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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玺阳光城1#2#木工分包合同文件合同编号:发包单位:承包单位: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名称)(合同编号)-2/17-合同条款发包单位:(以下均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均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工程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达成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1.2项目地址:1.3工程概况:第二条图纸2.1在开工前10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壹套。如乙方需加晒图纸,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壹套完整图纸,供甲方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在工程检查时使用。2.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含乙方自行复印之图纸)退还给甲方。第三条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3.1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技术交底,承包本项目第木工分包工程。3.2工作内容:按第3.1条范围承担模板制作、支模合模、拆模、清理拔钉、模板加固、维护、场内材料二次周转搬运、材料进出场的装卸堆放和模板施工等为完成本工程所需全部工序。第四条承包方式4.1乙方以包人工费(含:工人及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补贴、生活费、加班费、赶工费、社保、人身意外保险、福利一切人工费用)、材料费(除甲供材料外所有所需材料)、机械费(除甲供机械外所有所需机械)、措施费(含:照明措施、赶工措施等,甲方提供塔吊、施工电梯、外墙排架、临电接驳点(即‘三级配电箱’)、临水接驳点给乙方使用)、管理费、利润等,包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一切费用(水电费、税金除外),综合单价方式承包本工程。第五条合同价款5.1合同暂定金额(小写):¥元,大写:(人民币),计价清单如下:(合同名称)(合同编号)-3/17-序号子目名称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元)合价(元)计算规则备注合计注:1、上述价款不含税金,如需含税,上浮﹪。2、上述综合单价已包含相应子目承包费用及安全文明施工(含:安全防护、场地排水、清理、清洁等)、场内1KM内材料搬运(含:水平搬运、垂直搬运)等为完成本工程所需全部工序之费用。3、上述价款包含保修费元。5.2本合同价款是由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合同及附件所述的乙方承包范围、工作内容、承包方式等条件,根据工地现场条件、工期、乙方企业自身水平、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要求等,并充分考虑了施工期间人工、材料价格浮动因数报价。5.3签证与结算办法与竣工结算:5.3.1因甲方原因导致发生工程变更、图纸修改,工程量按修改后图纸计算,套用报价清单相应项目之综合单价计算。现场如需办理签证,乙方须在3天内提出申请,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申请后6天内回复。若乙方在3天后提出的签证申请甲方有权不作任何回应,并不需支付任何费用。所有签证必须经甲方现场工程师及项目部施工员、生产经理及项目经理审批。如本合同累计签证金额大于等于两万元,所有签证经工程管理中心、成本管理中心、成本核算中心审核同意方可生效。5.3.2结算办法:5.3.2.1、按照施工现场实际完成且经甲方审核认可的工程量计算。模板制作、支模合模、拆模、清理拔钉、模板加固、维护、场内材料二次周转搬运、材料进出场的装卸堆放和模板施工有关的工作等合计单价:元/平方米(按实际结构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包括二次结构。)。5.3.2.2、本工程发生的任何费用和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费用(包括税费、劳保福利、保险费、经营费等)均已包括在上述5.3.2.1合同单价内。5.3.3竣工结算:(1)工程竣工后,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内审核完毕。双方发生较大分歧难以解决时不受此时限,乙方配合不积极也不受此时限。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配合,否则以甲方审核数据为准。(2)结算总价按合同综合单价乘以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计算。(合同名称)(合同编号)-4/17-(3)本工程结算经成本管理中心、成本核算中心审核同意方可生效。5.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劳务人工费、包小型工具及相应辅材耗材、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单价一次性包死。第六条付款方式6.1付款方式:,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甲方付款金额之等额收据。6.2工程款支付方式如下:6.2.1本合同不设预付款;6.2.2月进度款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计算。6.2.3竣工验收合格且审定结算总价后壹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结算总价的95%。6.2.4剩余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金待保修满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无利息)。保修期内,如乙方未按甲方维修要求维修或遇其他紧急情况,甲方无须知会乙方,可直接用此保修金进行支付维修费用,凭支付依据计算保修金余款。6.3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延期或拒绝支付工程款:6.3.1对于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未经甲方相关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验收,或验收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延迟至乙方返工再次验收合格后支付。6.3.2乙方施工进度没达到计划要求(甲方现场及其它工种客观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展开工作情况除外)。6.3.3乙方申报之进度超出实际进度达20%,或不配合甲方进行进度款审核工作。6.3.4如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必须具备完整的变更、签证、审批手续,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计量和支付。6.3.5未核定结算总价,甲方有权延迟结算款的支付,直至结算工作完成。6.4关于工程款支付方式的补充约定:6.4.1甲方除按上述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外,其余时间不作预借、预支,乙方应自行解决所需的周转及垫付费用。6.4.2发票和收据(在下列□打√表示选择,打×表示删除)乙方所提供给甲方的收款凭证(包括□发票、□收据)均应真实合法有效。若甲方发现乙方提供虚假或无效的收款凭证,则甲方有权向税务主管部门举报,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少按该凭证可能涉及甲方的税款额度的五倍计。第七条合同工期7.1工期要求:本工程须在年月日前完成(含节假日在内)。如工期调整,以甲方项目经理要求之时间为准,乙方须配合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如甲方要求乙方提前完工的,甲方应当提前2天通知乙方,乙方在24小时内没有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上述合同工期已考虑到可能(合同名称)(合同编号)-5/17-出现的各种不利条件,一般不予延期。