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会议纪要 > 国家主席与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六章国家元首与中央军事委员会一、国家元首读书、学习、思考、生活President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1、国家元首的概念•主权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不同的国家,国家元首的称谓、权力、任期不尽一致。•中国的国家元首就是国家主席。宪法学界有两派代表性的意见:•个体元首----许崇德教授•集体元首----吴家麟教授个体元首or集体元首?2、国家元首的历史沿革•1949—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1954—1975年,国家主席•1975—197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1978—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1982年至今,国家主席3、国家主席的组成、产生和任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设主席1人,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副主席的职数,在实践中,国家副主席为1至2人•法定资格:(1)国籍条件;(2)政治条件;(3)年龄条件,即必须年满45周岁。•国家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5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继任次序:主席缺位副主席缺位主席副主席均缺位副主席继任全国人大补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家主席、副主席组成情况4、国家主席的职权•实权元首or虚位元首?•根据宪法,国家主席的职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公布法律2、任免权3、荣典权4、发布命令权5、外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任命温家宝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3年3月16日二、中央军事委员会读书、学习、思考、生活CentralMilitaryCommissio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武装力量是国家政权的坚强柱石,对武装力量的领导是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共同纲领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五四宪法国家主席七五宪法八二宪法中共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1、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1982年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宪法同时还规定,中央军委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2、中央军委的组成、产生和任期•中央军委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宪法规定,中央军委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中央军委与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为5年。1982年宪法颁布以来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情况主席副主席委员人数1983年第六届全国人大产生邓小平叶剑英、徐向前、聂荣臻、杨尚昆41988年第七届全国人大产生邓小平赵紫阳、杨尚昆6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大产生江泽民刘华清、张震4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大产生江泽民张万年、迟浩田42003年第十届全国人大产生江泽民胡锦涛、郭伯雄、曹刚川4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决定:主席:江泽民副主席:胡锦涛、郭伯雄、曹刚川委员:徐才厚、梁光烈、廖锡龙、李继耐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调整:主席:胡锦涛副主席:郭伯雄、曹刚川、徐才厚委员:梁光烈、李继耐、廖锡龙、陈炳德、乔清晨、张定发、靖志远3、中央军委的领导体制•中央军委在组织形式上采取委员会制。•中央军委在领导体制上实行主席负责制。
本文标题:国家主席与中央军事委员会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96138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