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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京学院奖助学金政策宣讲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国家助学金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②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4.校内扶贫奖学金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②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类别校内奖学金6“先进班集体”奖5“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奖4“优秀毕业生”奖3“优秀学生干部”奖2“三好学生”奖1校内评优评先类别(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二)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文明礼貌,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奖学金评选条件(三)学习目的明确,端正态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能较好的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年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四)无旷课,无考试违纪,无违纪处分;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积极维护学校稳定安全。奖学金评选条件国家奖、助学金的种类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国家奖学金必须由各部、系、院民主评议产生,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在专业(或年级)10%前(四)学习态度明确,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在专业(或年级)10%前;(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创新能力强,各项素质突出;(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对学院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七)对于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没有进入专业(或年级)前10%,但达到专业(或年级)前30%的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的种类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达到下列之一者:1.具有见义勇为、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或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国家奖、助学金的种类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5.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国家奖、助学金的种类国家奖、助学金的种类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二)遵纪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综合考评在本班人数15%之前;国家奖、助学金的种类(四)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在本班人数15%之前,不能有补考、旷考现象;(五)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学校;(六)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七)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八)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班级前15%,但达到班级前4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达到下列之一者:1.具有见义勇为、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或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省级(前三名)或以上奖励。国家奖、助学金的种类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5.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性比赛获奖,参加省级比赛获前二名。国家奖、助学金的种类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具体分为两档: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3500元2.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四)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五)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系、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国家助学金认定范围与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两种,分别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持有生源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以证明家庭经济状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需参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制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及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水平进行认定。国家助学金认定范围与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两种,分别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持有生源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以证明家庭经济状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需参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制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及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水平进行认定。国家助学金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一)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二)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的;(三)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四)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五)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六)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七)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下降的;(八)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一)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二)父母重病或单亲且来自贫困及边远地区的学生;(三)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四)其它无经济来源支付正常学习的学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或学校能够证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家庭拥有企业、汽车、豪华楼房的;(二)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三)购置或长期租用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四)购置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五)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六)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的;(七)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八)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九)有其它高消费或奢侈消费行为的。ThankYou
本文标题:奖、助学金政策主题班会_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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