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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简称本会),是全国风景园林工作者自愿结成的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科普性、非盈利性的全国性法人社会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简称中国科协)的组成部分,是发展我国风景园林科技教育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挂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本会成立于1978年,1989年注册为国家级社会团体,现有8个专业委员会,2个分会,共有个人会员17000名,单位会员107个。主要业务:1.积极开展国内外风景园林学术交流活动,举办规划设计、论文等竞赛活动,推动学术发展,促进国际科技合作;2.编辑出版学术书刊和科普读物,举办有关风景园林行业的展览和信息传播;3.关心、指导学科基础专业、职业教育,进行教学资格评估,大力推广先进技术,开展继续教育,更新和拓展知识领域,开展执业实践能力的评估,不断提高会员专业技术水平;4.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风景园林的重要项目和发展战略决策的论证、咨询,接受委托进行有关科技项目的研究、成果鉴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科技文献和专业技术标准、规范的编审工作;5.举办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事业和活动,反映其意见及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倡导科学道德和优良学风,举荐人才,表彰奖励在学术交流、科研科普、教学等活动中的优秀工作者;6.积极推进风景园林执业注册制度的建立和实施;7.兴办网络资讯、先进科技开发、服务等实体。会员:根据本会章程,会员分为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资深会员。申请加入本会的条件:1.单位会员:省(区、直辖市)、市风景园林学会、协会及具有一定数量的从事风景园林业务的科研、设计、咨询、教学、生产、施工、管理等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的学术团体,均可申请为本会单位会员。2.个人会员: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会。(1)取得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等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的风景园林科技工作者;(2)具有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从事风景园林学科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相当学术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3)非高等院校毕业,但从事风景园林工作多年并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科学实践活动,有一定成就和贡献的科技人员或技师以上人员;(4)热心并积极支持本会工作,从事风景园林建设、管理工作多年,有经验、有成绩的科学技术管理工作者。入会程序:1.单位会员入会:具备单位会员条件的单位填写申请书,经本会秘书处审议,报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批准,发给本会单位会员证书。2.个人会员入会:个人提交入会申请书,经两名会员介绍,本人所在的本会单位会员同意后,由本会秘书处审批并发给统一的会员证;3.资深会员审批:由本会两名常务理事或专业委员会、分会及单位会员推荐,经秘书处审议,报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发给本会资深会员证。组织机构: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由各单位会员推选的会员代表和上届常务理事会邀请的特邀代表组成。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休会期间的执行机构。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会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负责履行理事会的职责,常务理事会可聘任副秘书长若干名,在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日常工作。办事机构:本会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组成。由秘书长负责处理学会日常工作。学会根据工作需要,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设置有组织、学术、科普教育、编辑出版、国际交流、科技咨询等工作部,协助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工作。根据学术活动需要,按学科分支设有下列专业委员会及分会:城市绿化专业委员会规划设计专业委员会风景名胜专业委员会园林植物与古树名木专业委员会植物保护专业委员会经济与管理专业委员会菊花研究专业委员会信息专业委员会花卉盆景分会园林工程分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兴办了与本会宗旨相关的经济实体:北京中国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中国园林杂志社本会刊物:主办:《中国园林》《风景园林》《园林》协办:《风景名胜》内部资料有:《风景园林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电话:(010)58933918,58934228传真:(010)58933918E-mail:chsla@sohu.comchsla@vip.sina.com网址:
本文标题: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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