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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轮学科评估改革思路03(一)进一步强化价值导向和思想引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清理“四唯”的专项行动要求;构建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以“质量、成效、特色、贡献”为价值导向,构建更加科学有效、更加多维多类的中国特色评价体系;将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纳入评估核心指标。1234(一)人才培养质量评价要突出“五育并举、德育为先”(二)进一步强化立德树人成效和人才培养质量12把“人才培养质量”指标放在首位,并加大指标权重;突出“五育并举、德育为先”,把德智体美劳“五育”要求贯穿“培养过程质量”“在校生质量”“毕业生质量”三维度,强化思政教育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一是在学生问卷调查时,加强导师对学生德育与学风教育的情况,以及学生传承师德师风的感受和成效的了解;二是在用人单位调查时,加强对毕业生的理想信念、品行、劳动价值观等综合素养的考察;三是在优秀在校生和毕业生信息中,强调提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成果,引导专家以“五育”视角进行综合评价。(二)要突出科学研究等对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二)进一步强化立德树人和人才培养质量体现高校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各项职能对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加强考察高水平科研项目和成果中学生的成果和贡献;重点考察“是否有利于培养学生”,通过问卷了解学生参与科研活动与研究目标的对应性,关注学生在高水平科研活动中的成长度与获得感;强化科研教学平台等资源的质量导向,合理使用省部级平台。123(三)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将师德与师能评价相统一,突出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在师德评价方面,从“师德师风建设机制”“师德师风表现”“师德师风传承”三维度考察。一是增设指标考察师德师风整体建设机制及成效;二是在代表性教师情况介绍中增加师德师风相关说明;三是在“人才培养”中考察“师德师风向学生传承成效”。12(四)进一步强化社会服务贡献进一步凸显社会服务贡献的重要性,将“社会服务贡献”二级指标升级为一级指标,加大指标权重;扩展社会服务贡献典型案例数量,充分体现不同学科(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不同类型院校的学科特色,强化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中国问题的实际贡献。12(五)进一步强化质量导向进一步淡化数量指标,坚持对专任教师数、授予学位数等规模性指标设置上限,并降低其权重。科学设置定量与定性评价指标权重,定量评价指标权重低于定性评价指标;进一步强化“代表作评价”,适度增加代表性成果数量;进一步完善科研奖励评价,在上轮评估统计国家级和省部级奖项的基础上,研究引入“重要国际奖项”,合理使用省部级和社会力量所设奖项。123(六)进一步强化分类评估进一步强化分类评价,在上轮评估设置9套体系框架基础上,探索按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设置指标体系;加快建立凸显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将政治方向和社会责任放在首位,突出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和专业性,彰显中国特色。组织召开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专题研讨会。12(七)进一步提高定性评价质量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充分运用“基于客观数据的定性评价”方法;持续提升定性评价质量:一是提高学生和雇主问卷调查的科学性,优化问卷内容设计,扩大调查群体。二是提高同行专家评议质量。对评议专家和调查对象加强培训,提供评价标准和指南,指导科学评价。三是对影响专家评议和问卷调查独立性的高校学科,探索建立举报和惩戒机制。12(八)进一步强化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有机统一在坚持中国特色的基础上,在国际比较领域,加大设置国际可比指标,如国际论文、专利、奖项等。探索邀请境外同行专家参与定性专家评价;适当扩大国际声誉调查试点学科,加大国际专家。123(九)进一步提高评估数据可靠性优化参评规则,在上轮评估“按门类绑定参评”的基础上,增加“相近学科同时绑定”的规则;加大对跨学科成果“归属度”审查,引入同行专家审查机制;引入惩戒机制,对故意弄虚作假的高校和学科采取一定的惩戒措施。123(十)进一步强化与专业机构合作秉承开放、共享的理念,按照“多元合作、以我为主”的原则,加强与第三方数据机构合作;凝聚战线智慧,充分发挥相关专业学术组织的作用,在评估体系和方案制定过程中建言献策;借助外部专业力量,共同研制论文质量评价“新指标”“新标准”。123
本文标题:第五轮学科评估改革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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