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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解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要点2013.04第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基本情况介绍第二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要点第三部分案例分析及专家评审工作的要求第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基本情况介绍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第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基本情况介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第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基本情况介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第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基本情况介绍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第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基本情况介绍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简称施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第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基本情况介绍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简称专业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包企业。第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基本情况介绍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简称劳务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第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基本情况介绍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第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基本情况介绍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共分为12个资质类别;专业承包共分为60个资质类别;劳务分包共分为13个资质类别。资质等级分为:特级、一、二、三级等。第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基本情况介绍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申请受理审查批准证书第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基本情况介绍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资质申请——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第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基本情况介绍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资质申请——企业申请资质应按照《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申请渠道提出申请,增项资质按照主项资质的申请渠道申请;《规定》第九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许可,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一)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三级资质;(三)水利、交通、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四)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二级资质;(五)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申请前款所列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应当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第九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其中,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第九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一)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二)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规定》第十条•(三)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民航、铁路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四)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不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序列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序列的不分等级资质)。前款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规定》第十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一)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二)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三)劳务分包序列资质;(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规定》第十一条•前款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基本情况介绍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资质申请——整体改制的企业,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资质等级。合并后不申请资质升级和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申请资质升级或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规定》中的审批程序核定;第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基本情况介绍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资质申请——企业分立成两个及以上企业的,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对分立后的企业分别重新核定资质等级。第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基本情况介绍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资质申请——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第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基本情况介绍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资质申请——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当选择一项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企业的增项资质级别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级别。经原资质许可机关批准,企业的主项资质可以与增项资质互换。第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基本情况介绍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资质申请——选择总承包序列某一类别资质作为本企业主项资质的,可申请总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再申请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即可承揽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投标或承包其总承包类别资质覆盖范围以外的专业工程,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总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第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基本情况介绍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资质申请——申请材料及要求:申请表及附件。附件含综合材料、人员材料、代表工程业绩材料。(审查要点中讲)第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基本情况介绍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资质申请——企业诚信纪录:企业应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包括电子文件和书面文件.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工程质量和安全、合同履约等情况。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企业的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公众有权查阅.第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基本情况介绍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资质受理审查——初审部门受理、初审国务院主管部门受理、审查批准(公示、公告)第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基本情况介绍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资质证书发放——建筑业企业申请的资质通过受理审查、公示、公告后,无异议的发放所申请的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若干份,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除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外。第一部分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基本情况介绍原则上中外合资、独资企业享受国民待遇。具备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按施工管理规定和标准审核批准。外商投资企业总包序列一级、专业序列一级由建设部审批。第一部分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基本情况介绍中外合资、合作投资企业,中方的出资额不低于25%(以外币出资的按出资时的汇率计算)。港、澳企业可以全资投资国内建筑业企业。外资企业入股、收购内资企业后资质重新核定。境外业绩不予认可。第二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要点二、申请表审查要点三、综合材料审查要点四、人员材料审查要点五、代表工程业绩审查要点六、审查中应把握的其他问题一、审查依据、范围、内容、原则第二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要点一、审查依据、范围、内容、原则一、审查依据、范围、内容、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0]210号《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市[2006]40号一、审查依据、范围、内容、原则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有:1、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2、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三级资质;3、水利、交通、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一、审查依据、范围、内容、原则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有:4、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二级资质;5、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另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海洋石油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一、审查依据、范围、内容、原则内容审查的主要内容:企业申请的建筑业资质是否在授权许可范围内;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申报材料原件是否核对并签章;企业申请是否履行初审程序,初审意见是否明确;企业申请提供的综合材料、人员材料和代表工程业绩材料,是否反映并达到相关规定和资质标准的各项指标要求等。一、审查依据、范围、内容、原则原则遵循企业按照国家许可申请、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批的原则,依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对企业申请申报材料进行客观公正、严谨细致地开展符合性审查。第二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要点二、申请表审查要点二、申请表审查要点(一)申请中填写的原资质情况,企业属哪种资质申请类型;(二)申请表中的签字、印章是否齐备、清楚;(三)申请表中的数据是否正确,与附件材料反映的数据是否一致;(四)相关管理人员及技术负责人的资格、经历、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的要求;(五)资质标准中有设备设施要求的是否符合要求;二、申请表审查要点(六)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数量、专业和学历匹配情况,以及退休人员所占比例;(七)代表工程业绩填写是否正确且符合资质标准的数量要求;(八)初审部门的意见是否明确,是否有签章;不同意,是否注明不同意意见;(九)企业简介中,介绍企业历史沿革的情况与申请资质的关系;二、申请表审查要点注1:初审部门
本文标题: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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