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三峡工程决策的历史过程﹑调研机制和法律程序
三峡工程决策的历史过程﹑调研机制和法律程序高一(19)班陈艳霞﹑文咏珊﹑翟敏如三峡工程从最初的设想、勘察、规划、论证到正式开工,经历了75年。在这漫长的梦想、企盼、争论、等待相互交织的岁月里,三峡工程载浮载沉,几起几落。在中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的20世纪90年代,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庄严表决,三峡工程建设正式付诸实施。由此可知,三峡工程对我国各方面的发展有着无可代替的重要地位,同时,它也将会成为世界上又一瞩目的举措。孙中山是我国第一位提出修建三峡水坝的人。1924年,他在广州演讲《民主主义》时,曾提及:“象扬子江上游夔峡的水力,更是很大。有人考察由宜昌到万县一带的水力,可以发生三千余万匹马力的电力,比现在各所发生的电力都要大得多,不但是可以供给全国火车、电车和各种工厂之用,并且可以用来制造大宗的肥料。”在这里,孙中山进一步阐述了长江三峡水力资源的丰富,强调开发三峡水电的重要性。这是目前所见关于开发三峡水力资源的最早计划,充分显示出孙中山在国家经济建设上的高瞻远瞩。孙中山开发三峡水电资源的论著发表后,国民政府工商部曾于1930年初,拟在长江上游筹设水电厂,并着手收集有关资料和图表,但对坝区的勘察工作始终未能进行。两年后,即1932年,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主持组成长江上游水力发电勘测队。该队查勘后提出《扬子江上游水力发电测勘报告》,计划在西陵峡内黄陵庙和葛洲坝修建两座总装机容量分别为32万千瓦、50万千瓦的低水头电站,总预算1.665亿美元。但这一计划也仅仅是纸上谈兵。新中国成立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三峡工程开始了更大规模的勘测、规划、设计与科研工作。自20世纪50年代至今,从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到江泽民、李鹏、朱熔基等现任中央领导人,无一不专程深入三峡视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中央从国家的四个现代化建设需要兴建一批骨干工程的角度着眼,又将三峡工程提上议事日程。1989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上任不久,就过问三峡工程问题。他在视察了三斗坪坝址、葛洲坝工程和荆江大堤后,到长江委了解三峡工程和长江中下游防汛情况。在150米方案的设计与施工准备工作正在进行时,重庆市政府于同年11月间向中央提出不同意见。重庆市认为,150米方案,大坝抬高水位有限,水库回水末端仅在忠县至长寿之间,长寿至重庆间的航道不能改善,万吨级船队不能直达重庆。重庆市希望将正常蓄水位提高至180米。在1985年3月召开的全国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三峡工程问题成为会议的重要议题。一些政协委员从关心国家建设的角度提出了不同意见,并引起争论。自1992年4月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七届五次会议庄严通过关于兴建三峡工程的决议后,三峡工程经过了近十年的建设历程,高峡出平湖的理想正一步步成为现实。重大决策与建立组织机构。全国人大通过决议后,为了保证三峡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国务院于1993年1月3日成立了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该机构是实施三峡工程建设的最高层次决策机构,直接领导三峡工程建设,由国务院总理李鹏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三峡建委的有关日常工作;同时下设三峡工程移民开发局,负责三峡工程移民工作规划、计划的制定和监督落实;还设有监察局负责监察工作。1993年9月27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简称中国三峡总公司)。中国三峡总公司作为三峡工程项目业主,全面负责三峡工程的建设和建成后的运行管理,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含移民安置费)与偿还。1994年7月24日,国家计委批准中国三峡总公司实行计划单列;1994年8月27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同意中国三峡总公司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业务。经过了许多年的资金筹措和准备,终于解决了一些有关的问题。1993年5月25日,长江水利委员会提出的三峡工程初步设计获得通过,并着手进行技术设计。三峡工程右岸一期工程混凝土纵向围堰的基坑开挖,于1994年7月1日在中堡岛破土动工,从此,中堡岛从地图上消失。右岸一期工程随之全面展开。1994年1月15日,三峡一期工程的主体工程三大建筑物,即永久船闸、临时船闸和升船机、左岸大坝和电站的一期开挖工程正式开标。随后,中标的施工单位开始左岸一期工程紧张施工,形成轰轰烈烈的左右开弓的大好局面。与此同时,坝区内的的征地移民、场地整平、施工用水用电设施、对外专用公路以及西陵长江大桥和坝区内道路施工等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展开,坝区航运交通指挥部也宣布成立。