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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35KV变电站综合保护装置设备商务合同书(附技术协议)合同编号:TJRZG2012-008买方: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卖方:南京南电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河南省汝州市签订时间:2012年2月日2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35KV变电站综合保护设备供货商务合同买方: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卖方:南京南电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与南京南电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双方就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100万吨捣固焦项目35kv变电站综合保护设备的供货和服务等问题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供货范围和单价35kv综合保护装置规格、数量、供货范围和价格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35KV主变保护屏PK面2主变差动保护测控装置RS-611台20.5841.168主变后备保护测控装置RS-612A台40.5112.044主变非电量保护测控装置RS-640台20.4380.876柜体及附件TG1A套20.731.462高压开关柜配套测控装置10KV线路保护测控装置RS-601台20.4380.87610KV配电变压器保护测控装置RS-602台140.4386.13210KV高压电动机保护测控装置RS-605台170.4387.44610KV电容器保护测控装置RS-603台30.4381.31435KV微机分段测控装置RS-601台30.4381.314335KVPT测量及切换装置RS-606台30.4381.31410KV线路纵差测控装置RS-601G台21.0952.193公用测控及通信屏面2工业以太网交换机RS-1624台20.1460.292通讯远动设备装置RS-660台11.0951.095通信管理机RS-660台11.0951.095GPS对时装置RST-2000台10.4380.438通道隔离器台40.0730.292调制解调器RS-662台40.1460.584工业以太网交换机RS-1616台10.13140.1314公用测控装置RS-651台10.4380.438小电流选线装置NDXJ-1台11.0951.095柜体及附件TG1A套10.730.734后台监控系统戴尔工控机:主频≥2.8GHZ,内存≥4G,硬盘500G,双网卡,可读写光驱,键盘,鼠标等DELL台20.3650.7321″液晶(1280×1024SVGA)DELL台20.1460.29216位声霸卡及音箱对20.0730.146A3激光打印机CANON3500台20.5111.022UPS电源3KVA,1h套10.730.73网卡网线套10.9740.1948系统软件WINXP套20.2190.438监控应用软件RS-6000套20.731.464微机保护控制台(木制)800*1200张30.0730.219椅子黑色转椅把30.01460.0438合计: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陆仟元整。(¥376000.00元)说明:1)供货范围的测控保护装置功能应和中冶焦耐设计的“清华紫光”产品功能相同,并按设计院二次图纸设计生产。2)RS601G线路纵差为煤气发电厂的两回联络线测控保护装置。3)RS-601线路保护测控装置,厂区生活线路二台。4)主变保护测控装置单独组屏,其它保护测控装置安装在高压开关柜上。5)变压器保护测控装置为10KV配电变压器装置。6)微机分段测控装置为35KV一台,10KV二台。7)PT测量及切换装置为35KV一台,10KV二台。6、35KV变电站二回35KV受电线路的综合保护测控装置改为纵差保护装置,待35KV受电线路保护设计后再确定型号,不在价格范围。7、公用测控及通信屏一面。8、规约转换器的配置应满足现场需要。二、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陆仟元整(¥376000元)1、合同总价格包括了35KV综合保护装置及随机附件的设计、制造、监造、包装、运输(含向开关厂的运输)、装卸、保险、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配合验收、调试和检验、培训、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供货的开关厂家的技术联络、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不受市场因素的影响而调整。只有在发生下述情况时,双方另行签署书面价格更改协议,方可调整合同总价格:5货物型号规格或数量发生变更。如某种货物的数量改变而型号规格不变。其增减部分的单价,按合同单价计算。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1、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卖方货物为35KV变电站综合保护自动化设备是全新的、从未使用过的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和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责。2、技术标准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国家、行业最新颁发的标准和技术协议所述的标准;若在设计和制造中应用的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按本技术协议中没有规定,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四、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25天向开关柜生产厂家交付在开关柜上安装的设备(见供货范围表中2高压开关柜配套测控装置项);其余的设备45天交货。五、交货地点:安装在高压开关柜上的测控保护装置的厂家由买方指定(具体单位名称和联系通讯方式合同签订后5日内通知卖方),其它货物送到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100万吨捣固焦项目工地。六、交货要求:1交货时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包括外购件合格证);2卖方应在交货前一周内将交货清单一式两份,由特快专递邮寄至买6方和买方指定的开关厂。交货清单内容应包括:合同编号、部件名称、装箱件数、包装形式、箱号、外形尺寸、净重、毛重、装卸注意事项等;3卖方应在发货前24小时内,将发出的产品合同号、名称、箱件数、包装形式、传真给买方,以便做好接货的准备工作。七、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1、运输方式:卖方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2、费用负担:运输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八、包装标准、包装要求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1、包装标准应满足JB/ZQ4286-86《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和卖方企业标准的规定,产品包装必须适合进行长途运输及多次搬运;2、未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缺件、质量下降等其它产品质量事故,卖方应承担责任并及时给予解决;3、卖方在包装箱或裸件上必须醒目地标明下列内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标志和运输途中的注意事项及有关安全图形标识(如向上、防水等标识)等;4、产品包装必须有防锈蚀、防潮、防挤压措施。