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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扬州市财政局门窗修缮改造项目编号:SZXCGDL-20171130甲方(采购人/买方):扬州市财政局乙方(供应商/卖方):扬州市邗江福临门窗工有限公司见证方: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合同主要条款第一节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扬州市财政局承包人(全称):扬州市邗江福临门窗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扬州市财政局门窗修缮改造项目工程地点:扬子江路471号工程内容:扬州市财政局门窗修缮改造项目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已落实2.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3.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8年1月1日竣工日期:2018年2月13日总工期:42日历天。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5.合同价款金额(大写):捌拾陆万零肆佰玖拾伍圆肆角(币种,金额,单位)860495.4(小写)6.组成合同的文件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招标文件及答疑书(6)投标书及其附件(7)图纸(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补充条款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0.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12月29日合同订立地点:扬州市财政局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扬子江路471号地址:邗江区蒋王何桥路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鉴证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第二节通用条款(略)第三节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建设单位提供红线范围内用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现行标准、规范,与工程相关的现行图集、施工说明,江苏省、扬州市现行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承包人自备并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承包人自备并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承包人自备并承担相应费用。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关于工程合同、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招标文件以及其附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它合同文件等。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施工合同签订后且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图纸叁套(不含竣工图,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制作竣工图所需的三套图纸届时由发包人提供)。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应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及相应配套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项目管理部成员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组织网络)、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已完成工程量月报表、竣工图及相关竣工资料、竣工结算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五天提供切实可行的全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以及项目管理部成员表、材料供应情况,在开工前提交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一式五份;每月25日前报当月完成工程量和下月进度计划,一式五份;每周一前提交施工周报,包括上周完成情况及本周计划,一式五份;按时提供阶段性施工控制计划及形象进度表一式五份;所有报表要求按监理单位及业主的管理办法执行。其它结合工期及工程进度按发包人要求期限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5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含电子档);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天。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黄祥国。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承包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戚明付。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严格执行发包人人员、物资出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其它按通用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所有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均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并承担相关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本工程图纸仅用于本工程施工;(2)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出示、提供给第三人。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合同履行期间,经监理人和发包人代表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偏差超过15%,综合单价可进行调整。调整方式: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上述调整均由承包人提出相应综合单价,经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及发包人认可后作为结算的依据。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签发有关工程指令和有关投资签证,协调、处理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相关事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移交。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至红线内;(2)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3)发包人和监理根据现场场地实际条件和招标标段情况划定承包人施工使用场地范围,作为承包人的施工区、工地办公区使用,,由承包人按相关标准自行安排搭置,施工区、工地办公区内治安、卫生、消防等设施的配备和管理均由承包人负责。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改委项目批复已落实。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提供完整的符合城建档案馆要求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四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三十日内承包人提供符合城建档案馆要求的竣工图四套,竣工资料四套(原件资料),并确保资料准确,否则每迟一天,每日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所有竣工资料均分别提供书面、电子两种形式。(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工程开工前五天提供可行性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表,一式四份;每月25日前报当月完成工程量和下月进度计划,一式四份;每周一前提交施工周报,包括上周完成情况及本周计划,一式四份;按时提供阶段性施工控制计划及形象进度表一式四份;所有报表要求按监理单位及业主的管理办法执行。②承包人无偿向发包人提供一间办公室及其配套的办公桌椅,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③安排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各工种合格的技术人员和工人,按劳动管理部门的要求,特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④保证工地的管理井然有序,无打架斗殴等不良现象;⑤加强卫生管理,无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现象。⑥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叶锦佳;身份证号:321102196609251012;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苏232131316016;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苏建安C(2009)1000558;联系电话:0214-87949739;电子信箱:QQ:2893947279;通信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江扬创业园创业中路16#;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作为承包人施工现场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现场进度、质量、安全工作,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等经济利益事项行使签字权,根据承包人授权负责本工程合同的全面履行。(1)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2)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3)不能积极配合工程师正常工作的人员;(4)违反工程师或承包人工地现场管理规定的人员;(5)无证上岗的人员(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人员);(6)与投标书及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的人员;(7)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该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每周至少5天,每天至少7小时在现场组织施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岗的需事先获得发包人批准同意。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提交项目经理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同时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具体金额有发包人确定。项目经理未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