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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入文字]苏苏宁·朝阳山一期样板区挡墙1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南京鼎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淮安市镇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苏宁·朝阳山一期样板区挡墙施工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苏宁·朝阳山一期样板区挡墙施工工程工程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叉路口工程内容:一期大门入口到35#楼后庭院,涵盖32#、33#、35#、36#楼。总长度为234.3m,挡墙高度为4.25m~8.75m,挡墙侧有1~3排钢筋锚杆,局部基础设置锚管桩。挡墙装饰面为外墙弹性涂料。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按甲方批准的书面开工报告工期:40(日历日)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四、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1520610.49元;金额(大写):壹佰伍拾贰万零陆佰壹拾元肆角玖分(人民币)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详见工程投标报价书。1、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和其中以总额报价的项目今后不作调整,发包人出具的设计变更内容除外。2、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材料、机械、人工的市场价格发生变化以及政策性调整,因施工质量或施工风险可能造成的工程本身及相应的其他补救费用(包括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管线、道路等损坏费用的补偿,采取补救措施产生的费用等等)。3、除下列条款中风险范围以外的内容可调整外,其余不可调整。1)、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包含在合同价款中。2)、风险范围以外的内容:[键入文字]苏苏宁·朝阳山一期样板区挡墙2(1)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或直接造成的费用增减;(2)增减合同中的约定的工程量;(3)发包人要求的承包范围以外的附加工程量;(4)发包人提出对乙供部分材料进行更改,引起的价差;(5)发包人确认的其它费用。4、风险范围外调整方法:1)、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代表现场按实计量,并经过发包人成本部门、成本管理中心审核的数量为结算依据。2)、价格: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计价;投标报价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计价;投标报价中无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成本部及成本管理中心。参照《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以及苏建价(2011)812号文等相关文件共同确认后执行。5、其它工程价款调整方法: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图纸范围内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认。2)工程施工中涉及到的所有材料检验试验费(包括规定由发包人承担的材料检验试验费部分,发包人分包工程除外),均已计入本合同相应工程项目价款中,材料检验试验费全部由承包人支付。五、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施工招标文件4.投标书及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包括设计变更图纸)[键入文字]苏苏宁·朝阳山一期样板区挡墙39.经双方核定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变更签证)10.工程质量保修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六、本协议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承包人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八、发包人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由双方签订于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188号。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通邮地址:通邮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键入文字]苏苏宁·朝阳山一期样板区挡墙4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本合同协议书第五条执行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现行的江苏省南京市政府的法律法规。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及江苏省南京市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陆套(含竣工图肆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内容向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泄露。使用国外图纸的保密要求费用承担:无4.2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甲方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仲富春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质量管理、[键入文字]苏苏宁·朝阳山一期样板区挡墙5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现场工程协调例会等。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①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②施工索赔③合同价款、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工程施工过程中需发生经济费用的一切事宜。5.2.1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在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以外的职权时需要事先征得甲方书面批准,否则视为无效。5.2.2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的进行处理。5.2.3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甲方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刘军职务:项目经理职权:代表甲方行使现场管理的职权。7.乙方项目经理姓名:马超职务:项目经理7.1乙方的项目经理为就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事项可直接代表乙方的自然人。在本合同范围内,乙方项目经理的亲笔签名随即产生法律效力,而无论是否有乙方的公章。乙方项目经理的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该变更不产生法律效力。7.2经甲方审定的项目经理必须固定在本工程现场,不允许兼管其他项目,不得擅自变更。乙方若须更换项目经理,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7.3本工程要求项目经理每天至少8小时,每周至少5天在本工程现场工作。未经甲方同意,项目经理不得擅离现场,如发现项目经理不经甲方同意每周有两天以上不在岗,视为乙方违约,违约金为每天5000元整(未满一天的按一天算);连续3天不在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7.4甲方认为项目经理难以完成乙方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已具备[键入文字]苏苏宁·朝阳山一期样板区挡墙6(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按至施工场地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具备(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无(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时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线路等资料。(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甲方办理完所有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及其他需要的各种资料。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甲方、乙方、监理现场书面交验。(6)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执行通用条款。(7)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如发生双方协商。(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A、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做好各项隐蔽工程的记录,按规定程序报验,确保工程质量。B、乙方应做好现场施工组织及管理,保持现场道路畅通,保证材料、设备堆放整齐,保持现场清洁,及时清除垃圾和不需要的临时设施。乙方应派出专业保安人员在施工现场实施全天候值班,做好施工现场的车辆、人员出入管理工作。C、乙方应负责施工界区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承担施工组织中包括的所有施工措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构件的二次搬运、吊装、余土外运、地下管线等的保护和障碍物排除等)。D、在施工中,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安置地点的调整、机械的多次进退等费用,均由乙方包干在合同价中。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双方视现场情况协商办理。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在每月28日前分别向甲方及监理方书面提供已完本月度工程量(含经甲方[键入文字]苏苏宁·朝阳山一期样板区挡墙7和监理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签证)及次月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进场计划清单,如因乙方提供不及时或提供不准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不予付款。(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乙方派驻现场的施工和安全保卫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遭受其他损害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与甲方无涉。乙方应满足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应对现场人员的安全、现场秩序、现场安全防护、工程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用电、照明、防护、警告标志信号等负责。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其发生的所有费用。(3)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通用条款执行。另外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排污、渣土、环保、环卫、市容、城建、治安、交通、人口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缴纳各项费用,并以书面形式将办理结果通知甲方。(5)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所有完工工程(含分包工程)成品保护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成品保护费用。在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并且正式交付甲方使用,乙方工程的风险应由乙方自行承担,成品工程毁损、遗失的风险自验收通过并由双方办理完毕书面交接之日起由甲方承担。(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地质及地下管网线路和场内电台拉线资料,乙方注意保护。如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符合南京市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工程竣工交付前现场达到甲方的要求(包括建筑物周围余土、垃圾、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拆除),做到工完场清。由于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及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A、乙方应科学管理、合理施工,如施工单位为施工方便,采用不合理施工方案,既使有监理及甲方人员签字确认,因方案不合理而造成施工费用的增加,[键入文字]苏苏宁·朝阳山一期样板区挡墙8由施工方自行承担,施工中应避免发生影响工程施工的纠纷。B、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做好各项隐蔽工程的记录,按规定程序报检报验,确保工程质量。C、乙方应做好现场施工组织及管理,保持现场道路畅通,保证材料、设备堆放整齐,保持现场清洁,及时清除垃圾和不需要的临时设施。乙方应派出专业保安人员在施工现场实施全天候值班,做好施工现场的车辆、人员出入管理工作。D、乙方应负责施工界区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承担施工组织中包括的所有施工措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
本文标题:朝阳山一期挡墙合同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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