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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马勒巴格镇卫生院2012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2011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等4个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11〕67号)要求,为保持我镇儿童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高免疫水平和维持无脊灰状态,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喀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喀什市2012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两轮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为保证强化免疫活动顺利进行,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范围、时间和目标人群(一)实施范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二)实施时间:第一轮:2012年3月17~23日,24~25日查漏补服。第二轮:2012年4月17~23日,24~25日查漏补服。(三)目标人群:0-39岁的人群无论以往是否服过糖丸,无论现居住地是否是其户籍所在地或出生地,一律口服两次脊灰疫苗,两次间隔一个月。二、工作指标辖区内所有接种目标人群脊灰疫苗强化免疫率达100%。三、组织实施(一)加强领导成立脊灰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计划、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二)职责分工1.我院负责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和评价工作,包括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的分发、现场监督及副反应处理、辖区接种率调查等,同时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在镇内主要道路、车站、市场、广场等人口密集地悬挂宣传标语,同时开展广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直至本次活动结束。2.各村(社区):各村委会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的摸底登记工作,将未入托、入学的散居儿童资料填写到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登记情况统计表,同时,要向家长派发接种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地点和接种的注意事项。四、技术措施(一)人员培训1、镇政府在3月16日召开动员大会,并完成对托幼机构负责人、村(社区)干部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开展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发放接种通知单、集体接种组织工作安排等。2、我院在3月16日前完成对参与强化免疫活动的工作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活动的组织安排、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任务、程序、规范及负责地区;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服苗规范等,真正做到带冰接种,看服到肚,服苗前后半小时内不能吃热食物和不能喂奶。(二)宣传从3月15日开始,用广播、宣传单等开展公益宣传,播放(刊登)《关于免费服食脊灰疫苗的通知》,并由各村委会、医院制作横幅,悬挂在各村委会、镇内主要道路、车站、市场等人口密集地。(三)疫苗运输和后勤保障疫苗由喀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送到夏镇卫生院,医院做好疫苗出入帐及疫苗温度监测记录,具体工作由帕提曼负责。(四)接种工作安排强化免疫接种工作采取以本院结合夏镇实际情况,镇内主要道路、车站、市场等人口密集地建立临时接种点,各村委会广泛进行接种工作。1、现场接种工作。在强化免疫活动期间,停止其它一、二类疫苗接种工作。2、设立临时接种点。做好接种现场安排工作,要有明显的标记和有关宣传资料,包括:服苗方法、对象、时间,保证充足冷藏设备、疫苗、冷开水、服苗用具等。(五)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理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操作,认真做好现场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有效。由我院成立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和异常反应调查处理小组、风险沟通技术小组以及接种质量监测评估小组,负责接种服务跟踪、现场监督、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理、家长沟通疏导、自我监测评估等工作。五、评价和总结(一)接种率评价接种工作完成后1天内,由我院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接种工作进行检查、评价。若接种率未达到95%的需要进行补种。(二)资料总结上报各接种单位应于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2天内将报表上报我院,医院审核、汇总后第一轮在2012年3月30日前、第二轮连同本次活动总结在2012年4月30日前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夏马勒巴格镇卫生院2012-3-12
本文标题:2012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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