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个人信息法律问题研究
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个人信息法律问题研究姓名:罗威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民商法指导教师:丁文20090501个人信息法律问题研究作者:罗威学位授予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袁蓓珺个人信息保护法理学研究2007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是科技发展给人类带来的新课题。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带来了重大的变革。人们在享受着信息发展所带来的方便和快捷的同时也面临着个人生存空间逐渐狭小的现实,甚至会受到个人信息被不当使用恶意侵害的危险。现实中,由于缺乏对个人信息的专门有效的法律保护制度,个人信息被不当收集、使用、处理等现象比比皆是,个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垃圾短信、垃圾邮件时时充斥着我们的生活,闭路电视监控设备被安装到了校园,居民的基本身份信息在网上公开查询。但个人信息保护一直是我国法律上的缺位概念,至今无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立法,相关制度只是间接地散见于《民法通则》等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中。这与我国长期以来的法律价值取向和社会文化传统等不无关系。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滞后所带来一系列问题目趋严重,使得建立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本文除引言外,共分四章。第一章主要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要介绍个人信息保护在世界上主要有个人隐私、个人数据和个人信息这三种称谓,虽表述不同之中也有一些差异但其实质所要保护的内容是相同的。本文主要采用个人信息的表述方式。第二部分说明个人信息的性质及特征。可识别性是个人信息的主要特征,其主体仅限于自然人。第二章运用比较的方法分析美国、欧盟以及日本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基本框架及各自特点,并从宪政基础、价值基础及制度设计等方面阐述其差异形成的原因。对于信息流通和人权保障何者更为重要的不同选择上形成了美国和欧盟两种主要模式:重行业自律与强调法律规制,两者各有优劣之处。日本则试图吸取两种模式的长处达到利益平衡。第三章分别从法理、宪政、民法等角度论证个人信息保护的理论依据。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是伴随着科技发展以及人的自主性意识被唤醒而产生的,是个人自由和人格尊严的体现,同时还关涉到国家的主权和国与国的经济贸易合作。政府作为人民权利的受让方,国家管理权力的行使者有责任使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等活动纳入法律允许的轨道,保障个人权利的实现社会和谐有序的发展。第四章先是介绍我国现有的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基本法律框架,然后分析了由于法律缺失个人信息保护在我国所存在的种种问题及其原因。最后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目前的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草案,就《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建立与完善提出个人的初步设想。2.期刊论文洪海林.HONGHailin个人信息财产化及其法律规制研究-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5)从事实角度而言,个人信息之财产化发展已经成为信息社会中的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从理论角度而言,个人信息之财产化发展亦具备相当坚实的法理基础.个人信息财产化之发展与传统民法人格利益之维护并不矛盾.通过恰当的法律制度设计,并赋予信息主体信息自决权、信息再转让限制权、撤销权、变更权以及匿名权,可以较好地平衡个人信息人格保护与个人信息自由流通的冲突.3.学位论文苏慧论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法律保护2005国际上对网络环境下的隐私侵权有两种不同的保护模式,一种为多数欧盟国家采用的法律规制模式,另一种为美国的行业自律模式.根据我国的司法体制,笔者建议我国首先应当从思想上,树立起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属于人格权但同时具有广泛的财产价值的观念.其次,应采取建立以法律规制为主、行业自律和政策引导为辅的隐私权保护制度,同时拓宽全球视野,加强国际合作,以确保我国整个网络信息产业的发展以及广大网民人格权的保障.4.学位论文皮海波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研究2006个人信息保护则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以计算机普遍化为基础的信息技术发展改造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的结果。这一历史性变革的结果是,在提高人类认识世界的能力的同时,把人类积淀了若干个世纪的物质世界普适价值、社会秩序推向未知的危险境地。在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下,信息的传递、处理和利用方式十分灵活、快捷,与个人有关的各种信息极易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形下泄露出去,由此导致人们心理上的不安和生活上的不便,甚至会遭遇财产或生命的危险。20世纪促进人类飞速发展的一大因素就是信息的广泛传播和利用。取得并运用信息的能力就成为市场竞争胜负的关键。已经意识到这一点的商家不会放过任何会给自己带来利益的机会。个人信息在市场经济中对社会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而个人信息的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却与该信息的公开范围和流动性成正比。在追求个人信息的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利益驱动下,如果没有有效的法律规制,会造成个人信息被误用、滥用的情形,从而损害信息主体的个人利益(包括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在信息社会,个人信息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在网络技术飞速发展和个人信息日益商业化应用下,如何对个人信息的合理地收集与利用,成为一个崭新的、全球性的法律问题,日渐受到关注。在我国学界,个人信息的内涵与外延、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以及个人信息收集者的义务,乃至个人信息保护的权利基础等基本理论问题尚缺乏一致的认识。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已经于全球普遍开展,我国政府已经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立法日程的今天,阐释个人信息的基本理论和主要问题,构建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已成为法学界的紧迫责任。本文首先对个人信息法律制度的概述,接着阐述个人信息保护的理论基础,然后就个人信息保护进行比较法研究并对我国立法提出了建议,最后提出个人信息侵权的民事责任问题。第一部分是个人信息法律制度的概述。它包括:保护个人信息概念、特征;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别和联系;(如个人信息和个人资料的区别和联系、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的区别和联系);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民事特别法的性质;个人信息主体权利;个人信息使用者的类型及义务。通过这部分,我们可以对个人信息有一个较为清楚的认识。第二部分是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理论基础。