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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了解建造师制度框架体系一、建造师管理体系遵循“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原则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遵循“分级别、分专业原则”三、建造师制度管理体系:1+6四、执业制度体系:1+3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掌握考试管理掌握注册管理一、初始注册二、延续注册三、变更注册四、增项注册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掌握执业管理一、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相同点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二、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不同点1、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建造师的名义执业;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建造师的名义执业。2、大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一级建造师担任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掌握继续教育管理(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120学时继续教育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课时30公共课30专业课30公共课30专业课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掌握信用档案管理掌握监督管理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掌握法律体系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分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宪法法律基本法律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国际条约、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注意:法院的判例不是法的形式宪法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一、平等权二、政治权利和自由三、宗教信仰自由四、人身自由五、社会经济权利六、文化教育权利七、监督权和获得国家赔偿权宪法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提示:宪法内容是今年新增考点,也是今年必考的内容。民法掌握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自然人1、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民法无民事行为能力(二)法人1、法人含义2、法人成立条件3、法人分类(三)其他组织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法财、物、行为、非物质财富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三、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掌握代理制度民法一、代理的概念二、代理的种类1、委托代理2、指定代理3、法定代理三、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1、授权不明的责任承担民法2、无权代理的责任3、代理人不履行职责的责任承担4、代理事项违法的责任承担5、转代理的责任承担四、表见代理1、表见代理的表现形式2、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民法3、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委托代理的终止掌握债权制度一、债的含义二、债发生的根据三、债的常见分类1、合同2、不当得利3、无因管理4、侵权民法一、知识产权概述1、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2、专有性3、地域性4、时间性二、著作权(一)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民法二、著作权的内容1、著作人身权2、著作财产权三、著作权的归属职务作品1、第一类职务作品2、第二类职务作品民法三、专利权(一)专利权的主体(二)专利权的客体(三)专利侵权和保护四、商标权掌握诉讼时效一、诉讼时效的概念民法二、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普通诉讼时效2年短期诉讼时效1年特殊诉讼时效4或1年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20年三、诉讼时效的起算民法四、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一)诉讼时效中止条件:1、权利人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2、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民法(二)诉讼时效的中断种类:起诉、债权人提出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物权法物权: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掌握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熟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熟悉建设用地使用权了解物权的保护建筑法掌握施工许可制度一、施工许可制度的概念二、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审批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建筑法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不足1年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50%,建设工期超过1年,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筑法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2、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建筑法3、抢险救灾工程4、临时性建筑5、军用房屋建筑四、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的管理1、施工许可证废止的条件2、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条件3、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建筑法掌握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一、建筑业企业资质1、资质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2、资质标准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经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建筑法二、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掌握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一、目前我国主要的建筑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种类: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监理、造价、咨询)工程师二、建筑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的共同点建筑法掌握工程发包制度一、建设工程的发包方式:直接发包和招标发包二、提倡实行工程总承包三、禁止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和指定采购掌握工程承包一、工程承包单位的资质登记许可制度建筑法二、联合承包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连带、资质等级低三、禁止转包掌握工程分包制度一、分包尚不可以超越其资质许可范围去承揽分包工程建筑法二、对分包单位的认可三、禁止违法分包掌握工程监理制度一、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范围(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法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四)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1、项目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2、学校、影剧院、体育馆项目建筑法二、工程监理的依据、内容和权限(一)依据: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二)工程监理的内容三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三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一协调:沟通协调(三)工程监理人员的权限建筑法三、工程监理任务的承接1、不得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揽工程2、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四、履行监理合同五、法律责任招标投标法掌握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及适用范围一、招标投标活动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1、公开原则2、公平原则3、公开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二、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招标投标法(一)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二)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的货物采购1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5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招标投标法提示:1、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必须同时符合。2、规模标准中货币的种类是人民币,而不是美元等其他货币。招标投标法(三)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掌握招标的程序一、招标应具备的条件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三、资格审查四、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法掌握招标的程序一、招标应具备的条件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三、资格审查四、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法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答疑确定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掌握投标的要求一、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没收情形(二)投标保证金的额度和有效期限(三)投标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替换和撤回招标投标法掌握联合投标一、联合体投标的含义二、联合体各方资质条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及其连带责任掌握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二、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传统投标招标投标法三、行贿谋取中标四、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竞标掌握开标程序掌握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办法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评标专家的选取3、评标专家应当符合的条件招标投标法4、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的情形(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审评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招标投标法二、评标(一)按废标处理的情形(二)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掌握中标的要求一、确定中标人二、中标通知书招标投标法三、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四、招标投标文件书面报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说明书。熟悉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代理安全生产法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一、组织保障措施(一)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二)明确岗位责任二、管理保障措施三、经济保障措施四、技术保障措施安全生产法掌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一、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权利1、知情权2、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3、拒绝权4、紧急避嫌权5、请求赔偿权6、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7、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安全生产法二、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义务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义务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3、危险报告义务掌握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法熟悉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群防群治制度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五、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掌握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一、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的责任二、依法履行合同的责任三、提供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任四、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的责任备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六、对拆迁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掌握工程建立单位的安全责任一、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责任二、安全隐患报告的责任三、依法监理的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一、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二、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管理人员的考核(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日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新岗位的培训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施工单位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2、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3、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重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前项所列工程中所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三)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四)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五)施工现场的布置应当符合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六)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熟悉勘察、涉及单位的安全责任熟悉其他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一、掌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条件二、熟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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