接下来的是问题在于三峡库区移民等工作。征地移民。1993年8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鹏签发《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1994年4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发[1994]58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移民开发局关于深入开展对口支援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工作意见报告的通知》。同年6月18日,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主持会议,研究三峡工程建设和移民问题,确定三峡工程移民从现在起,就要实行分省负责、经费包干使用。同年8月25日,国务院发出国函[1994]92号文《国务院关于三峡工程库区进一步对外开放问题的批复》,同意将三峡工程库区各市县列为长江三峡经济开发区,实行沿海经济开放区的优惠政策。经过近两年的努力,至1994年年底,三峡坝区各项基础设施已初具规模,左右两岸的土石方开挖工程已全面展开。三峡一期工程土石围堰已经完成,一期导流工程具备了浇筑混凝土的条件。三峡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取得了圆满成果,为三峡工程正式开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94年12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在三峡坝区庄严向全世界宣布:伟大的三峡工程正式开工。为了保证三峡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党中央、国务院继续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国务院办公厅于1995年1月发文,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清理整顿以三峡工程名义进行的各种非法经营活动;1996年,国务院决定对直接受益地区的用电征收每千瓦时7厘钱的三峡建设基金。国家批准发行三峡债券,96三峡债券承销仪式在北京举行,本次发行债券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一期工程,以土石方开挖为重点,以大江截流为中心,三峡工程施工如火如荼地在左右两岸展开,进入第一个施工高峰。经过了95-97年3年的不断努力,大江截流终于成功,这标志着三峡工程第一阶段的预期建设圆满实现,并开始转入第二阶段的工程建设。1999年,根据中国三峡总公司建议和确保三峡工程质量的需要,国务院三峡建委决定组建三峡枢纽工程质量检查专家组,由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任组长、两院院士张光斗任副组长,每年两次到工地检查工程质量。同年,还成立了三峡工程稽查组,对三峡工程资金运作及安全生产进行稽查。1998年5月上旬,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清理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收费项目问题的通知》。2001年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朱?基主持国务院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修正草案)》。该条例自2001年3月1日起执行。1998年9月,三峡建委办公室组织召开《长江三峡工程淹没及迁建文物古迹保护规划报告》论证会。2001年7月,国务院决定:二期蓄水前(2003年6月),在三峡基金中安排40亿元专项费用用于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的防治。同年,还批准三峡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2001-2010年)总投资为392.2亿元。从1998年至2002年6月的四年半期间,三峡工程主体工程施工经历了由土石方开挖向混凝土浇筑转移、然后由混凝土浇筑向金结机电安装大转移的两个阶段。1998年5月21日,三峡工程临时船闸通航;8月27日,二期围堰防渗工程全部告捷;9月12日,二期基坑积水抽干,万古江底首见天日;坝段河床基坑土石方开挖当年基本结束。1998年7至9月,三峡坝区连续出现8次流量大于50000立方米每秒的洪峰,二期围堰工程经受严重考验。1999年,施工进入混凝土浇筑高峰期,连续三年混凝土年浇筑量突破四百万立方米,屡创世界记录。2001年11月22日,三峡工程70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本体开始安装;2001年11月18日,三峡工程二期围堰完成历史使命开始被拆除。2002年5月1日,三峡大坝开始永久挡水。2002年1月,三峡二期工程的枢纽工程、输变电工程、移民工程三个验收大纲通过审查。2002年3月22日,三峡二期工程蓄水前库底清理工作全面启动。相信在以后不断努力下,在三峡工程竣工的推动下,中国必然会更加繁荣富强!!!
本文标题:三峡工程决策的历史过程﹑调研机制和法律程序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9389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