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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池承包合同甲方:村村民委员会乙方:村民一轮鱼池承包合同已到期,乙方通过续包取得本轮鱼池承包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秩序,体现示范区的应有作用特签订如下承包合同:一、鱼池位置:地块(编号__号)。二、合同期限:合同期为三年,即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合同到期,甲方进行新一轮发包,鱼池取消终身制。确权面积外多余的整只鱼池,本轮合同到期后确权农户优先定位。三、承包鱼池的结算和付款方式:承包总面积亩,价格每亩元,三年计元,其中确权面积亩,先期返还每亩元,三年合计元,应缴金额元,一次性付清。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鱼池所有权属甲方,合同到期后甲方在征求大多数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承包方式。2、甲方的义务:甲方有义务协调好各养殖户之间关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设施的配套完善和其他服务性工作。但不再负责对鱼池破损的维修,同时不再协调因鱼池漏水造成的损失。3、乙方的权利:在合同期内乙方有自主经营,享有上级对养殖行业的优抚政策和服务。4、乙方的义务:服从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不乱搭建,不乱种植,不影响外观的整体形象。维护鱼池基础设施,不改变原来面目。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制止并拆除,后果和损失自负。五、其他事项:1、合同期满不再续包时,鱼池生产设施属不动产的上下家自行对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应乙方自行处理,否则被视作弃物处理。2、篱笆按设定鱼池面积为准,其他面积作为公共设施,乙方不得种植和堆放杂物。3、每户农户交村鱼棚等综合押金元,期满后无异议的全额退还。4、鱼池中标后不得转让外村农户,一经发现取消下轮的招标资格。5、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镇经服中心存档。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鱼池承包合同甲方:芦荡村村民委员会乙方:倪宝兴村民一轮鱼池承包合同已到期,乙方通过续包取得本轮鱼池承包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秩序,体现示范区的应有作用特签订如下承包合同:一、鱼池位置:河南地块(编号_4-4_号)。二、合同期限:合同期为三年,即2015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15日止,合同到期,甲方进行新一轮发包,鱼池取消终身制。确权面积外多余的整只鱼池,本轮合同到期后确权农户优先定位。三、承包鱼池的结算和付款方式:承包总面积7.36亩,价格每亩800元,三年计17664元,其中确权面积7.8亩,先期返还每亩800元,三年合计18720元,应缴金额-1056元,一次性付清(待本片区招标结束产生平均价后再返还确权面积的高于部分)。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鱼池所有权属甲方,合同到期后甲方在征求大多数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承包方式。2、甲方的义务:甲方有义务协调好各养殖户之间关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设施的配套完善和其他服务性工作。但不再负责对鱼池破损的维修,同时不再协调因鱼池漏水造成的损失。3、乙方的权利:在合同期内乙方有自主经营,享有上级对养殖行业的优抚政策和服务。4、乙方的义务:服从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不乱搭建,不乱种植,不影响外观的整体形象。维护鱼池基础设施,不改变原来面目。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制止并拆除,后果和损失自负。五、其他事项:1、合同期满不再续包时,鱼池生产设施属不动产的上下家自行对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应乙方自行处理,否则被视作弃物处理。2、篱笆按设定鱼池面积为准,其他面积作为公共设施,乙方不得种植和堆放杂物。3、每户农户交村鱼棚等综合押金1500元,期满后无异议的全额退还。4、鱼池中标后不得转让外村农户,一经发现取消下轮的招标资格。5、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镇经服中心存档。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鱼池承包合同甲方:芦荡村村民委员会乙方:倪阿小村民一轮鱼池承包合同已到期,乙方通过续包取得本轮鱼池承包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秩序,体现示范区的应有作用特签订如下承包合同:一、鱼池位置:下四亩5-7、陶家田小8、板眼塘小4地块(编号__号)。二、合同期限:合同期为三年,即2015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15日止,合同到期,甲方进行新一轮发包,鱼池取消终身制。确权面积外多余的整只鱼池,本轮合同到期后确权农户优先定位。三、承包鱼池的结算和付款方式:承包总面积9.63、3.74、1.92亩,价格每亩800元,三年计36696元,其中确权面积13.65亩,先期返还每亩800元,三年合计32760元,应缴金额3936元,一次性付清(待本片区招标结束产生平均价后再返还确权面积的高于部分)。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鱼池所有权属甲方,合同到期后甲方在征求大多数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承包方式。2、甲方的义务:甲方有义务协调好各养殖户之间关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设施的配套完善和其他服务性工作。但不再负责对鱼池破损的维修,同时不再协调因鱼池漏水造成的损失。3、乙方的权利:在合同期内乙方有自主经营,享有上级对养殖行业的优抚政策和服务。4、乙方的义务:服从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不乱搭建,不乱种植,不影响外观的整体形象。维护鱼池基础设施,不改变原来面目。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制止并拆除,后果和损失自负。五、其他事项:1、合同期满不再续包时,鱼池生产设施属不动产的上下家自行对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应乙方自行处理,否则被视作弃物处理。2、篱笆按设定鱼池面积为准,其他面积作为公共设施,乙方不得种植和堆放杂物。3、每户农户交村鱼棚等综合押金1500元,期满后无异议的全额退还。4、鱼池中标后不得转让外村农户,一经发现取消下轮的招标资格。5、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镇经服中心存档。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鱼池承包合同甲方:芦荡村村民委员会乙方:宋建明村民一轮鱼池承包合同已到期,乙方通过续包取得本轮鱼池承包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秩序,体现示范区的应有作用特签订如下承包合同:一、鱼池位置:下枉头地块(编号_2-6_号)。二、合同期限:合同期为三年,即2015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15日止,合同到期,甲方进行新一轮发包,鱼池取消终身制。