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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法律思想史》教学漫谈我对思想文化颇感兴趣,当然,并不是全通了,而是自己的心得,姑且和大家谈一谈。我个人主张,学习的要旨是体味、感思,并从而获得启迪,对此而言,各种考试均是别无选择的消极手段,如果说,你记住什么,其结果应该系因为理解所致,而绝非硬性识记。人,古今的本性并没改变,当你困于某种复杂的思想现象时,谨记返观社会,一个童孩读多少爱情心理著作,他在这个领域也成不了专家。但是,法律思想史毕竟体系庞大,如果连基本知识也不具备,“通古今之变”无从谈起。夏商周的法律思想在教材中冠之于“神权法”,人类的整个古代历史都普照着“神权”的光辉,我想,应当考虑:(1)“神权”与社会规范的关系,为什么最早的社会规范采取“神权”的内容和形式。(2)“神权”是迷信还是宗教,如果是宗教,那么,中国宗教的特点怎样。(3)最后,我严肃地提问:这个问题的意义是什么。春秋战国是奴隶制向封建制的历史过渡时期,我在世界史上没有见过如此完整的历史,西欧的奴隶制被日耳曼人的铁骑踏碎,从而没有有机的历史拔进,而在中国,历史表现的却丰富多彩。先是个别人物,管仲、子产等,后来巍然成家了(道儒墨法),儒家植根于宗法,辉煌道德,“惟仁者宜在高位”,你敢说错吗,而制度的本质必然造成“贪”、“暴”、“奸”者“在位”,法家与世俱进,人性恶,统一了中国。几千年,法家治国,儒家蒙人。我提出的思考是:(1)各思想流派的共同本质。(2)儒家的权力“善”和法家的权力“恶”,能否这样分析。(3)“术”与“人治”,中国古代的政治学恐怕主要是这些东西,时下称之为“中国人的政治智慧”,教授们出了不少书,为了提职称,贩卖文化垃圾。(4)墨家思想的人民性及其局限性。(5)道家的文化影响,后来“天”与“道”合一,成为封建立法的原则。秦朝是一个军事帝国,法律对秦朝影响不大,如果说有影响,那是表面,秦朝通过各方面的军事化统治中国。汉朝迎入我们视野的首先是“黄老思想”,其次“独尊儒术”,第一、中央集权“无为而治”,你见过那个大权在握的人“无为而治”。第二、董仲舒可是一个做杂烩菜的人,“凡是现实的,就是合理的”,但不见得是科学的,君主的政治需要科学吗。董仲舒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体系,对古代中国的立法有深远的意义,恐怕影响至今。另外,我认为,封建专制的司法特征是“春秋决狱”,教材主张其本质是“论心定罪”,但论述的并不有力。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最为光辉的思想是鲍敬言的“无君论”,法律方面是立法的礼教化。思考:该时期统治阶级淫靡混乱,法律礼教化的原因是什么。李世民及其统治集团的法律思想代表人治的辉煌,应该内容复杂,相反,没有人读不懂,既没有董仲舒的糟粕,又不象理学的抽象,一个社会的兴旺发达,当然首先赖于经济基础,而后才决定于主观,这两点唐初都做到了。学生看一看2《贞观政要》很有必要。理学是有宋的法律思想,朱熹的思想应该认真思考,“文革”在思想上受其影响。峰回路转,明清之际启蒙思想家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营养,有的思想表明了深刻的历史逻辑,他们的思想局限很大,但开始有了质的变化,你怎样认识这些变化。要了解中国农民,就看太平天国,这个命题太大了,现在农民占中国的大部分人口,太平天国的《资政新篇》并没有使之走向现代,对中国的农民的政治、经济命运,你如何认识。洋务派失败、康梁维新也失败,孙中山成功了吗,然而,孙中山却永垂不朽,“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并没因此走出博物馆。梁启超独步古今,你看其法治理论,当今之人未出其右。人们创造历史,靠的是思想,法国比德国的封建历史悠久,德国却产生法西斯,法国有什么,革命的思想家,德国没有。中国的历史、思想,民主的东西太少,犹如作战,你不了解“敌人”,肯定失败或者一挫再挫。我工作很忙,打字又慢,姑且侃到这,本次谈话的旨在引起大家的学习兴趣。
本文标题:中国法律思想史教学漫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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