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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nyLOGO公共场所法规标准及量化分级评分指南法规标准名称颁布年限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1公共场所卫生标准1996公共场所标准检验方法2000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20061987年GDP11962万亿2008年GDP300670万亿(初步核算)修订必要性内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及规范3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及标准检验方法4公共场所卫生规范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第五十三条第六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公共场所和有关单位的卫生条件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5章19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卫生管理第三章卫生监督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制定目的: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适用范围:7类28种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卫生要求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对公共场所实施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第二章卫生管理主管部门建立卫生管理制度经营单位负责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合格卫生许可证是工商登记的前置条件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第三章卫生监督卫生监督分级负责(辖区)设立卫生监督员,同级人民政府发给证书卫生监督员权利和义务卫生监督机构职责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教育和培训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竣工验收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意见2004年5月2003年9月1995-20001995对征求意见进行讨论,形成报批稿卫生部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收集意见600余条修改征求意见稿,再次送审2007年9月2007年6月2006年3月卫生部向国务院提交了送审稿《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修订国务院二类立法计划国务院一类立法计划专家研讨,20个部委征求意见卫生部将《条例》修订工作列入立法规划STOP《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内容5章19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卫生管理第三章卫生监督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7章46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卫生要求第三章卫生许可第四章卫生管理第五章卫生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19872007征求意见稿1、调整执法主体《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内容卫生防疫站卫生行政部门2、调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范围和方式明确公共场所范围公共场所:对公众开放、人群聚集,可能造成疾病传播和群体性健康危害的经营性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改变行政监管方式突出重点,减少行政许可。对住宿、沐浴、游泳、美容美发、候车场所5类重点场所许可。公共场所经营者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责任制落实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保障公共场所卫生安全3、明确职责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监督公示事故报告有关部门铁路民航交通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传染病预防措施疫情和公众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卫生控制措施4、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公共场所提倡禁止吸烟营运出租车、公共电汽车、封闭式空调列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以及吸烟区以外的候车(机、船)场所禁止吸烟5、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6、调整罚款额度罚款额度下限由1000元调至500元增设了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额度内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及规范3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及标准检验方法4公共场所卫生规范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修订过程2008年初组织专家研讨,形成征求意见稿2008年5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2008年7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8月……修订内容5章30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卫生管理第三章卫生监督第四章罚款第五章附则6章52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卫生管理和要求第三章卫生许可第四章卫生监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19912008征求意见稿1、调整执法主体修订内容卫生防疫站卫生行政部门2、调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规定量化监督实行分类许可科学实施卫生监督对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及危险程度监测分析和评估量化监督指标严格许可:卫生安全风险高的场所一般许可:卫生安全风险低的场所公共场所经营者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责任制落实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保障公共场所卫生安全3、明确职责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监督公示事故报告有关部门铁路民航交通行业协会行业自律经营指导经营管理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传染病预防措施疫情和公众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卫生控制措施4、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公共场所提倡禁止吸烟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区的设置5、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6、调整罚款额度罚款额度下限由1000元调至500元增设了30000元上限的罚款额度内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及规范3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及标准检验方法4公共场所卫生规范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卫生规范空调系统卫生管理规章体系框架技术评估程序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清洗规范评价规范监督规范一、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卫生部2006年2月10日发布21条,未分章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卫生要求卫生管理卫生监督和处罚1、制定目的和依据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依据2、适用范围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适用其他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参照执行◆空调通风系统本身①冷却水和冷凝水②风管◆空调通风系统产品③送风④新风量◆空调通风系统附设⑤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3、卫生要求(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符合卫生规范和卫生标准的要求。