首先讲述个人信息保护的现实基础:保护个人自主权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信息的共享与自由流动;促进我国的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健康发展;可以促进国际贸易和保障人权;构建信用体系的前提条件个人信。其次阐述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基础:一般人格权是个人信息保护的私法基础。在这部分中重点阐述一般人格权为何成为个人信息保护的私法基础。这部分是文章的重点,通过这部分我们可以知道和深入了解个人信息保护的现实意义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基础,一般人格权为何成为个人信息保护的私法基础。第三部分是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比较法研究和对我国的立法建议。首先介绍世界主要组织、国家和地区立法概况:1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立法概况;2欧盟对个人信息隐私保护的指令;3德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4美国个人信息保护概况;5日本个人资料保护状况;6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情况;7我国台湾地区情况。然后从六个方面对比分析它们的异同,并从这六个方面对我国立法提出建议。这六个方面是:立法模式;信息主体;适应范围;归责原则和损害赔偿;个人资料的定义方式;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这部分是也本文的重点,尤其是是从六大方面的比较研究以及对我国的建议。第四部分是关于个人信息侵权民事责任的有关问题。这部分包括:个人信息侵权行为概述;侵害个人信息行为与个人信息侵权行为区别和联系;网络世界中个人信息侵权行为的特征;个人信息侵权的行为类型;个人信息侵权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个人信息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个人信息侵权的民事责任类型。其中个人信息侵权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和个人信息侵权的民事责任类型是这部分的重点。综上所述,本文将首先,概括阐述个人信息法律制度,其次,详细个人信息保护的理论基础,再次,较为系统全面地阐述和对比世界主要组织、国家以及地区的个人信息立法并且对我国提出立法建议,最后阐述个人信息侵权的民事责任。5.期刊论文王耀民.许萍丽.WANGYao-min.XULi-ping流氓软件问题的法律规制-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0(3)规制流氓软件应该在确保网络用户合法权益得以保护与软件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以技术中立原则为指导.在民事立法上确立网络用户隐私权、个人信息财产权、私有虚拟空间财产权和信息自由制度;在程序法上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行政法上制定反流氓软件的专门法律和个人信息安全法;并通过修改刑法使得除关系到国家、国防和尖端科技安全之外的其他计算机系统也能够确保安全.6.期刊论文刘锐一浅析宪政视野下的人肉搜索-金卡工程2010,14(4)近年来,人内搜索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给道德伦理和法律规制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人肉搜索涉及公民表达自由权和隐私权的行使以及两种基本权利的冲突.在分析人肉搜索现状和人肉搜索法律性质的基础上,对其给予直接与间接双重限制,在当今法律背景下调和表达自由权和隐私权的冲突,是我们理论研究的一条进路.7.学位论文冯静个人信息立法保护问题研究2009个人信息保护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以计算机普遍化为基础的信息技术发展改造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的结果。个人信息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资源,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成为社会许多行业争夺的对象。在当今社会,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大多是通过计算机等自动化设备进行的,在每一个环节上都可能存在着对个人信息的错误收集和恶意使用,由此给人们造成了心理上的不安和生活上的不便,甚至会遭遇财产或生命的危险。因此在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双重利益的驱动下,如果没有有效的法律规制,势必会造成个人信息被误用、滥用的情形,从而损害信息主体的个人利益。有鉴于此,各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对个人信息进行了专门的立法,我国政府也已将其列入了立法计划。但是在我国学界,对个人信息的内涵与外延、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以及个人信息收集者的义务等基本理论问题尚缺乏一致的认识。笔者认为,在个人信息立法保护已经于全球普遍开展,我国政府已经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立法日程的今天,研究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理论和主要问题,积极构建个人信息法律保护制度,已成为我国法学界的紧迫任务。本文从个人信息的相关概念出发,对我国个人信息立法保护的相关问题进行阐述。笔者认为我国应尽快建立健全个人信息立法保护体制,这对建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促进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保护公民的人权、保障我国国际贸易与投资的顺利开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本文分四章进行阐述:一、个人信息法律制度概述。本章主要对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权及个人信息法等相关法律概念进行阐述。通过这部分的介绍可以对个人信息法律制度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二、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现状及立法的重大意义。通过对我国目前个人信息保护现状的描述,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加强我国个人信息立法保护的重要意义。三、域外个人信息保护模式介绍及对我国立法的借鉴。本章对美国、欧盟的个人信息保护模式进行研究,并结合我国国情探讨适合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路径。四、个人信息立法保护相关问题。主要针对“个人信息保护与个人信息自由流动的关系问题”、“加强政府在个人信息保护中的责任问题”、“鼓励自律行业在中国的发展问题”、“特殊行业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和公民信息权的可救济性问题”进行必要的探讨。8.期刊论文张洪川.史梦倩.ZHANGHong-chuan.SHIMeng-qian关于人肉搜索问题的法律分析-企业技术开发(学术版)2009,28(6)从2001年起,我国第一个人肉搜索事件出现后,这一新生事物已经在互联网上越来越被熟悉,并被越来越多的使用的.然而其法律层面的问题却未得到深入研究,文章将从法律层面分析人肉搜索的违法性与合理性,并探寻出一条能够通过法律合理规制并利用人肉搜索的途径.9.学位论文李君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问题探究2009个人信息保护是一个全球性的课题,从侧面反映了科学技术对法律制度的重大影响。为了还人们一个安静的内心世界,预防滥用个人信息的犯罪,在去年的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刑法修正案(七)》被首次提请审议,里面涉及了泄露公民将追究刑事责任的内容。此
本文标题:个人信息法律问题研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9438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