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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方法与技巧高淳县司法局基层科长张跃勇二0一0年九月人民调解应遵循的基本的方法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应当及时、就地进行,防止矛盾激化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弄清事实真相弄清事实真相是进行调解工作的基础。基本事实不清楚,就不能很好的开展工作,就不能给予当事人正确的引导,更不能提出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二、分清是非曲直在弄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要分清是非曲直。对于某一个具体的纠纷,必须明确谁是谁非,是否合乎法律和道德的要求。是双方都有错误,还是错误完全在其中一方,如果错了,要弄清为什么错了,错在哪里。对于错误一方要进行批评,但要注意方式方法。三、充分说理,耐心疏导,消除隔阂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要对双方进行教育,包括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法律教育是指结合本纠纷的具体情况,讲明法律的具体规定,宣讲法律的具体精神,明其法律后果。道德教育是指要向当事人宣传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要求,明确指出哪些行为符合道德要求,哪些行为不符合道德要求。在此基础上进行耐心疏导,通过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互谅互让,消除隔阂重归于好。在此我们要注意的问题是必须要坚持以调解技巧所谓调解技巧是指在调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针对具体的纠纷当事人的特点,以及矛盾纠纷过程中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灵活巧妙地运用调解方式、方法的技能。广大人民调解员通过创造性工作,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人民调解工作因人、因事、因地,可变性较多。因此,调解方法也要灵活多样,不能一成不变。根据本人十多年的调解工作经历,作一些提示。一、“冷却降温法”也叫“热案冷处理法”当矛盾纠纷激化,有可能引发刑事案件的情况下,调解人员一定要临阵不乱,冷静思考,首先采取有效办法和策略,制止事态扩大和曼延。然后依照法律法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待双方心平气和,抓住有利时机,及时进行调解有些纠纷从表面形式看来比较激烈,双方的“火气”都很大,双方剑拔弩张、势不两立,谁的意见都听不进去。对这类纠纷可以采取冷处理法,既先不急于调解,先放一放再说,打个时间差。经过一段时间后,心态就容易平静下来,或有的人想要面子,一时不让步,但经过一段时间后,就可以“体面”地接受让步。(通常向说的“以时间换空间”)适用纠纷特点这类纠纷的特点是:双方当事人一般文化程度底,脾气暴躁,容易冲动失去理智。气头之上谁规劝也不行,有一股:“二杆子”劲,甚至拉拢纠集亲朋好友参与其中,很容易发生群体性械斗事件。如果调解人员不明事理,满目前往立即调解,不仅在节骨眼上无法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曼延,反而由于处置不当会激发矛盾,引火烧身,危及自身安全,甚至陷入一场混战之中,无法脱身二、“情理交融法”又称“换位思考法”俗话说“要想公道,打个颠倒”,在民事调解中,双方当事人由于自私自利思想作嵩,跳不出个人圈子,好“钻牛角尖”。我们启发双方当事人转换角色,换位思考。在考虑个人得失的同时,也要替对方利益着想,做到知彼知己自我约束。然后,循循善诱,因势利导进行调解。适用纠纷特点此类纠纷特点:双方当事人刚愎自用,固执己见,爱争强好胜。三、“扶正去邪法”是指运用法律的规定、道德的约束等,去除纠纷当事人的无理要求及邪念,弘扬正气,压制邪气,找准纠纷争议的焦点所在,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对症下药,进行调解。一般来讲,当事人都做法和行为既有正确的一面,也有不对的一面。在进行调解时,要注意两面性。对正确的方面要充分地肯定,对不正确的方面要进行必要的批评。适用纠纷特点双方当事人胡搅蛮缠,提出无理要求,混淆是非,掩盖事实真相。四、“逆向求助法”是指运用逆向思维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首先明白争执结果如何?然后冷静思考,端正态度,辅之调解员法制宣传及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从而达到调解之目的。适用纠纷的特点:此类正向思维根本解决不了,双方当事人充满幻想,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五、“案例引导法”是指运用调解成功的相似案例,以案说法进行剖析,让双方当事人结合案例,对纠纷重新思考,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六、“亲友疏导法”是指用亲情友情加法律手段对纠纷当事人进行攻心疏导,在亲情友情的感化下达成成功调解。适用纠纷的特点:纠纷当事人重哥们义气,性格直爽,为人正直,直接讲法律和做思想工作很凑效。七、“亲情解怨法”此方法多用于家庭、婚姻、赡养。是指在纠纷的调处中,运用亲情感化,使双方当事人消除积怨。化解矛盾纠纷。对婚姻基础较好的和有和好可能的婚姻纠纷,帮助双方多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多想对方的好处,做到以情动人,从而唤起旧情,使之重归于好。八、舆论压迫法在进行调解时,要提示当事人关注周围的人对此事的看法和评价。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人们习惯于对别人进行道德评价,正所谓“吐沫能淹死人”。在调解时,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一点,但要注意的是应当区分哪些舆论是正确的,哪些舆论是错误的。九、晓以利害在调解工作中,若遇到少数目无法纪,蛮不讲理的当事人,前述八种方法都失效时,只能以硬碰硬,晓以利害,指出一意孤行,以身试法必然承担法律后果。在调解无果,矛盾纠纷有可能激化的情况下,组织调解人员要将调解情况及时报有关部门和领导,并做好防激化工作。人民调解员应该具备的素质和能力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时期,各种利益格局将重新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将日趋多元化、多样化和复杂化,这就要求人民调解工作要主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中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对人民调解员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员应具备三种素质、四种能力。提高其素质和能力有五种途径。一,政治思想上的坚定性和敏锐性这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首要条件。思想上的坚定性,是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政策、方略的坚定性;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不计名利,无私奉献的坚定性;忠于党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性;兢兢业业工作,严格要求的坚定性;在不同时期、不同环境、不同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侧重点是不相同的。因此,要求人民调解员必须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能及时了解分析和掌握影响当地社会政治稳定的重点矛盾纠纷,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迅速进入情况,提出可行的预防和应急应变措施。二、广博的知识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十分广泛的工作,它存在于各项工作之中,涉及到多个领域、各个方面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作为提高调解工作水平的社会学、教育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三、敬业而勤奋的品德。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劝说、服务的特点,从一个侧面决定了它的“配角”地位,是一个既不能出“风头”而又“求人”的事,加上人民调解是一项群众性自治活动,调解人员无职无权。正因为如此,人民调解工作又是最能体现、培养、和锻炼人的道德品质的岗位。人民调解员中要有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修养、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忘我无私的思想品质、遵纪守法的模范作风。一是纵横有方的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人民调解是群众自治的一项重要活动。在新的形势下,社会矛盾涉及面广,重大的突发性事件多,有公民与公民之间的、有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还有跨地区、跨行业的各类复杂疑难纠纷,所有这些有决定了人民调解对上、对下、纵横协调的工作特色,保持畅通的工作渠道和良好的个人关系,从而形成工作合力,对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着关键性的作用。锻炼这方面的能力对人民调解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是在听取当事人陈述后,根据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帮助当事人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在些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特点和纠纷的性质、难易程度、发展变化等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同时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导工作,帮助他们统一思想、提高觉悟、端正态度、消除对立情绪,因此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对人民调解员来说是非常必要的。三是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能力能够运用各类学科知识,运用收集、筛选、分析、综合的方法,及时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总结调解工作的实践经验,找出矛盾发展规律。四是及时总结归纳的能力能够熟练地运用专业素质和敏锐的思想素质,及时分析研究人民调解工作的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提出相应的措施与对策。当好地方党委政府的参谋,村(居)委会的助手。
本文标题:调解方法与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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