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中国的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中国的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体系1、概要中国法律体系的法源、制定权限和程序等都依据宪法以及2000年制定的立法法确定。法源体系由具有昀高性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条例)、地方性法规、行政规则(部门规章)等构成,尽管其他机构对其分别享有制定权限,但全国人大具有昀终判断效力,所以其采用一元多重体制。宪法高于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章之间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之间关系平等。而且,运用法令等时采用特别法优先、新法优先、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职业卫生相关法令体系的制定也依照这些规定。而且,虽然职业卫生标准不包含在职业卫生相关法律体系内,但基于中国标准化法制定的职业卫生标准在行政和企业的职业卫生推进工作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包含有该标准的法源体系如下所示。1)法律法律决定国家主权、国家机构、民族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罚、政治权利的剥夺等,非国有财产的收容、民事的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诉讼仲裁制度相关的事项。其中,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等基本事项由全国人大决定,其余则由常务委员会制定。由于基本法律数量不多,所以大部分的法律实际上都由常务委员会裁定。职业卫生相关法令的基本法“职业病防治法”也于2002年由常务委员会制定,主要对职业卫生对策的基本框架做了规定。2)行政法规(条例)国务院有权基于宪法和法律就以下相关事项制定行政法规。①执行法律规定②全国人大以及常务委员会的授权与职业卫生相关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获得通过。本条例是为了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而制定的。而其制定程序则根据“行政法规程序条例”(2002)制定。有关国家的重要政策事项,国务院有发通知和做决定的权限,各部门需要根据通知实施行政工作。3)行政规则(部门规章)国务院各个部门有权根据法律以及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通知,制定部门规章以利于在部门权限范围内的执行。在职业卫生相关方面,有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2008)制定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08)“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2008),前者在内容上与职业病防治法类似,关于其中出现抵触的条文,有必要从法律优先的原则进行探讨。而后者则与卫生部制定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相似,但由于新法优先原则,所以总局制定的规章具有新的效力。而部门规章的制定程序则是依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2002)制定的。4)标准中国为了促进技术进步、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于1988年制定了中国标准化法。本法规定在工业产品的生产、储藏以及运输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卫生要求制定规格,并制定了大量的安全卫生标准。标准有国家标准、部门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4类,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规定了必须统一的技术要求,有GB-强制性国家标准、GB/T-推荐性国家标准、GB/Z-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3种。强制性标准对违反标准的案例规定了惩罚原则。职业卫生标准的分类方法可以分为几种,其中“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2002)将其分为以下几类。①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②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③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④职业病诊断标准⑤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⑥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⑦职业危害防护导则⑧劳动生理卫生工效学标准⑨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法2、按不同有害因素划分的职业卫生法律体系2009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职业病预防治疗计划”(2009—2015)将矽肺、石棉肺等尘肺病、硫化氢、一氧化碳等重大职业中毒、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作为该阶段需要重点应对的职业病,并决定加强这些重点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本文将以尘肺、石棉肺、有毒化学品中毒的防治对策为中心,整理职业卫生法律体系,并明确各法律体系的课题。中国粉尘对策法律体系1、概要中国粉尘对策法律体系,在其基本法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了曾用于日本系统化时的职业卫生3管理(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健康管理)以及企业管理体制、训练体制、风险评估的框架,而尘肺病的专门条例尘肺防治条例则以作业环境管理为中心。但是基于条例的尘肺病专门的部门规章尚不存在,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制定了与职业病防治法内容相似的职业健康对策框架。尘肺病对策的具体事项在标准中做了详细规定,其种类可分为综合、设计、防护距离、防护技术规定、分级管理、有害因素接触限值、检查测定技术、劳动保护器具、各分类又分别分为各种有害物质、各种职业,所以分类数量巨大且复杂。而且,20世纪80年代制定的标准很多。为了规范,国务院在各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以推进尘肺病对策为目的发出了数个国务院通知。昀近,总局、卫生部、人社部、总工会4部委又联合发布了“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通知”。本通知是为了实现以尘肺病对策为昀重要课题的“职业病防治计划(2009—2010)”的具体对策。2、具体规定1)、法律粉尘对策依据的法律是职业病防治法,而在本法律中对包括粉尘对策等在内的企业和行政应该实施的职业危害防治对策的基本内容做了规定。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内容如下所示。(1)企业应采取的措施①企业管理体制的完善・管理组织的完善・管理人员的配备②作业环境管理・危险要素的监督测定、评价制度・禁止生产有引发危害可能的设备和材料・防护设施的采用③作业管理・操作规定的完善・警告标示义务・保护器具的提供④健康管理・职业体检・健康监督记录⑤卫生训练・与职业卫生相关的训练、启发⑥风险评估・建设项目三同时(2)行政方面应该采取的措施①法令等的完善②统计管理③中介机构等的管理④对企业的监督2)条例鉴于1987年尘肺病的严峻现状,国务院制定了尘肺病对策专门条例。本条例把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作为尘肺病对策,在使其具体化的同时还追加了必要的规定。尘肺病防治条例的主要内容如下所示。