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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恒集团制度制度编号:RHSJB002D0第1页共4页审计整改跟踪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审计决定事项整改力度,促进审计跟踪工作更加完善和具有力度,实现审计工作的闭环管理,管理审计部针对审计整改工作特制订此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苏润恒物流发展集团及所有子(分)公司。第二章审计跟踪范围第三条名词解释审计整改责任人:指审计报告中审计决定栏目中确定的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责任人。审计整改跟踪人:指审计人员负责跟踪、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及相关整改部门对审计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工作的人员。审计决定未整改:指被审计单位没有完全根据审计决定完善制度或流程、整改错误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激励。审计决定已整改:指被审计单位已根据审计决定完善制度或流程、整改错误及完成相关激励。第三章审计整改跟踪的范围及程序规则第四条审计整改跟踪的范围主要包括审计报告中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决定、专项调查报告的调查报告整改措施回复中的整改措施。第五条被审计单位部门及涉及问题的责任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审计人员编制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决定,且明确审计事项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应就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与被审计单位及涉及单位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审计发现问题涉及的责任部门必须积极配合,确定出相应切实可行的审计整改措施,及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各审计事项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为各单位行政负责人,审核后形成审计报告中的整改决定。润恒集团制度制度编号:RHSJB002D0第2页共4页相关责任部门必须在收到专项调查报告的5个工作日内针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和调查建议拿出自己的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报审计人员。第六条相关责任整改单位必须组织学习审计报告,并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到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中。被审计单位、涉及问题的责任单位及被审计单位所属职能总部在收到审计报告后必须组织本单位或本系统所有单位进行学习,围绕着审计发现的问题展开讨论,全面细致地布置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到各单位的工作计划中。且要求下属各单位比照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发现进行自查,实现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在相关部门及同类单位之间的传递,以达到同系统管理的共同提高。相关责任整改单位需在收到报告的一个月内将学习审计报告的会议纪要发至管理审计部审计人员处备案,审计整改跟踪人员负责跟踪,并按月在审计整改跟踪报告中披露。第七条审计人员加强对审计决定整改的跟踪,每周由审计部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可以将跟踪检查结果在周例会反映;审计部应按月进行审计跟踪,按月登录审计整改跟踪台帐、审核并汇总审计整改跟踪结果,并编制审计整改跟踪报告,并可将跟踪检查结果在月例会反映。审计整改跟踪报告格式详见附表一。第八条审计整改责任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审计决定的内容组织整改,并有责任及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审计整改跟踪人。如遇审计整改责任人异动(或离职),需将未整改审计事项作为工作交接内容交接给继任者,同时,审计整改跟踪人也应及时将原审计未整改的跟踪事项、整改的时间及事项涉及到的审计报告以邮件的方式通知审计整改责任人的继任者,并就整改时间进行再次确定,如需重新修订整改时间,应经过管理审计部负责人批准同意。审计整改责任人变更确定表格式详见附表二。第九条审计整改跟踪人每月25日将各责任单位需整改事项通过集团邮箱发送给相关整改责任人,以告知并督促每位责任人在整改日期前及时进行整改,并审核责任部门整改回复的有效性;整改责任人须将整改的进程填写在审计跟踪记录表的整改进程/措施栏,并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审计整改跟踪人;到期不回复,审计整改跟踪人须进行电话跟踪,如跟踪无果可确认其未整改。审计跟踪润恒集团制度制度编号:RHSJB002D0第3页共4页记录表格式详见附表三。第十条相关问题整改单位在整改完毕后,需提供整改情况的书面确认书,及相关整改制度文件和其他证实资料,审计人员据此判断审计事项是否已经得到整改。审计整改确认书的格式详见附表四。第十一条对被审计单位确认的已整改事项,审计整改跟踪人有权随时到现场进行检查或安排后续审计,并在下一次审计中进一步进行整改情况检查,且将检查结果在后续审计报告中披露。第十二条整改完毕的判断标准:制度或流程缺失或需修改的,以制度或流程建立或修改完成并发布,同时该制度保证了审计发现问题或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为整改完毕的判断标准;对制度或流程执行不力的,以出台有效措施并确定相关的责任人,为整改完毕的判断标准;对审计发现错误或谬误的,以出台有效措施整改错误或谬误,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为整改完毕的判断标准;对审计发现好的经验或流程,以上级主管部门在整个系统内推行,并形成制度,同时表扬或嘉奖了被审计单位,为整改完毕的判断标准。第十三条审计人员每月末形成审计整改跟踪报告,根据审计整改内容确定发布范围,通过集团邮箱公布审计整改跟踪报告,审计部根据整改情况将对逾期不整改和整改不力者进行处罚。第十四条管理审计部审计人员必须根据每个审计报告中的审计决定内容建立完整的审计跟踪电子档案,并定期将已跟踪完毕整改单位的整改确认书和相关制度文件打印存档。第四章激励规则第十五条对于审计整改责任人的激励:一、对于整改责任人未能在每月28日前邮件反馈的,由审计人员定期通报,纳入部门负责人年度考评,情节严重的处罚整改责任人10-50元/次。二、对于超整改期限1个月仍未整改的,管理审计部直接对整改责任人进行处罚;具体扣分标准为:润恒集团制度制度编号:RHSJB002D0第4页共4页处罚项目整改条数处罚金额超整改期限(n个月)1-4n*10元/人超整改期限(n个月)5-8n*15元/人超整改期限(n个月)9-12n*20元/人超整改期限(n个月)13条及以上n*25元/人管理审计部将针对年度的审计整改情况出具报告,报告结果将作为有关部门人员及领导的工资绩效调整及岗位调整的依据。三、对于审计人员审计跟踪工作不力,以发送邮件给审计整改责任人为依据,如审计人员跟踪不力,将在个人目标责任书中予以扣分处罚;审计整改责任人未按规定进行反馈的,审计跟踪人进行电话跟踪,再无回复将以超整改期限方式进行处罚。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权归审计部。第十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本文标题:审计整改跟踪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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