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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姓名:陆川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经济法学指导教师:顾功耘20060420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作者:陆川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学院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章怡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和立法模式选择2006商业外观最初是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因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而创设的一种新的知识产权客体,经多年的司法实践和总结,已经确定了商业外观应是指包装商品或服务的各要素的组合。这些要素组合在一起给消费者创造了整体视觉形象,作为商标的一种形式或识别商品来源的标记可以获得专有的法律权利。这些具有识别性的商业外观凝聚着创造性劳动的无形资产,目前在英国、欧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均可以受到商业外观法的认可和保护。中国的现行知识产权法律虽然对于商业外观提供了某些方面的法律保护,但是这样的保护是不完全的、不系统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传统知识产权法制度的有效补充,应是保护商业外观的最佳选择,这已经成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界的共识。即使被纳入了法律保护的范围,商业外观的成立仍有一定的先决条件和判定标准,并牵涉到实践中可能存在的诸多侵权形式,据此提出商业外观侵权损害的赔偿应以金钱赔偿为原则,恢复原状为例外。本文首先从商业外观的基本概念、类型和其为何能作为知识产权客体之一以及为何应当获得法律保护等法理基础着手,集中介绍和阐述商业外观的主要内容。同时援引对于商业外观保护较为完善的英国、美国、大陆法系及中国邻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对于商业外观保护的历史沿革和现状等方面,通过对比目前中国在商业外观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从而对商业外观保护的现状进行系统阐述和分析,并针对这些现状,明确论述当前法律体系的保护不足。此外,通过描述商业外观成立的客观条件和实践中的侵权形式,较为形象地概述商业外观保护的原则和力度把握。最后,本文详细论述了如何通过选择并确立以反不正当竞争法来构建商业外观的保护体系,并进一步确认商业外观获得法律保护的基本条件,如功能性、显著性以及提出商业外观的保护只有在消费者易产生混淆时才适用的的观点。另外,本文也针对商业外观的侵权与救济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对相应的法律完善的期盼与展望。2.期刊论文吕强.LVQiang我国商业外观的特征及法律保护-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0(3)产品和服务的商业外观问题是一个国际性问题,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显得尤为突出.我国现行立法对商业外观的保护还较薄弱,一些问题也有待廓清,有效分析研究商业外观的基本特征与法律保护对维护我国的对外贸易与社会经济秩序至关重要.3.学位论文吴佳卿论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2008经过多年的研究和总结,商业外观作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因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而创设的一种新的知识产权客体,对其基本理论研究渐趋成熟。商业外观是指商品或服务的整体形象或者整体风貌,具有指示来源的作用。经过商家的长期使用使大部分商业外观具有了独特的营销价值,广告宣传功能;由于消费者的信赖感和认知度使得商业外观具有了经济价值;特定商业外观承载着特定商家及商品的信誉和商誉,是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美国、欧洲各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均可以受到商业外观法的认可和保护。在中国,商业外观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律虽然对于商业外观提供了某些方面的法律保护,但是由于商业外观有自身的特点,列举式的规定势必会遗漏法律保护要素,把商业外观转化为相关法律的保护客体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权利冲突无法弥补,各部法律保护不足以覆盖商业外观的全部内涵以及法律条文本身的局限性,使这样的保护不能够完全达到现实的需要。本文第一章从商业外观的法律内涵,特点和分类等基础理论入手,论述了商业外观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商业外观是不同于商品商标,有独立价值的一种商业标识。从国内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应对国际竞争的考虑,法律保护商业外观都具有现实意义。第二章从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阐述了商业外观现行法律保护模式及其缺陷。第三章主要论述了我国商业外观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建议,探究商业外观法律保护不足的根源,分析了用商标法扩大保护商业外观的可行性。根据不同的市场竞争理念,对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是从能否产生混淆来判断,还是以保护商业成果的角度是各国现行保护商业外观立法的两种主要理论立足点,各有利弊,应当结合实际综合考量。文章还详细介绍了商业外观获得法律必须具有显著性,非功能性和具有混淆可能性这三大条件,并对这三大条件的界定和判断做了深入的分析。最后,本文针对我国商标法的具体条款提出了完善我国商业外观法律保护制度的几点立法建议。4.学位论文陈鹿林论商业外观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兼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完善2007商业外观一般是指产品的整体形象或综合外观,包括产品包装、装潢、外形等。现代社会中,商业外观标示功能日趋重要,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当成为保护商业外观的主角.然而,该法关于商业外观的保护范围狭小,保护条件严格,既无法适应现实的需要,又落后于国际立法潮流。本文将在介绍美国商业外观法律保护状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立法和司法案例,系统地论述如何理解和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外观的保护。第一章为“商业外观概述”。