确权面积外多余的整只鱼池,本轮合同到期后确权农户优先定位。三、承包鱼池的结算和付款方式:承包总面积10.93亩,价格每亩800元,三年计26232元,其中确权面积9.75亩,先期返还每亩800元,三年合计23400元,应缴金额2832元,一次性付清(待本片区招标结束产生平均价后再返还确权面积的高于部分)。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鱼池所有权属甲方,合同到期后甲方在征求大多数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承包方式。2、甲方的义务:甲方有义务协调好各养殖户之间关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设施的配套完善和其他服务性工作。但不再负责对鱼池破损的维修,同时不再协调因鱼池漏水造成的损失。3、乙方的权利:在合同期内乙方有自主经营,享有上级对养殖行业的优抚政策和服务。4、乙方的义务:服从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不乱搭建,不乱种植,不影响外观的整体形象。维护鱼池基础设施,不改变原来面目。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制止并拆除,后果和损失自负。五、其他事项:1、合同期满不再续包时,鱼池生产设施属不动产的上下家自行对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应乙方自行处理,否则被视作弃物处理。2、篱笆按设定鱼池面积为准,其他面积作为公共设施,乙方不得种植和堆放杂物。3、每户农户交村鱼棚等综合押金1500元,期满后无异议的全额退还。4、鱼池中标后不得转让外村农户,一经发现取消下轮的招标资格。5、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镇经服中心存档。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鱼池承包合同甲方:芦荡村村民委员会乙方:宋建明村民一轮鱼池承包合同已到期,乙方通过续包取得本轮鱼池承包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秩序,体现示范区的应有作用特签订如下承包合同:一、鱼池位置:丁家场地块(编号_小8_号)。二、合同期限:合同期为三年,即2015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15日止,合同到期,甲方进行新一轮发包,鱼池取消终身制。确权面积外多余的整只鱼池,本轮合同到期后确权农户优先定位。三、承包鱼池的结算和付款方式:承包总面积3.4亩,价格每亩800元,三年计8160元,其中确权面积亩,先期返还每亩元,三年合计元,应缴金额8160元,一次性付清(待本片区招标结束产生平均价后再返还确权面积的高于部分)。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鱼池所有权属甲方,合同到期后甲方在征求大多数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承包方式。2、甲方的义务:甲方有义务协调好各养殖户之间关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设施的配套完善和其他服务性工作。但不再负责对鱼池破损的维修,同时不再协调因鱼池漏水造成的损失。3、乙方的权利:在合同期内乙方有自主经营,享有上级对养殖行业的优抚政策和服务。4、乙方的义务:服从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不乱搭建,不乱种植,不影响外观的整体形象。维护鱼池基础设施,不改变原来面目。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制止并拆除,后果和损失自负。五、其他事项:1、合同期满不再续包时,鱼池生产设施属不动产的上下家自行对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应乙方自行处理,否则被视作弃物处理。2、篱笆按设定鱼池面积为准,其他面积作为公共设施,乙方不得种植和堆放杂物。3、每户农户交村鱼棚等综合押金1500元,期满后无异议的全额退还。4、鱼池中标后不得转让外村农户,一经发现取消下轮的招标资格。5、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镇经服中心存档。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鱼池承包合同甲方:芦荡村村民委员会乙方:宋中保村民一轮鱼池承包合同已到期,乙方通过续包取得本轮鱼池承包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秩序,体现示范区的应有作用特签订如下承包合同:一、鱼池位置:杨家七亩地块(编号_2-10_号)。二、合同期限:合同期为三年,即2015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15日止,合同到期,甲方进行新一轮发包,鱼池取消终身制。确权面积外多余的整只鱼池,本轮合同到期后确权农户优先定位。三、承包鱼池的结算和付款方式:承包总面积9.08亩,价格每亩800元,三年计21792元,其中确权面积3.9亩,先期返还每亩800元,三年合计9360元,应缴金额12432元,一次性付清(待本片区招标结束产生平均价后再返还确权面积的高于部分)。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鱼池所有权属甲方,合同到期后甲方在征求大多数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承包方式。2、甲方的义务:甲方有义务协调好各养殖户之间关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设施的配套完善和其他服务性工作。但不再负责对鱼池破损的维修,同时不再协调因鱼池漏水造成的损失。3、乙方的权利:在合同期内乙方有自主经营,享有上级对养殖行业的优抚政策和服务。4、乙方的义务:服从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不乱搭建,不乱种植,不影响外观的整体形象。维护鱼池基础设施,不改变原来面目。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制止并拆除,后果和损失自负。五、其他事项:1、合同期满不再续包时,鱼池生产设施属不动产的上下家自行对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应乙方自行处理,否则被视作弃物处理。2、篱笆按设定鱼池面积为准,其他面积作为公共设施,乙方不得种植和堆放杂物。3、每户农户交村鱼棚等综合押金1500元,期满后无异议的全额退还。4、鱼池中标后不得转让外村农户,一经发现取消下轮的招标资格。5、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镇经服中心存档。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鱼池承包合同甲方:芦荡村村民委员会乙方:王炳元村民一轮鱼池承包合同已到期,乙方通过续包取得本轮鱼池承包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秩序,体现示范区的应有作用特签订如下承包合同:一、鱼池位置:桥西地块(编号_4-11_号)。二、合同期限:合同期为三年,即2015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15日止,合同到期,甲方进行新一轮发包,鱼池取消终身制。确权面积外多余的整只鱼池,本轮合同到期后确权农户优先定位。三、承包鱼池的结算和付款方式:承包总面积8.72亩,价格每亩800元,三年计20928元,其中确权面积7.8亩,先期返还每亩800元,三年合计18720元,应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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