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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5W”模式下网络IP影视作品的传播特征研究作者:邹雅婕来源:《传播力研究》2017年第03期摘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影视行业“剧本荒”,网络IP改编成影视作品成为一种常态。在IP剧火热的背后,我们更应冷静下来,从传播学角度对其原因、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研究,从而为IP影视作品改编提供更多建议。关键词:IP;IP影视作品;“5W”传播模式网络IP影视是指把拥有大量年轻粉丝的网络原创IP改编成影视产品,借由弹幕网站、在线视频、电影院线和电视台,实现“大视频”联动。这里的网络原创IP,是指以跨文本和新媒体为表现形式的、以互联网为展示平台和传播载体的一切网络原创文学艺术作品。自2011年以来,《琅琊榜》、《花千骨》、《盗墓笔记》、《何以笙箫默》和《欢乐颂》等IP相继被改编成影视剧,成为跨平台文化消费市场上最具影响力的视听产品。本文将用拉斯韦尔提出的5W传播模式,从传播主体、内容、渠道、受众及效果五方面对网络IP影视作品进行分析。一、网络IP影视剧的传播特征(一)传播主体1.团队商业化。目前,许多经典网络原创IP被影视公司买下版权,在专业编剧、专业导演的全商业化团队下进行全产业链开发。这样的团队确实能创作出一部优秀的影视剧商品,但也仅限于商品,那些原IP的特色则被商业化的制作所淹没。而且商业的本质是利益,网络文学了无顾忌地拥抱资本,难免不会遭到资本的暗中一刀。一如《匆匆那年》的导演张一白被评为2014“年度电影产品经理”,当导演不在是导演,而被评为经理这样带有商业气质的身份,已经决定他的作品不再是单纯的艺术的表达,而是掺杂了大量的商业元素。2.编剧IP化。许多IP影视剧以原IP作者为编剧,充分发挥原IP作用,如《琅琊榜》和《伪装者》的制作团队——山东影视传媒集团就是一支很有情结、很“实诚”的团队,和许多买下版权就和原著作者不再联系的影视公司不同,他们的团队在处理网络文学IP时,常常邀请原作者担当编剧,IP影视剧在作者的手下被还原和表现得更有生机,也正是因此《琅琊榜》收获了高好评、高收视率。(二)传播内容龙源期刊网网络文化。网络文学——作为当前网络IP主体,从始至终一直走在网络IP改编剧的前端。[1]改编而来的网络IP影视剧在一定程度上也保留了IP主体以互联网为展示和传播平台、传播速度快、与读者互动性强、类型多元化的网络文化特质。即其剧本和编剧来源于各行各业,是大众化创作的产物。其主线构思、情节设置更贴近大众生活,且拥有一大批稳定的粉丝为其收视率作保障,宣传也主要依靠互联网和网友的力量等等。但与此同时,IP影视剧也存在着网络文化缺少扎实结构、过于简单等缺点,如《滚蛋吧!肿瘤君》就给人留下一种剧情简单、内容不够饱满的印象。2.娱乐化。在大众文化背景下,电视剧越来越成为一种文化消费,娱乐性也就构成了它的天然属性。[2]近年来大荧幕上的很多IP影视剧即是如此。这是因为网络IP本身就存在着文化性不足、娱乐性过强的弊端,再加上明星艺人的加入,各种导演、演员与粉丝的见面会,娱乐节目里的轰炸式宣传,各种新闻和炒作,让人分不清影视剧到底是在“卖”作品还是“卖”娱乐,整个影视剧的宣传播出过程的娱乐性堪比一期娱乐八卦杂志。(三)传播渠道1.跨媒介传播。网络IP影视剧是网络与传统影视剧结合的产物,这直接决定了它的传播横跨多种媒介,一方面,影视公司不愿放弃电影院线与电视台这两大传统市场;另一方面,在“一剧两星”政策和“互联网+”迅猛发展的双重作用之下,网络作为IP原作的诞生地和粉丝群体的惯用媒介,愈加成为中国网络IP改编剧的主战场。2.全版权运营。从传播学的角度分析,网络IP剧改编的背后是多媒体互动的全版权运营。除了常规的导演、演员与粉丝见面会外,许多网络IP影视更是全力借助网络进行营销造势,进行各种线上线下的活动。在影视作品播出的同时,推出了同名网页手机游戏和各种IP周边产品,这一系列动作,打破阅读、影视、游戏等产业形态,建立以平台生态为基础的综合性文化消费体系,实现了对优质网络文学IP的全版权开发。(四)传播受众1.年轻受众群体。网络IP影视剧以80、90年代的年轻人为目标受众。这是因为他们的青少年时期与互联网的崛起期、网络小说的发展期高度重合,这一时期,他们有大量的上网时间,而互联网上又涌现的《何以笙箫默》、《盗墓笔记》等优秀网络IP小说,所以他们成为了IP小说的第一批受众。2.粉丝群体。网络文学作品在前期积累了核心粉丝群体,粉丝的拥趸和活跃度是网络文学IP改编影视剧成功的关键。[3]因为网络小说和网络IP影视的用户群是高度重合的,拥有一部优质的IP,意味着拥有一个固定的粉丝群,也意味着高收视率。《琅琊榜》、《欢乐颂》等IP被改编成影视剧后均收获了成功,是因为其原网络小说就无一例外地是优质的网络IP,早已积累了固定的粉丝群。所以现在影视制作者挖掘网络IP,攒IP,实质上都是一种粉丝经济。龙源期刊网(五)传播效果IP影视剧能够借助画面和语言,将读者想象的内容具象化,实现作品的文化价值观和观众情感的共鸣,收获了表征在收视率上的传播效果。此外,网络IP及网络IP影视剧的繁荣,弥补了“产品”和“产业”间的断裂,将网络小说进行改编,也为影视剧创作提供了广泛素材,改变了传统的影视剧产出模式与好剧本短缺现象,让资本、观众、读者、小说、影视之间实现了亲密接触。但在大规模改编过程中,抄袭模仿、粗制滥造、低俗恶俗的不良倾向,也屡见不鲜。二、结语本文从传播学五要素的角度对近年来的网络IP影视作品进行了分析,希望为以后的IP影视制作提供参考,即IP改编为影视剧时,要将小说里的语言和情境明确化,同时在尊重原著的前提下对情节进行适当调整,使它既能留住原IP的支持者,又能带给大众一些新的东西。参考文献:[1]朱永润.基于4I原则对网络IP改编剧的整合营销分析[D].北京.北京印刷学院,2016.[2]钟永英.电视剧娱乐化现象的思考[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7(07).[3]秦枫,周荣庭.网络文学IP运营与影视产业发展[J].科技与出版,2017(03).(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本文标题:“5W”模式下网络IP影视作品的传播特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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