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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81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2007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检工作部署主讲人:杨一心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2008年1月8日2008.01.08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2一、总况•法律依据:信息产业部令第19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发证机关对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指导思想:加强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工作原则:优化流程、高效便民、规范市场、引导发展;•工作目标:保障时限,做好服务2008.01.08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3一、总况•工作措施:在以往年检工作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改进完善年检工作方式方法,具体如下:–材料网上提交–部省网上审查–优化年检表格内容–统一年检审核标准–着力提升年检服务保障2008.01.08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4二、参检企业范围•凡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持证单位均应当参加本次年检。2008.01.08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5三、年检实施机构•信息产业部负责基础电信业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持证单位的年检工作。•信息产业部对持证单位2006年度电信业务经营情况、服务质量情况、执行国家和电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信息产业部对持证单位依法做出年检是否合格的决定。2008.01.08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6四、年检方式•全面审查年检材料;•实地走访检查企业经营状况;•技术拨测在线业务内容和业务流程;•积极听取其他管理部门、运营企业、用户等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008.01.08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7五、年检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参检企业需提交公司总部和已接入开通业务省份分支机构的年检材料,包括:•基本情况表;•业务情况表;•经济指标统计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扫描件;•公司企业法人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公司年检承诺书的扫描件;•涉及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的,还需提交“接入信息情况表”。2008.01.08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8五、年检材料—报送原则与方式•年检材料报送原则:–总部资料必须报送–分省年检材料报送整体原则:“在当地有业务接入(协议接入和平台接入)、或者有财务结算(有结算协议或有结算收入)、或在当地设有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分支机构”。这几类情况中有任何一项已经具备,都应向系统提交分省年检材料。由各省通信管理局初审后报部。2008.01.08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9几种情况说明•关于“一点接入,全网服务”公司的年检,由总公司统一提交材料。鉴于各省开展业务和用户情况不一,年检系统会给各省开通权限,信息产业部会就公司经营情况,听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局的意见。•已在当地备案没有开通业务的,今年年检材料提交不需分省提交。•已设立大区制分支机构的公司,参照“当地设有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分支机构”模式提交分省材料。2008.01.08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10年检材料报送方式:–本次年检,跨地区增值企业采用“材料网上申报”方式–网址:五、年检材料—报送时间–从网上填写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表”和“相关业务基本情况表”,并上传以下附件内容:–(1)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扫描件(包括:①正文和附页;②特别规定事项;③年检情况记录表。许可证其他附件内容不需要上传);–(2)公司企业法人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3)公司年检承诺书的扫描件(样式见附件,要求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4)涉及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的,还需要按网上要求填写并上传“接入信息情况表”。第一阶段:2008年2月15日前…–从网上提交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的“经济指标统计表”。第二阶段:2008年3月31日前第二阶段:2008年3月31日前2008年3月31日以后08年3月31日将关闭正常年检材料提交通道,开通年检整改通道。对截至3月31日尚未提交材料的,纳入年检整改范围,限期在2008年4月1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4月15日后,将关闭年检提交材料系统,不再接收年检材料,同时向社会公示已提交年检材料、参加年检的企业名单。2008.01.08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12五、年检材料—审核•年检材料审核:信息产业部和相关省通信管理局采取“部省网上审核”方式,从网上直接对年检材料进行联合审核。2008.01.08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13六、年检结果处理—考虑因素年检结果处理综合考虑下列因素:•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检材料;年检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工商营业执照年检是否通过;•是否被其他国家行政、司法机关处罚。2008.01.08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14六、年检结果处理—“合格”•对于年检合格的,在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附件四“年检情况记录表”上加盖“年检专用章”,注明“年检合格”字样。2008.01.08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15六、年检结果处理—“整改”处理•对于未按时参检或发现有违规行为的持证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为15日。【持证单位应在整改期限内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报告整改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整改问题分析、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经审核,对在整改期限内改正问题的,在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附件四“年检情况记录表”上加盖“年检专用章”,同时注明“经整改合格”;–对逾期整改的,不再给予年检处理。2008.01.08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16六、年检结果处理—违规处理材料提交应注明在哪些省份已开通业务,如果开通业务而没有在当地备案属于违规经营。•对有违规行为的,除整改外,依法给予相应处罚。2008.01.08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17六、年检结果处理—重点检查对在2007年度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列为本次年检重点监督检查对象,部省将对其实施联合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仍有违规问题的,将依法处罚,同时重点检查为其提供接入服务的基础电信企业对所接入企业违规行为的发现机制、监督机制、处理措施以及内部考核奖惩制度的落实情况。2008.01.08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18六、年检结果处理—公示•年检合格、年检整改和年检经整改合格的持证单位名单将在信息产业部网站、年检系统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公示,供社会查询监督。2008.01.08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19六、年检结果处理—接入•增值企业经营许可年检合格或经整改合格是基础企业为其提供业务接入的前提条件,基础电信企业应切实履行好接入管理责任,保障年检结果的有效落实。在年检结果公示后,各省管局将对基础电信企业落实年检结果的情况组织监督检查。2008.01.08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20六、年检结果处理—信誉管理•对信誉好、经营规范的企业,列入优秀企业候选名单,对入选的优秀企业给予鼓励支持。2008.01.08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21七、再次强调两点要求•按时提交年检材料–2008年2月15日前:提交基本情况表、业务情况表、相关附件–2008年3月31日前:提交经济指标统计表•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2008.01.08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22八、年检咨询服务•持证单位遇到政策、材料组织等年检相关问题,可咨询:–电话:(010)62304694,(010)62304427;–传真:(010)62304313;–网站:的年检专栏。•年检系统使用等技术问题可咨询:–电话:(022)23060080;–查询年检系统:。2008.01.0823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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