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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实务目录用人单位劳动者招聘与录用试用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假社会保险培训与竞业限制规章制度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用人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企业分支机构其他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家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用人单位自然人外国企业代表处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匠家庭非用人单位特殊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非法用人单位1.未经依法设立的单位2.被撤销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单位a.无营业执照b.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3.法律责任a.《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监察、通知工商查处取缔;《劳动合同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b.所签定的劳动合同可能无效。c.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依然获得保护(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等)d.伤亡工伤待遇不低于《工伤保险条例》。e.承担赔偿责任。一、劳动者条件1.第一条件年龄: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前。2.第二条件----劳动关系二、特殊的劳动者1.未成年工----16周岁至18周岁。2.外国人。就业许可证→职业签证→就业证→居留证→年检3.港澳台人员。就业许可证→就业证→居留证→年检三、特殊的非劳动者1.童工----未满16周岁。《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退休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劳动者一、招聘1.招聘成本招聘广告、招聘会、面试工、职业病体检、健康体检、员工信息调查核实、培训等成本。2.招聘对象政策收益考量a.残疾人:持《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1至8级)》b.下岗再就业人员c.军人和随军家属d.高校应届毕业生e.接收实习生招聘与录用4.雇工模式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承包事实劳动关系以完成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雇工模式成本比较序比较项目事实劳动关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完成任务劳动合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用工模式非全日制用工模式承包经营雇工模式1工资成本双倍无限制2福利成本无3加班成本双倍无4培训成本可扣除5保密成本无6社会保险无/低无无7解除成本无无无8终止成本无无无无9年休假无无无10违约成本连带11成本优势65543216.招聘广告注意事项:a.防范歧视性内容;b.防范欺诈性内容;c.招聘条件等同于录用条件。二、录用1.录用通知2.入职审查事项a.劳动者年龄审查。身份:或。b.劳动者学历、资格及工作经历的审查。学历:http:查验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是否拥有劳动关系。d.查验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证明。e.录用的外国人,应审查是否需要办理外国人就业手续。3.应聘报名表/入司登记表/新员工信息登记表。4.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收表》5.建立职工名册---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一、试用期1.试用期的期限试用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建议三个月以下,或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或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三年以上,但给第二次签定合同预留时间,二次要不满十年。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不得超过六个月注:法律上“以上”包括本数,“不满”、“以下”不包括本数。2.试用期的延长3.试用协议4.试用期工资5.违法试用的责任。a.违法约定试用期期限的责任;b.违法支付试用期工资的责任;c.违法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责任。二、试用考核1.录用条件2.录用条件的使用3.考核三、试用终止1.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a.有录用条件;b.事先向劳动者公示;c.劳动者的行为或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d.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行为发生试用期内;e.劳动者还处于试用期;f.已经书面通知工会,并争得工会同意;g.已经向劳动者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一、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考虑:合同期限、试用期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三者之间关系。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注意:界定“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时间。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协商一致,可以订立;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合同期限b.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c.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报酬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劳动提成劳动分红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津贴和补贴奖金工资总额职工教育费职工福利费国家明确扣除住房公积金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工会经费非工资总额三、国家明确应当扣除在工资以外的支出包括:(一)《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的规定》包括14方面。(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7】249号)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助及其他保险福利费。3.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7家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5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4.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5.支付给外单位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6.出差补助、误餐补助。指职工出差应购卧铺票实际改乘座席的减价提成归己部分;因实行住宿费包干,实际支出费用低于标准的差价归己部分。7.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从业人员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9.职工集资入股或购买企业债券后发给职工的股息分红、债券利息以及职工个人技术投入后的税前收益分配。10.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11.劳务派遣单位收取用工单位支付的人员工资以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12.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13.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实习的在校学生的补贴。14.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中净结余的现金。15.由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16.支付给从保安公司招用的人员的补贴。17.按照国家政策为职工建立的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其中单位按政策规定比例缴纳部分。四、加班工资支付标准计算基数:月标准工资----计时工资----标准工资1.加点:不低于150%;2.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不低于200%;3.法定休息日:不低于300%;4.计件工资:《关于加强计件工资制度管理的意见》集体协商→《计件工资单价协议书》五、最低工资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津贴福利待遇浙江最低工资包括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工作时间与休假一、标准工作时间二、综合工时制1.注意a.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b.每日不超过11小时,每周休息一天c.报批计算周期年半年季月总天数250天125天62.5天21.75天总小时数2000小时1000小时500小时166.64小时2.可实行综合工时的用人单位a.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b.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部分职工;c.亦工亦农或由于受能源、原材料供应等条件限制难以均衡生产的乡镇企业;d.由于外界因素,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部份员工;e.其他法律或政策规定的情形。三、不定时工作制1.可实行综合工时的用人单位a.高管、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b.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c.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的职工。四、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随时可终止,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五、缩短工时1.特定岗位。2.哺乳期女工,每天二次,每次30分钟。3.怀孕女工,7个月以上,一定的休息,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4.未成年工,不超过7小时。5.夜班。六、考勤1.考勤项目是否正常出勤,到岗、离岗、加班、休假时间,休假类别、调休时间、迟到早退、旷工情况等。2.考勤记录签字确认。七、假期与休假1.法定节假日2.年休假a.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满1年)。b.不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寒署假,累计20天以上事假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c.1年≤工龄<10年,5天;10年≤工龄<20年,10天;工龄>20年,15天。d.职工进入新单位的最后日期:e.不定时工时制,不需要支付3倍工资。f.月工资,支付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的月平均工资。3.婚假3天+晚婚假(增加12天)4.丧假:直系亲属,3天+路程假累计工龄最低天数最后日期公式1年≤工龄<10年73天10月20日73/365*5=110年≤工龄<20年37天11月24日37/365*10=1.01工龄>20年25天12月7日25/365*15=1.015.病假累计工龄本单位工龄医疗期十年以下五年以下三个月十年以下五年以上六个月十年以上五年以下六个月十年以上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九个月十年以上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十二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十八个月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上二十四个月注:医疗期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6.工伤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资福利待遇不变。7.女工特殊假a.保胎假,参照疾病待遇。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医生出具诊断证明、请假。b.产假标准假90天,每增加一个婴儿,加15天产前假15天(包括在标准假里)难产假15天晚育假浙江无流产产假4个月以下,15—30天;4个以上,42天;7个以上按产假护理假浙江7天哺乳假6个月一、社会保险登记1.设立登记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变更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3.注销登记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4.处罚:用人单位逾期不改正,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未按规定申报应缴数额的,按上月110%确定。逾期未缴的,查询,划拨,不足的提供担保,申请法院查封、扣押、拍卖的价款抵缴。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社会保险三、社保与公积金缴费明细缴纳项目个人比例单位比例养老8%20%医疗2%10%失业0.2%1%工伤0.5%生育0.8%公积金12%12%合计22.2%44.3%四、工伤1.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无过错。2.应当认定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d.患职业病的。e.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
本文标题:劳动法相关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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