶不保损失①间接损失;②精神损害赔偿;③因污染造成的损失;④……(64页)⑤……⑥……⑦……⑧……⑨……★★★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224、责任限额目前我国三责险采用责任限额方式。5、10、15、20、30、50、100万等档次。5、合同终止的条件三责险的保险责任为连续责任。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保险人赔偿后,每次事故无论赔偿是否达到责任限额,在保险其内,第三者责任险都仍然有效,直到保险欺满。车损险就不是。★★★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23七、其他机动车保险主险险种1、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⑴定义:指被保险人或其容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上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⑵责任免除见教材65页2、机动车提车保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三个险种的一种综合险。具体与前面论述相同。★★★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243、全车盗抢保险(见66页)⑴保险责任①……②……③……⑵责任免除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⑶赔偿方式①……②……③……★★★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25八、附加险(一)以车辆损失险为基础的附加险1、玻璃单独破碎险2、火灾、爆炸、自然损失险3、自然损失险4、车身划痕损失险5、可选免赔特约条款6、新增设备损失险7、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发动机涉水)8、机动车停驶损失险9、代步机动车服务特约条款…………20、特种车辆固定设备、仪器损坏扩展条款★★★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26(二)以第三者责任险为基础的附加险:1、车上货物损失险2、教练车特约条款3、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27(三)以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共同为基础的附加险:1、附加油污染责任保险2、附加机动车出境保险3、异地出险住宿特约条款★★★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28(四)以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共同为基础的附加险: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赔偿责任附加险:1)、保险责任2)、责任免除3)、责任限额:每人每次最高赔偿限额为5万。★★★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29九、机动车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是指按照保险金额计算保险费的比例。其公式为:保险费率==保险费/保险金额(一)车险费率模式1、从车费率模式2、从人费率模式★★★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专业课程★★★2020/2/230030(二)车险费率影响因素1、车辆风险①车辆使用性质;②车辆种类与大小;③车龄;④车辆的厂牌型号;⑤车辆的行使范围。2、驾驶员的风险①驾驶员年龄;②驾驶员性别;③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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