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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2国际贸易术语及价格核算第一节国际贸易术语概述第二节常用国际贸易术语第三节其他国际贸易术语第四节商品的价格§2.1国际贸易术语概述国内商品的报价大米每500克1.3元②③国际贸易中的报价大米每公吨350美元CIF香港①②③④有何区别?2.1.1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贸易术语:在长期贸易实践中形成的,以英文缩写表示商品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确定买卖双方的责任、费用、风险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作用:1、简化洽商的内容,缩短成交的过程,节省业务费用2、说明了价格构成的因素,划分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3、有利于买卖双方争议的解决例如:FOB术语下,卖方要在约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责办理出口通关手续,买方则需要租船订舱,自己办理海上货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2.1.2国际贸易术语的产生与发展1)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海上贸易2)19世纪中叶CIF为代表的单据买卖方式国际商会1936年制订最早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3)1953年增加适用航空运输的贸易术语4)1980年增加国际多式联运和电子单证5)1990年规范13种术语,2000修订至今2.1.3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惯例名称制订者时间贸易术语《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美国商业团体1919年Ex,FOB,FAS,C&F,CIF,ExDock《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国际法协会1928年CIF《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商会1936年E、F、C、D四组11个贸易术语E组启运组EXWEXWorks工厂交货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F组主运费未付FCAFreeCarrier货交承运人同上FASFreelongside船边交货适用于海运及内河运输FOBFreeOn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同上2000通则的四组术语C组主运费已付CFRCostandFreight成本加运费适用于海运及内河运输CIFCost,Insuranceand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运费适用于海运及内河运输CPTCarriagePaidto运费付至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CIPCarriageandInsurancePaidto运费、保险费付至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D组到达组DAFDeliveredatFrontier边境交货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DESDeliveredEX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适用于海运及内河运输DEQDeliveredEx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适用于海运及内河运输DDUDeliveredDutyUnpaid未完税交货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DDPDeliveredDutyPaid完税后交货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2.1.4贸易术语的分类(1)在出口国交货的贸易术语:EXW,FCA,FAS,FOB,CFR,CIF,CPT,CIP-----“装运合同”(2)、在进口国交货的贸易术语:DAF、DES、DEQ、DDU、DDP-----“到货合同”按交货地点分类(1)实际交货的贸易术语:EXW、FAS、DES、DEQ、DAF、DDU、DDP按交货形式分类(2)象征性交货的贸易术语:FOB、FCA、CFR、CIF、CPT、CIP2020年2月23日星期日国际贸易实务课件条款四12《INCOTERMS2010》的特点1、如果在合同中使用Incoterms®2010,应明确表示“所选用的国际贸易术语及指定地点,并标明Incoterms®2010。”2、国际贸易术语由原来的13个减至11个,新增的DAT(运输终端交货)和DAP(目的地交货)取代了Incoterms2000中的DAF、DES、DEQ和DDU3、贸易术语的分类由原来的EFCD四组分为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上运输方式两组§2.2主要国际贸易术语的解释FOBCIFCFRFCACPTCIP装运港交货向承运人交货装运港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FOBCIFCFR案例思考:某公司向外商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成交条件FOB上海。装船时货物经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但是航运途中,因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价格出售,于是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思路:(1)FOB术语下,买卖双方各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2)买卖双方对货物所承担的风险界限是什么?一.FOB(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FOB:FreeOnBoard(NamedPortofShipment)1.含义: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Vessel’sRail)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损坏的风险。FOB+指定装运港(装运港船上交货)FreeonBoard出口方码头进口方风险转移点卖方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A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A4交货A5风险转移A6费用划分A7通知买方A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买方B1支付价款B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B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B4受领货物B5风险转移B6费用划分B7通知卖方B9货物检验2.买卖双方基本责任3.FOB使用时应注意的问题(1)关于风险划分界限问题—理论上:“装运港船舷为界”—实际业务处理:将货物安全装上船为止,取得“已装船清洁提单”(2)关于船货衔接问题—“货等船”:买方没有按时派船,买方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船等货”:卖方没有按时备妥货物,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3)关于租船订舱问题-应该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但是有时买方委托卖方办理租船订舱,属于代办性质,其风险和费用仍由买方承担。