5、包装物由卖方负责供应,不回收,费用已包含在总价。;6、每个包装箱内应设一个塑料袋(密封防雨),内装装箱单一式二份;箱内产品应挂标签(要牢固),标签所列内容应与装箱单相符,装箱清单的内容包括:箱内各种零部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重及本箱货物的毛重等。九、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1产品到达买方安装现场后,买、卖双方、监理根据合同规定,对其包装、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开箱检验;在开关柜上安装的产品由开关柜厂7家和买方、卖方开箱验收,并满足开关柜厂家的要求。2若卖方不按买方要求时间到现场验收,买方有权自行进行开箱检验,卖方对买方所查的缺陷、缺件应认可。3、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外在质量在产品验收后十日内提出异议,内在质量在负荷试车后一年内提出异议。十、结算方式及质保期限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买方收到卖方30%的履约保函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所有产品运抵现场(含送到开关柜生产厂家)经验收合格凭有效发票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到货款: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剩余合同总额的10%作为产品的质保金。产品质保期为从产品投运日起一年。十一、售后技术服务:1安装调试:卖方选派身体健康、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技术人员免费到买方现场指导后台机、软件产品的安装、调试、详细解释产品安装调试的技术资料和要领,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和正确示范,协助解决安装单位和供货的开关柜生产厂家调试综保自动化的技术问题至直综保自动化系统正常运行,并对安装调试质量予以确认。2技术培训:卖方负责在买方现场免费培训技术工人。使买方人员能正确理解产品工作原理和正确掌握产品的操作、检查、保养、修理等应知应会技能。十二、备件供应:卖方能长期供应买方所需的该产品合格的备品配件,卖方外协易损备件应由卖方向买方提供图纸,由买方自行采购。十三、违约责任:1、卖方不能交货的,除了退还买方已支付不能交货部分所有款项外,8还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20%;2、卖方所交货物的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如果买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双方协商),如果买方不同意使用的,应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由卖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发生费用。卖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3、卖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时,买方扣除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从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第6日起计算,每延期一周(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扣除迟交部分的货物价格的5‰,但最多不超过迟交部分的货物价格的5%;4、货物错发或漏发的,卖方除应负责承担买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外,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约定见本条3.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若起诉则均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五、本合同附件、技术协议、招标文件、补充协议、来往信函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十七、履约保证金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向买方提交按合同总价金额30%的履约保函。2、在卖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买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其任何直接损失。3、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设备全部调试、投运验收合格后,买方把履约保证金退还(无息)卖方。9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八份,买卖双方各持四份。十八、其它约定事项:1为保证该产品在工程设计、检验验收、安装调试、操作使用、保养维修能顺利进行,卖方应向买方无偿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2、买方欲知或技术文本中尚未明确的技术参数(含部分零部件规格型号),在本合同生效后7日内,卖方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与买方一道共同确认。3、卖方提供的产品,应均由卖方制造(除非特殊指定供货),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外协件、配套厂家,卖方在择优选用后应传真买方并征得买方书面认可,)。4、合同有关条款的变更均需得到买卖双方的书面认可。5、产品因制造质量原因而导致产品修理或更换的,卖方应承担产品修理或更换时的逾期交货责任。6、产品出厂前防锈与涂漆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7、卖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将各类测控保护装置的设计安装图(买方审核通过的)交买方指定的开关厂。8、卖方在向买方指定的开关厂交送货物时必须同时提供安装所需的技术资料。10买方: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卖方:南京南电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盖章)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汝州市汝南工业区(盖章)法定代表人:张燕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水阁路28号邮政编码:467535邮政编码:211153电话:0375-6959112电话:025-21198585传真:0375-6959112传真:025-83530930开户银行:汝州建行开户行:交通银行南京中央路支行账号:41001585610050200059账号:320006603018010028125税号:320106773950411合同签订地:河南省汝州市日期:2012年2月日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35KV变电站综合保护设备技术协议11合同编号:TJRZG20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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