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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百龙滩电厂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大化水力发电总厂百龙滩电厂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总则1.1为了加强我厂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保证计量标准量值传递的准确性、仪器仪表的检定、标准计量器具的配置、电能计量装置、测量系统和计量产品的验收、现场试验、基建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全过程的电测技术监督,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制度》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制订本细则。1.2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监督、按照“关口前移、闭环控制”的原则,分级管理、分工负责。1.3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指导方针是:计量工作准确第一、修校工作质量第一、现场工作安全第一,使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做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1.4百龙滩电厂电测技术监督的主要工作任务是1.4.1组织对各类电测设备的定期检定、调整、修理和清点,确保主要电测设备调前合格率指标的完成;1.4.2监督电测标准计量装置综合误差的测定,通过测试、计算和改进,确保传递校验标准的综合误差合格;21.4.3加强电量变送器、交流采样测量装置、超高压CVT或PT以及其它新型电测设备的技术监督工作,保证计量准确、电量平衡一致;1.4.4搞好电测设备的日常管理,建立完整的设备台账,保存完整的仪器仪表检定记录,制定齐全的规章制度,完善计算机管理。1.5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电测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1.6贯彻执行GB/T19001质量管理标准,实行全过程管理,推行标准化作业。1.7本细则适用于百龙滩电厂。2监督机构与职责2.1百龙滩电厂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技术监督管理。第一级为以生产副厂长为组长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第二级为技术监控办公室及生技部,第三级为发电部及生产班组。2.2技术监督监控领导小组及技术监控办公室职责2.2.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电测技术监督的指示、规定。2.2.2组织制定百龙滩电厂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签订、制定我厂与广西中试院技术服务单位的技术服务合同,并监督服务合同条款的实施。2.2.3制定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审批年度计划,建立本厂电测技术监督网络,组织召开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布置全年电测技3术监控工作。2.2.4制定电能计量标准规划,理顺量值传递关系,审批本厂最高计量标准器的购置计划,指导标准设备的选型与购置,解决计量纠纷。参与本厂重要计量装置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工作。2.2.5组织调查研究与电测有关的重大设备事故和缺陷,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重大问题如实上报。2.3生技部专责工程师职责2.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电测技术监督的指示及我厂有关监督实施细则。2.3.2制定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和周检计划,确保电测设备校验率、调前合格率、标准设备完好率等指标达到上级要求。2.3.3负责按时上报有关计量电测装置管理的各类工作报表、总结、数据统计等工作及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等。2.3.4配合电网经营企业作好本厂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的验收、现场检验、周期检定(轮换)、故障处理等工作。解决本厂存在的电测计量关键问题。2.3.5负责电测量计量器具的选用,编制电测量计量器具的订货计划;负责组织新购电测量计量器具入库验收工作。2.3.6负责组织本厂电测计量工作的指标考核、量值传递、各类表计及装置的分类、评级、资产管理的工作。参加本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安装调试过程中的电测设备技术监控4工作2.3.7参加有关计量经济性的分析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查班组实施电测技术监控的各项工作,确保完成电测技术监控的各项指标。2.3.8负责专业的业务指导,负责组织计量专业新技术的推广及应用。制定电测计量专业人员培训计划,参加上级举办的电测技术交流活动。2.4发电部、班组专责工程师职责2.4.1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上级关于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指示、决定和有关的规程、条例、制度、标准。2.4.2负责执行、检查现场电测量仪表、电量变送器、电能表和试验室标准表的送检和自检的定期检定工作和现场计量仪表、实验室标准仪器仪表的定期检定工作情况,确保主要电测仪表周检率及调前合格率等指标的完成。2.4.3监督电测计量器具的检定、修理和其他计量测试工作情况;对电测计量器具的安装、维护、现场检验、周期检定(轮换)及抽检工作全过程监督,杜绝由于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失误引起的事故,消除影响电测设备安全的不利因素,建立健全量值传递校验的必要条件。2.4.4负责各类电测量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的有关电测计量、量值传递校验的各种技术台帐、技术监督档案,实行统一集中管理,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52.4.5电测计量仪表、标准计量装置应保持整洁、完好、封印完整,标志正确、清晰、齐全,并有有效期内的检定合格证书。编写各种标准装置操作规程。2.4.6解决标准传递中存在的问题,负责把关各类电测计量仪表和装置安装使用,必须按相应检定规程检定、测试,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出使用期限的不得安装使用。2.4.7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厂的电测和电能计量标准装置。负责监督电测计量装置综合误差,确保传递校验用标准装置和现场重要场所计量装置的综合误差合格。2.4.8根据本厂电测技术监督检查项目表和生产的实际情况负责制定本专业的年度技术监控工作计划。负责制定实施本专业的电测技术监督的反事故措施。2.4.9及时统计上报各类电测仪表、仪器的周期检定计划、送检计划及年检计划。确保其在有效期内使用。负责及时填报技术监督年终报表、工作总结及分析报告,并提出下一年度的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计划。2.4.10负责电测技术监督所用仪器、材料的购买计划及入库验收工作。2.4.11组织班组的电测技术监督活动及参加安全学习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制定电测计量专业人员培训计划,参加上级举办的电测技术交流活动。