(2)新风的要求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新风口应当远离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3)空调机房的要求清洁、干燥,严禁存放无关物品(4)卫生设施的要求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空气净化消毒装置;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具备下列设施:(5)对卫生学评价的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已投入运行—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卫生学评价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规定。(6)对清洗的要求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定期清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冷却水、冷凝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空调送风中检出嗜肺军团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风管积尘中检出致病微生物;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每平方米大于20克;卫生学评价表明需要清洗和消毒的其它情况。4、卫生管理(1)日常卫生管理健全制度,定期检查,检测维护,建立档案,应急预案。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符合要求的空调系统方可继续运行;每周对运行的空调系统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发现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应及时关闭所涉及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按照当地疾控机构的要求对公共场所及其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处理。(2)空气传播性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卫生管理5、关于卫生监督(1)监督内容: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监督检查公共场所经营者执行管理办法的情况;专业清洗机构执行清洗规范的情况;卫生学评价机构执行评价规范的情况责令改进;经责令仍不改进的,予以公示;暂停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要求进行消毒处理。(2)监督措施: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2006年2月16日发布正文--6章总则范围术语与定义卫生指标卫生检验实施时间附录—9个附录A冷却水、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检验方法附录B新风量检测方法附录C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检测方法附录D送风中微生物检验方法附录E空气净化消毒装置阻力检验方法附录F空气净化消毒装置颗粒物净化效率检验方法附录G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微生物净化消毒效果检验方法附录H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检验方法附录I风管内表面微生物检验方法◆空调通风系统本身①冷却水和冷凝水②风管◆空调通风系统产品③送风④新风量◆空调通风系统附设⑤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1、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2、空调通风系统风管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风管内表面应符合表1要求项目要求积尘量≤20g/m2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细菌总数≤100cfu/cm2真菌总数≤100cfu/cm2表1风管内表面卫生要求3、空调通风系统送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应符合表2要求项目要求PM10≤0.08mg/m3细菌总数≤500cfu/m3真菌总数≤500cfu/m3-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表2送风卫生要求4、新风量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3要求场所新风量(m3/h.人)饭店、宾馆3~5星级≥301~2星级≥20非星级≥20饭馆(餐厅)≥20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20游艺厅、舞厅≥30酒吧、茶座、咖啡厅≥10体育馆≥20商场(店)、书店≥20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20飞机客舱≥25表3新风量卫生要求5、空气净化消毒装置项目允许增加量臭氧≤0.10mg/m3紫外线(装置周边30cm处)≤5w/cm2TVOC≤0.06mg/m3PM10≤0.02mg/m3表4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要求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符合表4要求,性能符合表5要求项目条件要求装置阻力正常送排风量≤50Pa颗粒物净化效率一次通过≥50%微生物净化效率一次通过≥50%连续运行效果24小时运行前后净化效率比较效率下降<10%消毒效果一次通过除菌率≥90%表5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的卫生要求三、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卫生部2006年2月16日发布正文--8章总则范围术语与定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预防性卫生学评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经常性卫生学评价评价报告卫生学评价机构实施时间附录—2个附录J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报告(格式)附录K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机构的技术要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预防性卫生学评价运行期间评价经常性卫生学评价竣工验收评价设计评价清洗效果评价现场调查评价基本情况分析现场调查卫生检测卫生学评价规范内容四、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卫生部2006年2月16日发布正文--6章总则范围术语与定义技术要求清洗标志实施时间附录—2个附录L专业清洗机构的技术要求附录M专用清洗设备的技术要求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效果要求◆风管①积尘量②残留污染物③消毒后微生物◆清洗过程④影像资料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①积尘量每平方米风管内表面小于1.0克②残留污染物部件清洗后应无残留污染物检出③消毒后微生物风管内壁细菌总数、真菌总数的去除率应大于90%致病菌不得检出④影像资料将所有清洗过的风管内部情况录制成录像带或光盘等影像资料(有标记、有编号)内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及规范3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及标准检验方法4公共场所卫生规范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标准号标准名称GB9663-1996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4-1996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5-1996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66-199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8-1996体育馆卫生标准GB9669-1996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9670-1996商场(店)
本文标题:公共场所法规标准及量化分级评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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