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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规范深圳市龙华新区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吴歌男课程主要内容第一部分合同制度第二部分工资福利第三部分社会保险第一部分合同制度一、劳动合同问题二、竞业限制问题三、罚款问题四、员工担保问题一、劳动合同问题(合同制度)1、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一、劳动合同问题(合同制度)1、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续)(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劳动合同问题(合同制度)2、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一、劳动合同问题(合同制度)2、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续)(五)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一、劳动合同问题(合同制度)3、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一、劳动合同问题(合同制度)3、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的情况(续)(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7)合同到期,员工要求续签劳动合同,而企业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企业单位降低待遇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一、劳动合同问题(合同制度)3、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的情况(续)(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一、劳动合同问题(合同制度)3、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的情况(续)(11)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12)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13)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出自《劳动合同法》第46、38、36、40、41、44条﹚一、劳动合同问题(合同制度)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一、劳动合同问题(合同制度)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续﹚◆《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合同问题(合同制度)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续﹚◆广东省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2012年)15.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起往前倒推一年,按月计算,对超过一年的二倍工资差额不予支持。一、劳动合同问题(合同制度)4、符合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条件,是否一定要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广东省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2012年)17.劳动者虽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又请求与用人单位重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予支持。一、劳动合同问题(合同制度)5、特殊员工导致合同延期的法律规定:◆广东省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2012年)18.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因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三)、(四)项规定情形而续延,致使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予支持。﹙未进行职业病检查、患病在医疗期内、三期女员工﹚一、劳动合同问题(合同制度)6、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一、劳动合同问题(合同制度)7、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1﹚合同期限约定问题2﹚试用期约定问题3﹚工作时间约定问题4﹚工作地点约定问题5﹚工资约定问题6﹚备注条款案例:王某合同期三年,月薪5000元,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10年8月31日到期。公司于7月31日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她合同到期不再续订,工资截止日为8月31日,并按照相应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王某接到通知后情绪激动,造成办公秩序混乱。8月3日,王某接到公司另一份书面通知,告知她7月31日已通知内容,并要求她自8月4日起,不得到公司办公区域上班,并在保安监管下交出工卡、电脑、网络密码等物品,但同时承诺按照之前的标准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案例分析续:王某聘请律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申请,认为公司实质上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劳动者已经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因此,要求公司支付提前30天待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精神补偿金,共计15万余元。讨论,在这个案例中,公司做法有错吗?员工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案例2某企业招用了一批合同制工人,其中有两名刚满15岁。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人入厂时,需交身份证以作抵押,合同期限五年,其中试用期为1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现不能胜任工作,企业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法定节日需照常工作,工资不变。每三个月发放一次工资。试分析:(1)企业的招工行为中有哪些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2)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案例分析(1)该企业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做职工,违反劳动法规定。(2)企业的劳动合同中有下列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款:①以身份证作抵押物,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②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为6个月,该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1年,超过6个月,属于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③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④《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该劳动合同规定法定节日需照常工作,但工资不变是违法的。⑤工资应当以贷币形式按月发放,而不能三个月发一次。二、竞业限制问题(合同制度)1、履行竞业限制的法律责任◆《最高院司法解释(四)》第七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竞业限制问题(合同制度)2、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法律责任:◆《最高院司法解释(四)》第九条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竞业限制问题(合同制度)3、企业支付员工竞业限制补偿费标准:◆《最高院司法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二、竞业限制问题(合同制度)4、阶段性的竞业限制名单检讨二、竞业限制问题(合同制度)5、保密协议问题(1)概念: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所达成的协议。(2)保密义务的客体仅限于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二、竞业限制问题(合同制度)5、保密协议问题(3)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的保密事项A、保密义务人:与工作相关的劳动者;B、保密内容、范围: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C、保密措施;D、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二、竞业限制问题(合同制度)员工担保问题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二、竞业限制问题(合同制度)员工担保问题的法律规定:﹙续﹚﹙续﹚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二、竞业限制问题(合同制度)8、对员工罚款的法律责任:◆《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第51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内容,或者其扣减工资的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罚款或者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扣减劳动者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被罚款或者扣减工资的人数每人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案例:某用工单位引入了境外机构作为战略合作者,在境外合作者的帮助下,该用工单位将部分员工送往境外合作机构处接受培训,其中的大部分又都是某派遣公司派遣的员工。培训的费用则由该用工单位全额负担。用工单位与包括派遣员工在内的所有外派受训员工订立了三年期限的服务期协议,同时依法约定了违约金。培训完毕归国后,有两位派遣员工跳槽离职,但不愿支付违约金。案例续请问,用人单位要求这两位派遣员工支付违约金,能得到法律支持吗?案例分析个人观点:不一定。1、要看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的派遣协议是如何约定的;2、要看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员工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第二部分工资福利一、加班费问题二、工资支付时间问题三、假期工资差额问题四、假期与双休日重叠问题五、年休假问题六、高温费问题一、加班费问题(工资福利)1、主张加班费的依据1)考勤记录2)工资表一、加班费问题(工资福利)2、主张加班费的基数:基本工资+岗位津
本文标题: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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