建立电测监控人员档案,确保电测计量标准始终具备有效期内的考核证书,计量检定员持有效检定员证上岗。62.4.12参加本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并负责实施安装调试的各项技术监控工作。负责收集有关电测技术的新标准、规程等,并制定有关电测技术相关管理制度。2.5大化总厂检修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职责2.5.1检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执行《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大唐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制度》和有关电测规程。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高检验手段,确保检修质量。2.5.2在检验过程发现超差或不合格的仪表等,必须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并作好检验记录。2.5.3建立和完善检修设备台帐和检验报告等有关检验的技术资料。3监督范围与内容3.1电测技术监督范围3.1.1电工测量仪器;3.1.2电测指示仪表;3.1.3电测数字仪表;3.1.4电测记录仪表;3.1.5各类电能表;3.1.6互感器二次测量回路;3.1.7电量变送器;3.1.8电测量系统的二次回路;3.1.9电测计量标准装置;73.1.10电能计量装置;3.1.11交流采样(RTU)装置;3.1.12智能数据采集装置;3.1.12各类电测监督管理及技术档案。4量值传递4.1量值传递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建立电测计量标准,其最高标准接受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和武汉高电压计量研究所的量值传递。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的电气测量专业技术部门除对各发电企业进行量值传递和监督外,还应对发电企业电测计量标准的建立、配备、管理和调整提出意见,并配合集团公司对其计量标准及检定人员进行考核、认证工作;4.1.1本厂还应对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进行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备案。由大化总厂计量室建立二级电测计量标准,负责百龙滩电厂电测仪表的检定。大化总厂计量室应建的标准项目见附录二。各项标准都必须通过考核认证。4.1.2从事量值传递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脱离检定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必须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4.1.3电测计量标准实验室的环境条件应符合相应检定规程的要求。4.2计量监督工作84.2.1按照本制度附录二中的规定,配备电测计量标准器具及装置。更新或新增的标准器具,需报集团公司,并办理相应的考核认证手续后,方可使用。4.2.2正确使用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仪表、智能数据采集装置,并按周期检定。凡无合格证或超过检定周期而尚未检定的计量标准器具不准使用。4.2.3电测计量标准器周检计划由上一级量值传递机构按年度制定。4.2.4严格执行周检计划,一般的计量标准器具的检定应在送检后20天内完成,不得拖延。根据电力行业的特点,如不能按期送检的应提前一个月报上级检定单位,另行安排检定时间,否则视为未按周期检定。4.2.5本厂的计量标准装置在使用过程中,依检定规程要求定期进行自检试验。对于装置的年稳定性和重复性标准偏差的自检试验,自检周期最长不超过一年。自检记录要规范并存档备查。4.2.6计量标准试验室应由专人管理。对试验室用标准器、环境条件及检定记录、技术档案等进行统一管理。4.2.7本厂的电测最高标准器的购置,应报公司审核,需经检定合格并建标后方可使用。4.2.8计量检定工作接受广西电力试验研究院计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等级指数小于0.5的仪器、仪表、智能数据采集装9置送广西电力试验研究院检定;等级指数等于或大于0.5的仪器、仪表送大化总厂检定。同时对大化总厂电测试验室的人员、设备、资质进行审查、备案。5技术管理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发的有关电测专业的规程、制度、标准等,并制定如下规章制度:5.1.1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5.1.2电测技术监督岗位责任制度;5.1.3电测技术监督考核奖励制度;5.1.4试验仪器和标准设备的使用规程;5.1.5质量管理制度;5.1.6事故分析制度;5.1.7检验报告审批制度;5.1.8资料、报告及档案保管制度;5.1.9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制度;5.1.l0仪器仪表彩色标志管理制度;5.1.11印章及铅封使用制度;5.1.12人员培训考核制度;5.1.13试验室安全、卫生制度等。5.2设备投入前的管理5.2.1指示仪表和电能表计量装置设计审查。10所有电测计量设备和仪器、仪表、智能数据采集装置的设计审查应经电测计量人员根据JJG-124-93和DL/T448-2000等规程中所规定的要求审查通过。5.2.2重要运行仪表、智能数据采集装置和电能计量器具的定货和验收管理应根据相关规程中所规定的要求制定订货和验收管理办法。5.2.3指示仪表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指示仪表计量装置和电能计量装置资产档案,制定指示仪表、智能数据采集装置和电能计量资产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标准装置、标准器具、试验用仪器仪表、工作计量器具等的购置、入库、保管、领用、转借、调拨、报废、淘汰、封存和清查等。(1)仪表仓库应划分合格区、不合格区、待检区、报废区和淘汰区;(2)按物资管理流程,由专人负责统一集中管理,做到帐、物、卡相符。5.3仪器仪表安装及安装后的质量验收管理制度5.3.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制订的电测量指示仪表、电量变送器、交流采样(RTU)装置及电能计量装置安装与验收标准及《百龙滩电厂设备检修管理实施细则》、《百龙滩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5.3.2电测量指示仪表、电量变送器、交流采样(RTU)装置及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应严格按通过审查的施工设计方案进行。115.3.3安装的电测量指示仪表、电量变送器、交流采样(RTU)装置和电能计量器具必须经有关电力企业的计量机构检定合格。5.3.4电测量指示仪表电量变送器、交流采样(RTU)装置和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应执行电力工程安装规程的有关规定和本标准的规定。5.3.5电测量指示仪表、电量变送器、交流采样(RTU)装置和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工应填写竣工单,整理有关的原始技术资料,做好验收交接准备。5.3.6电测量指示仪表、电量变送器、交流采样(RTU)装置和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应进行全面的验收。验收的项目及内容是:技术资料、现场核查、验收试验、验收结果的处理。5.4运行管理5.4.1运行档案管理5.4.1.1对
本文标题:百龙滩电厂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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