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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2012〕91号签发:刘启云鲁甸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鲁甸县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初级)远程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县各学校:现将《2012年鲁甸县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初级)远程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准备,精心组织,认真做好2012年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2-2012年鲁甸县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初级)远程培训实施方案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云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远程培训项目的意见》(云教电〔2009〕6号)和《2012年昭通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初级)远程培训实施方案》昭市教电[2012]9号文件精神,云南省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远程教育方式,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远程培训,以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和教学水平。从2009年启动培训以来,我县已完成中小学教师培训1100名。为顺利完成2012年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计划,特制定此方案。一、培训计划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其目标就是要以建设信息化社会所需要的专业化队伍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运用教育技术优化教育教学过程的能力为目标,以提升教师教育信息技术与学科的整合能力和水平为落脚点,努力造就一支教育技术能力强的新型教师队伍,不断深化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总结2011年的培训工作基础上,按照市教育局要求,2012年我县的培训任务计划为300名中小学教-3-师,具体安排如下:学校培训计划鲁甸县第一中学5人鲁甸县第二中学5人鲁甸县文屏镇中学5人鲁甸县茨院中学5人鲁甸县江底中学5人鲁甸县火德红中学15人鲁甸县乐红中学15人鲁甸县龙泉中学20人鲁甸县小寨中学10人鲁甸县梭山中学5人鲁甸县水磨中学5人鲁甸县水磨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5人鲁甸县龙树中学24人鲁甸县新街中学26人鲁甸县第一小学5人鲁甸县第二小学5人鲁甸县第三小学5人鲁甸县文屏镇中心小学10人-4-鲁甸县桃源中心小学15人鲁甸县茨院中心小学10人鲁甸县江底中心小学10人鲁甸县火德红中心小学10人鲁甸县乐红中心小学10人鲁甸县龙头山中心小学10人鲁甸县小寨中心小学15人鲁甸县梭山中心小学10人鲁甸县水磨中心小学10人鲁甸县龙树中心小学15人鲁甸县新街中心小学10人合计300人二、培训安排(一)培训教材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培训教材使用北师大版教材。(二)培训课时及时间按照能力培训课程要求,采取远程培训方式,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对学习时间进行选择。可采取不同的时间安排:1.利用假期时间组织集中培训:12天,每天5课时,地点可安排在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内。-5-2.利用平时业余时间组织相对集中培训:30天,每天2课时,地点可安排在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内。3.利用平时业余时间以自学为主分散学习:3个月,学习时间教师自主安排,培训地点不限,可自由选择,只要具备网络条件即可。4、培训时间(平台开放时间):2012年6月1日——2012年11月30日;(三)培训平台网址:点击“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栏目,分站点二;(四)培训方式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三种培训方式相对集中学习的形式,组织学员以学校为单位在指定的培训点组织培训,也可采取分散自主学习的方式,学员在各自学校自主学习,有条件上网的教师可以在家中自主学习。如果采取分散学习的方式,建议第一天集中,明确培训方式及具体要求,其他时间远程自主学习。无条件上网的学员,采用光盘离线学习,学员信息管理、作业批改、过程性评价管理采取在线方式。(五)组班方式采取虚拟班级化组织管理,原则上以校为单位进行组班,班主任由学校指派人员担任。班级人数及分班具体情况由县级培训管理人员组织,原则上班级规模不超过50人,每班设班-6-主任1名,辅导教师1名。根据实际情况,班级人数可调整,班主任与辅导教师可由1名教师担任,或者1名辅导教师可以辅导几个班的教学工作。班主任从本校产生,辅导教师由县教育局从骨干教师中遴选产生,选聘的条件是:具有较强的反思能力、研究能力与组织指导能力,责任心强,有较高的信息技术操作能力和应用水平,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网络上主持和组织学员进行网络培训。三、培训经费《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云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远程培训项目的意见》(云教电〔2009〕6号)文件中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远程培训严格按照原云南省物价局关于电化教育专业教师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云价费发[1998]179号文件)规定收取培训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教师收取培训费,培训费及教材费在学校保障经费的教师培训费中开支。1.培训费用由省电教馆直接收取,2012年将给每位参加培训的学员加配光盘,增加辅导交互课时,打印合格证书,学习时间不低于60课时,每人收取培训费60元整。由县教育局计财股集中收取培训费,将培训费打入省电教馆指定账户,由省开通培训平台进行培训。2.培训教材由县教育局统一征订,由县教育局计财股集-7-中收取教材费,将教材费打入出版社账户。四、组织管理及工作职责1.县教育局电教仪器室负责研究制订本地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培训组织实施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辅导教师(辅导教师需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证书》)、班主任、技术人员,安排学习场所,配备必要的网络技术条件和多媒体设备,负责所辖辅导教师、班主任账号的创建与发放,负责学员作业的评定工作,负责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辅导教师、班主任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向市项目管理者反馈培训情况、培训信息及数据,做好培训总结。协助招考办完成新考点的申报工作,组织培训合格学员,完成每年两次的现场报名和考试工作。2.班主任负责制订本班培训计划,组织、监督本班学员的学习,生成并发放本班学员的账号,对本班学员在平台上的注册报名及本班学员信息的审核、管理,发放相关学习资料,及时解决培训中的问题,总结本班的培训情况,提交培训总结及学员成绩。3.辅导教师负责指导学员学习,对培训进度进行监控与引导,审核学员作业、推优作业,审核学员主题研讨,组织学员进行最终作品展示并审核,组织引领学员交流反思、共享互评学习成果、经验,解答学员问题,及时提炼学员典型问题和-8-疑难问题并与专家团队进行沟通,负责本班学员的学习过程性评价,核定最终成绩,培训后撰写总结报告,向主管部门反馈培训信息。4.各学校要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培训,认真填写好学员信息表(务必使用Excel)于2012年6月18日前上报至县教育局电教仪器室。邮箱地址:ztlddj@126.com5.昭通市教育技术能力培训QQ群:49944759(仅限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加入,加入时请填写姓名);鲁甸电教室QQ群:59127311,电话:8120021联系人:马杰马吉山附件:鲁甸县2012年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学员信息表主题词: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方案鲁甸县教育局办公室2012年6月14日-9-校对:曾颢
本文标题:鲁甸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鲁甸县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远程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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