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茶具,买方要求该公司代为租船,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该公司在约定日期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不同意更换条件,以致延误了装船期,买方以此为由提出撤销合同,试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本案例中,买方的要求不合理。采用FOB术语成交,一般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卖方虽可以接受买方的委托代为租船订舱,但有关的费用和风险并不因此而转移。(4)关于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FOB班轮条件(FOBLinerTerms):装船费用由支付运费的买方负担。FOB吊钩下交货(FOBUnderTackle):从货物被轮船吊钩吊起开始的装船费用由买方负担FOB包括理舱(FOBStowed,FOBS):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舱及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FOB包括平舱(FOBTrimmed,FOBT):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舱及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FOBStowedandTrimmed(FOBST)买卖双方签订FOBS合同,在日本某港装货,装到一半时突然遇到台风,为了避免船舶之间发生碰撞,港务部门要求船舶离开泊位避风。由于时间仓促,加上尚未装完船,所以已上船的货物未能理舱,结果货物在台风中受损,该部分损失由谁负责?理舱费及平舱费理舱费是指货物入舱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平舱费是指对入舱的散装货物平整所产生的费用。(5)FOB的美国解释问题在《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中FOB后要加“vessel”一词,才能明确是船边交货。美国《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中规定,FOBVESSEL的风险划分点不是以船舷为界,而是在装运港船上;出口清关手续由买方办理;出口税及其他税捐费用也由买方负担。中方某公司按每公吨484美元FOBVesselNewYork进口100公吨钢材。中方如期开出48400美元的信用证,但美商要求增加信用证金额至50000美元,不然,有关出口捐税及签证费用应由我另行电汇,请问这是什么道理?FOBLiverpool: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卖方需负责将货装到利物浦港口的船上并理好舱。FOBLondon: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卖方需负责将货物装到伦敦港口的船上,但不负责平舱及理舱费,风险以货物实际装到船上为界。(6)通知问题备货通知派船通知装船通知(7)FOB的适用—FOB之后要注明装运港名称例如:FOB上海—FOB只适用于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如当事各方无意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FCA术语.(8)FOB贸易术语容易带来的风险风险之一:易造成无单放货风险之二:出口商很难掌控合同的履行进口商由于各种原因,如自身经营、价格变动、市场变动等原因,可以轻而易举的不履行合同。其中最简单的办法是不去租船订舱,出口商无法发货,无法取得提单和其他文件办理结汇。案例分析我与美商达成的合同采用FOB价格条件,规定的交货时间为2000年3-4月份,可是到了4月30日,买方指派的船只还未达到上海港,结果货物在5月2日在仓库失火而全部灭失。请问:发生灭失的风险由谁来承担?应该由美商来承担责任1、按照FOB术语,应该由进口商即本案中的美商负责租船定舱。2、本案中,交货期为2000年3/4月份,即在2000年3月1号到4月30号之间,由美商任选一天做为交货期。美商在4月30号之前没有派船,已经构成违约。3、买方没有按时派船,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CaseStudy2007年中国某出口公司A与韩国某公司B签订一份大豆的购销合同。合同具体规定了水分、杂质等条件,以中国商品检验检疫局的证明为最终依据;大豆单价为每吨××美元,FOB天津港,麻袋装,每袋净重××公斤,买方须于2007年8月派船到港接运货物。后由于各种原因,B公司一直延误了数月后才派船来华接货。大豆装船交货,运抵目的地后,B公司发现大豆生虫,于是委托当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签发虫害证明以备向A公司索赔。A公司接到对方索赔请求后,一方面拒绝赔偿,另一方面要求对方支付延误期间A方所支付的仓储保管费及其他费用。试问:(1)这批货物的风险自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2)A公司要求B公司支付延误时期的大豆仓储保管费及其他费用能否成立,为什么?(3)B公司的索赔请求能否成立,为什么?评析:(l)本案中以FOB价格条件成交,风险从货物自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2)能够成立。因为按FOB条件,由买方指定船只并订立运输合同,如果买方指定的船只不能在规定日期到达,则由买方负担一切由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3)如果保存在中国商检局购验货样至争议发生后仍然完好,未发生虫害,那就可以肯定卖方交货时的品质是完好的,则不能成立。因为按FOB条件,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卖方只能保证大豆在交货时的品质规格,对运输途中所引起的大豆品质变化不属卖方责任;并且合同规定,以中国商检局的检验证明为最后依据。CaseStudy美国出口商与韩国进口商签定了一份FOB合同,合同规定由卖方出售2000公吨小麦给买方。小麦在装运港装船时是混装的,共装运了5000公吨,准备在目的地由船公司负责分拨2000公吨给买方。但载货船只在途中遇高温天气发生变质,共损失2500公吨。卖方声称其出售给买方的2000公吨小麦在运输途中全部损失,并认为根据FOB合同,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已经转移给买方,故卖方对损失不负责任。买方则要求卖方履行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后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问:仲裁机构将如何裁决?卖方对损失负责任。虽然根据FOB术语,卖方只需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装运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而买方就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但是在本案例中,由于卖方没将货物特定化,因此根据贸易惯例,卖方得承担货物受损的风险。二、CFRCostandFreight(namedportofdestination).含义: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进口方出口方码头CFR+指定目的港:成本加运费CostAndFreight风险转移点2.买卖双方基本义务卖方基本义务责任A、取得出口许可证并办理出口通关手续B、交货义务C、签订运输合同义务D、交货通知义务F、移交有关货运单据或数字信息
本文标题: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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