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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编号:02)工程名称:金塔红柳洼10MW光伏并网发电示范项目分包工程部位:办公楼工程承包单位:沛县设备安装总公司分包单位:签定日期年月日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人:沛县设备安装总公司(简称:)甲方分包人:樊万渠(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名称:金塔红柳洼10MW光伏并网发电示范项目二、单个工程名称:电池组件支架基础工程三、分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安全、包工期、包质量四、分包范围、内容:1、分包范围: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规定的基础灰土垫层以上的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砼框架结构工程(包括规范要求人工开挖土方部分和原基槽底部原土夯实)。2、分包工作内容:①模板制作、运输安装及校位;②钢筋制作、运输、安装及校位;③砼运输及浇灌;④搭建现场临时设施及施工用房;⑤固定及配合调试施工机具设备;⑥分包工程使用周转材料、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卸车及出厂装车。五、工期:开始工作日期:2010年7月1日,结束工作日期:2010年8月15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45天。六、分包工程造价:人民币大写(约)伍拾万元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及甲方签证进行工程结算。七、工程结算办法:(单价均为不含税价)1、分包范围工作内容综合单价为元/㎡;2、建筑面积:按结构层建筑面积计算。3、协议计时工50元/工日4、每月25日前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和甲方技术人员出具的已完工程量确认单,由甲方有关人员,乙方代表签字后,核算已完工程造价,每月付已完工程款的70%。5、每月工程已完工程款由乙方委托代表向甲方项目部报送工人工资表及考勤表后集中领取。6、工程完工最终工程结算时按照工程分包价的10%扣留质保金;保修期一年届满后,质保金一次退还。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返修,乙方承担全部返修费用,工程保修期间,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三日内应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八、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所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标准。2.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甲方质检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检查验收擅自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3、如果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施工质量必须经过返工才能达到标准时,返工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理,并视情况没收质量保证金或给予罚款。九、承包方责任:1、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有关协调工作,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施工场地,协助解决乙方工人的住宿、餐饮问题。2、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施工现场日常监管工作。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组织图纸会审、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4、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机具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应保证施工需要。5、负责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6、申报办理工程施工有关手续,负责与有关部门工作联系,统一安排收集、整理有关工程档案资料及交工验收。7、按本合同约定,向分包人支付报酬。十、分包方责任:1、按照合同约定精心组织施工,组织分包工程必需的管理人员,熟练专业施工人员投入工程施工,特殊工种操作工人应持证上岗。2、按照合同约定工期要求编制施工作业计划,保证充足的施工技术力量和施工人员,确保工期计划完成。3、负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为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承担自身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4、乙方应加强对所有施工人员的管理,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工业园区的安保规定,服从甲方代表及转发的工程师指令。5、施工中节约用水、用电,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施工机械、机具、设备周转材料及设施,人为原因损坏或故意破坏者,承担赔偿责任。6、对分包的工程施工质量负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标准。7、按照用工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的工资。妥善处理乙方与劳务作业人员的经济纠纷,承担与劳务人员的纠纷产生的后果。8、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进场劳务作业人员有效证件(复印件)按规定为进场劳务人员办理有关证件激纳相关费用。十一、违约责任: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劳务工程款,不按约定支付结算工程款时,乙方可要求甲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利息,并乙方支付元违约金。(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同时赔偿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2)、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经过修理达到合格质量标准的,除自行承担维修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同时承担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十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能按期完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和约定质量标准、或存在较大质量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撤离现场。十四、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分包工程施工必须由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承包人应协调配合分包人施工,分包人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十五、本合同自签订后生效,至合同约定承包内容完成验收合格、工程价款结清后失效。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十七、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本文标题:支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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