仅在出现不可抗力、重大设计变更等情况时,经乙方申请(但乙方应在出现延期事项后24小时内书面向甲方申请延期),甲方审核认定后,方可予以延期。7.2逾期竣工赔偿:每逾期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逾期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甲方对乙方逾期竣工的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不足扣除部分,甲方另行向乙方追偿。7.3阶段性工期(即节点完成期)滞后的,每滞后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滞后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甲方对乙方进度滞后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不足扣除部分,甲方另行向乙方追偿。乙方向甲方支付节点滞后违约金并不免除其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7.4乙方保证进场时须不少于名工人,并在天内依甲方要求补充人员名,一共名,乙方在施工期间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时补充人力。7.5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清点乙方参与施工的员工人数,乙方应作好清点配合工作。如乙方没有按合同约定配备施工人员,经甲方通知后3天内仍达不到合同约定人数时,甲方有权自行增加施工人员,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乙方无法满足施工进度要求,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甲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第八条质量标准及验收8.1本工程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及地方标准,并符合图纸要求。验收如不合格,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8.2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以及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应接受甲方、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的检查、监督,并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甲方认可的乙方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等级标准进行检查、验收。8.3各项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等检查签证确认后,方可进行隐蔽。未经检查签证确认而乙方擅自隐蔽的,甲方、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等有权要求乙方破开隐蔽工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当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8.4乙方应每日进行质量、安全自检,自检达到标准后,及时送报甲方、建设单位。8.5甲方、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有权随时检查乙方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组织措施、做好现场有关记录等情况。凡是发现没有严格执行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执行的任何情况,甲方、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将视情况作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限期整改等处理。(合同名称)(合同编号)-6/17-如存在严重或反复违反的情况,甲方、建设单位将立即发出整改通知、停工整改通知,乙方应承担有关损失和延误责任。如有严重违约造成工程质量下降等情况时,甲方、建设单位有权中止(或终止)合同,并向乙方或向担保单位索赔因中止(或终止)合同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当在5日内清理退场,否则,乙方即同意甲方对其遗留在现场的所有物品可以自行处理,且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8.6竣工验收前六个工作日,乙方书面邀请甲方、工程监理方、于约定的时间进行验收。8.7如甲方要求按楼座或楼层分阶段验收并移交,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等相关验收人员签字后移交生效。工程移交前任何非甲方原因导致的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无偿修复,工期不予调整。8.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必须在日内清理现场、腾出施工现场、撤除所有临时设施。逾期完成或影响甲方、建设单位下一阶段工程施工,视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如造成甲方或建设单位其他损失,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其他责任的权利。8.9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九条施工保护9.1乙方应配合其他工种的工作,不得妨碍及破坏自身承包范围外的其他工程、工作。因乙方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成品、半成品、设备、设施等损坏及人员伤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视情节严重,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9.2乙方应对本工程(半)成品进行管理和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石材(园林石材除外)、瓷砖(园林瓷砖除外)、木质门(含木质防火门、木质户内门等)、钢质门(含钢质防火门、卷帘门等)、栏杆(含铁艺栏杆、玻璃栏杆等)须进行专业薄膜胶纸保护后再进行专业包装,薄膜胶纸直至竣工验收前方可(由乙方)去除。否则,未进行薄膜胶纸保护部分甲方有权按5折结算或要求乙方拆除重做。第十条双方责任10.1甲方责任10.1.1甲方委派(联系电话:)为现场负责人,并可在工作过程中根据需要调换适合人选并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异议。甲方现场负责人代表甲方对本项目工程进行质量、安全、技术、进度、施工实施等全面管理。有权对乙方技术水平、施工能力达不到合同要求或不配合管理的乙方人员拒绝参加施工作业,并可予以清离施工现场;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加以制止;有权实行依章扣款,并审批甲方施工员/施工主管对乙方的扣款单。负责审查及确认增减工程、变更工程等签证单,未经现场项目负责人审(合同名称)(合同编号)-7/17-查签证均属无效。10.1.2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要图纸,并及时提供有关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指令。10.1.3负责向乙方进行质量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组织三级教育,并就甲方的管理规定向乙方交底。10.1.4组织召开项目部工程例会和其它会议,并及时发出会议纪要。10.1.5按合同约定提供材料、设备、工具、设施,提供三级配电控制箱及临水接驳点。10.1.6审核验收条件,组织验收、竣工验收。10.1.7按合同要审核、支付工程款。10.1.8对结算资料进行初步审核。10.2乙
本文标题:木工劳务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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