本章详细分析了商业外观这一概念,总结商业外观的词源、定义,提炼商业外观的法律特征、市场功能及其法律意义,并分析商业外观与商标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第二章为“美国商业外观保护制度的评析与借鉴”。本章介绍了美国商业外观的商标法保护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两种模式,并作了相应的评析。同时,结合美国《拉纳姆法》及其司法判例,梳理了美国商业外观的两个保护条件及其判断方法:显著性与非功能性。前者分为内在显著性和后天显著性,后者分为实用功能和美学功能。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美国商业外观保护条件的借鉴意义。第三章为“中国商业外观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本章介绍了我国法律保护商业外观的立法体例,并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为主干,结合相关规定和典型案例,系统地总结、分析了我国保护商业外观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包括保护范围、实质性条件和外部条件.第四章“完善我国商业外观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本章首先分析了我国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保护商业外观的现状及其相应的优缺点,进而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法应成为保护商业外观的主角。笔者在分析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商业外观两点不足之处的基础上,对如何借鉴美国法律、完善我国相关立法提出了一点设想。5.期刊论文钱光文.孙巾淋.QIANGuangwen.SUNJinlin我国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问题探讨——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为中心-知识产权2009,19(1)我国现行立法尚未正式启用商业外观术语,与之相近的概念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项之包装、装潢,面对大量涌入的商业外观纠纷,对现行立法的包装、装潢予以扩张解释,尽量丰富其内涵,并可依据诚实信用原则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之规定,可以有效的解决问题.司法实践中对涉及商业外观的纠纷首先需审查涉案商品(服务)的知名度;其次,应对商业外观的显著性和非功能性进行审查;最后,对比涉案的两个商业外观,审查其是否足以导致市场混淆.6.学位论文孟庆娇论我国商业外观的立法保护2009商业外观在我国是一个比较新颖的概念,它还没有被正式纳入到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当中。但是,通过对我国法律制度的详细考察可以发现,尽管我国法律制度没有明确使用“商业外观”概念,但是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都从不同角度对商业外观保护做出了调整。多部法律对于商业外观的保护,不同的保护标准和保护宗旨造成了商业外观保护的重复和空白现象同时存在。既无法适应现实的需要,又落后于国际立法潮流。本文将在介绍美国、日本商业外观立法保护状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立法现状,系统地论述如何完善我国对商业外观的立法保护。首先本文对商业外观进行了一般性分析。从界定商业外观的概念入手,分析商业外观与其他相关概念联系和区别,提炼了商业外观的法律特征,并阐述了对其保护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然后,介绍了美国、日本对于商业外观的立法保护情况。主要介绍了美国、日本对商业外观的保护标准,并分析了各自立法保护的特点。接着,概述了我国商业外观立法保护的现状,并通过与美国、日本商业外观保护的对比,分别阐述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外观保护的局限性。最后,在分析了我国商业外观立法保护的不足的基础上,充分借鉴了国外对商业外观保护的经验,提出了以商标法为主,反不正当竞争法为辅来保护商业外观的立法建议。7.期刊论文吴伟光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以保护来源标识功能为原则-清华法学2009,3(6)商业外观和商标的法律保护具有相同的法理基础,即对来源标识功能的保护;但是商业外观与商标相比仍有明显的区别.商业外观一般具有三个功能:基本功能、促销功能和来源标识功能.来源标识功能虽是商业外观的辅助和第三功能,但却是商标的最重要功能.这种区别使我们在对商业外观的保护时应该更加注意对其来源标识功能的区分和判断,以保护其来源标识功能为原则,并且以是否具有造成混淆的可能性为构成侵权的依据.这样可以避免对商业外观的不当保护给竞争带来的损害以及与其他知识产权制度相冲突,并且也可以解决美国司法中所谓的产品包装和产品设计二分法以及我国相关法律中所谓知名商品等要求所造成的司法困境.8.期刊论文贺亚琼知识产权的新宠——论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前沿2007,(11)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和服务种类空前繁荣,随之而来的是对商家权利的保护,商业外观成为知识产权的新宠.商业外观作为标示商品,彰显商誉的商品附属物,已被法学界肯定其具有受保护的相当价值,然而我们的现状是,没有形成一个相应的保护制度,而只是借用知识产权中的其他保护制度达到对其保护的目的.本文通过对现状的分析比较,认为目前实践中对商业外观保护的各种途径都不失为一种尝试,然而我们也应当尝试新的相应法律制度的建立.9.学位论文黄卫论商业外观的知识产权法保护2006本文分为五个部分论述了商业外观的知识产权法保护。第一部分阐述了商业外观的概念、含义以及特征,又将商业外观与相关传统知识产权对象进行了比较,从而明确了本文的研究对象;第二部分从知识产权对象的扩张、保护商业外观的现实必要性、法理与经济学的角度,论证了商业外观的可保护性;第三部分分别从版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阐述了商业外观的现行保护模式;第四部分讨论了商业外观现行保护模式的缺陷,进而认为以商标法保护商业外观应为妥适的路径;第五部分对商业外观诉讼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分析。通过以上的分析与论证,以期能对我国建立完备的商业外观法律制度有所启示。10.期刊论文刘磊商业外观法律保护问题探究-决策与信息(下旬刊)2010,(4)目前我国法律尚无商业外观这一法律概念,出现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相关概念包括美术作品外观设计商标商品的包装装潢等.然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侵害商业外观的案件不断增多,我国现有法律对商业外观保护的不足日渐凸显.本文试图界定商业外观的概念,考察当下我国商业外观的保护现状,进而提出商业外观保护的相关制度设计和立法建议.本文链接:授权使用:上海海事大学(wflshyxy),授权号:fc63609c-b890-43b4-a28b-9deb00bb64dc下载时间:2010年9月8日
本文标题: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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