1)企业应该采取的措施①作业环境管理・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达标义务・粉尘浓度测定及报告义务・防尘设施的认定・防尘设施的三同时・粉尘浓度测定、报告义务②作业管理・保护器具的使用③健康管理・体检实施义务・患者的作业转换实施业务2)行政方面应该采取的措施①企业尘肺病防治活动的监督②对测定机构、负责人的指导③统计制度3)部门规章2008年国务院的通知明确了总局拥有与职业卫生有关的现场监督权,因此总局就2009年职业卫生做了几项规定。其基本规章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本规章的内容与职业病预防法相似,规定了企业和行政方面应该采取的职业危害防治对策的基本内容。目前尘肺对策专门的部门规章尚未制定。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所示。(1)企业应该采取的措施①企业管理体制的完善・管理组织的完善・管理人员的配备②作业环境管理・职业性危害要素的监测・职业性危害要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义务・职业危害保护设施的三同时和保养、检查④作业管理・健康操作规定的完善・警告标示・保护器具的提供⑤健康管理・体检的实施・健康管理记录的完善⑥卫生训练・主要责任人等的培训义务・对员工的培训义务⑦风险评估・建设项目三同时其中的重要规章还有总局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本规章是要求企业提交危害要素的种类、作业工序、相关劳动者数量等职业危害信息的依托文件,过去则主要依托卫生部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4)规范的文件和通知尘肺对策的专门通知中还有“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2009)”。本通知是总局、卫生部、社会保障部、总工会4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其对职业病防治法、尘肺防治条例的基本规定作了再确认,内容如下所示。1)对象范围采矿、石英砂加工、宝石加工、石材加工、精炼、水泥制造、及其他有粉尘危害发生的作业场所2)内容・以企业承担主要责任为目的(1)企业管理体制的完善①明确责任②管理机构的完善、人员的配备③规则制度、规定的完善(2)作业环境管理①职业危害要素的监测、评价、报告②保护设施的设立,不合理设备的废弃(3)作业管理①保护器具的使用②职业危害警告标识的设置(3)健康管理①体检的实施和记录的保存(4)职业卫生训练(5)职业危害事故对策・明确行政责任1)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事故及违法行为的取缔。2)卫生部门―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认定3)人力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的加入、劳动合同的缔结4)总工会―面向大众的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其他与尘肺相关的规范文件还有“职业病防治计划(2009—2015)”;尘肺病的预防和治疗是本计划中昀重要的课题。5)标准中国职业卫生法律体系的标准多种多样,数量庞大。而且,对企业应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也做了详细规定,在防治尘肺病方面标准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正因为标准的详细和专业,使其多被检测机关等的专家使用,企业员工则很难对其进行充分的理解。对职业卫生相关标准进行分类,并将尘肺病相关标准在各个分类中做整理后,得到以下内容。(1)综合・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揭示标识・职业安全卫生术语・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指南(2)设计・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工业企业平面设计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揭示标识(3)防护距离(4)防护技术规定①工业或者作业综合・建筑业职业病危害预防管理规范・纺织、染色・・・・服装干洗・・・・涂漆作业・・・・玻璃工厂・・・・金属热处理・・・・毛皮生产・・・②防尘防毒・陶器生产防尘技术规定・石英砂、滑石粉・・・・石棉・・・・纤维绝热棉・・・・水泥・・・・耐火材料・・・・铸造・・・・玻璃生产・・・・石墨・・・・电子工业・・・(5)分级管理・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检测规定(6)有害因素接触限界值・呼吸性煤尘接触浓度管理标准・呼吸性岩尘接触浓度管理标准(7)职业危害检测技术规范・粉尘测量相关技术规范石棉对策相关法律体系1、概要在中国与石棉相关的健康障碍防止对策的框架,与上述粉尘对策的框架基本一致。即,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制定对策基本框架,再根据尘肺病防治条例规定作业环境管理义务等,而详细的管理手续则由标准制定。但是,有关石棉制品的禁用,由相关部门的规章决定,2002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禁止产品目录”对青石棉做了规定,2005年的“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对铁石棉等闪石类石棉做出规定。而与温石棉相关的安全使用规章目前正在讨论中。2、具体规定1)法律职业病防治法2)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3)部门规章作业场所职业监督管理暂行规定4)规范的文件、通知・国家职业病防治计划(2009—2015)本计划将石棉肺作为工作重点。・石棉尘危害状况与解决意见(国务院办公室1981)5)标准・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卫生部于2007年提交的“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是为了防止企业石棉危害的基本标准,其具有以下特征。①本标准虽然不是国家标准,是作为卫生部标准制定的,但作为国家标准制定的卫生标准很多。②与其他标准相结合制定出了整体规定,在各标准内部制定出石棉相关规定。相关标准在标准内被列举出来。例如:・防尘装置、防尘面具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维护・石棉浓度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测定方法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选取规范③从建筑设计阶段到设备运用阶段的规定、通风和集尘设备、废弃物处理阶段的规定等都做了系统的规定。③企业责任人应该采取的措施被分为作业环境管理、作业管理、健康管理等,并有详细的规定。④添加了防尘措施及集尘罩风量计算作为规范性附录。(参考)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1)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的石棉作业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指进行开采、处理、生产加工、使用、修理、储藏、运输等的企业。(2)规范的引用文献・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职业场所危害警示标识・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选取规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石棉制品工厂卫生防护距离・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维护・工业企业平面设计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3)术语定义本规定中的石棉指温石棉。(4)石棉作业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措施基本要求1)建设时的各种要求事项2)辅助用室基本卫生要求3)警示标识4)职业卫生管理一般规定列举了企业责任人应该采取的措
本文标题:中国的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9468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