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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法律问题研究作者:谢晶学位授予单位:南昌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曹晓斌.CAOXiao-bin商标权与商号权权利冲突问题初探-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16(12)阐述了商标权和商号权权利冲突的表现形式,分析了这些冲突产生的原因,确立了商号权应有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商标权和商号权作为在先权的具体范围,并在建立统一商号检索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了商标与商号交叉检索系统,从而避免商标权与商号权发生冲突.2.学位论文周传军商标权和商号权冲突的法律问题研究2007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地发展,市场各方主体开始不断重视商标和商号。商标是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而商号是区分市场上不同经营主体的标记。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通过商标或商号来向消费者传达信息,而消费者通过商标或商号来认识企业,因此商标与商号成为架立在企业承包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而由于商标与商号属性上的某些相似,两者容易因相同或相似而发生混淆,尤其当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与商号分属于不同主体,并在形式上都处于合法状态时,就会引起两种权利的冲突现象。此类冲突案例,引发了对商号权的性质、冲突的成因、冲突的处理方式、冲突的协调机制等诸多问题的争议。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法律规制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法律规制问题研究的实践意义首先体现在它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律实践发展的客观需要。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全民族的知识产权意识越来越高,在商标和商号方面对法律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律在商标和商号问题上的不足日益显现,迫切需要对相应的法律制度进行梳理。其次,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法律规制问题研究的实践意义还体现在对于构建法治国家的推动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开始全方位融入世界经济体系,近年来西方国家不断就知识产权领域向我国提出责难,商标权和商号权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对商标权与商号权进行法律规制已经成为法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对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法律规制的理论研究,特别是对商标权与商号权法律规则的具体探讨,无疑将为解决现实中对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问题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本文围绕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问题,较为深入地分析了商标权与商号权产生冲突的理论和现实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规制建议。在逻辑思路上,本文按照冲突现状——原因探析——判断标准的探讨——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规制借鉴——我国相应法律规制构想的路线展开论述,全文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现状。该部分首先就商标权与商号权概念进行界定。商标,简单地说就是商品的标记;商号是商事主体所有的在商事交易中使用的具有明显识别价值的专有名称。在法律上,商标与商号对应两个权利:即商标权与商号权。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使用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商号权是商号所有人对其商号所享有的权利。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商号权保护制度,商号只是附在企业名称中进行有限的保护。该部分还就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概念进行了说明,并指出在实践中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主要有两种基本表现形式:商标的商号化使用与商号的商标化使用。该部分最后阐述了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必要性,解决这一冲突已成为一个不容回避和拖延的问题。第二部份,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原因探析。该部分内容又具体从内在原因、经济利益驱动、法律制度缺陷、行政管理制度的差异等四个方面分析产生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深层次原因。首先,商标与商号相似是商标权与商号权产生冲突的内在原因。第一、商标和商号在形式上相似。汉字是商标与商号共同的构成要素,文字商标所享有的商标权与商号权产生权利冲突的形式基础就在于此。第二、商标与商号具有功能上的相似性。两者都是区别产品或服务并引导消费者识别企业的标记,在服务商标领域体现得更为明显。其次,经济利益的驱动是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主要动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商业信誉较高的企业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这是导致在商业标记上进行各种仿冒的利益驱动力,也是对商标与商号冲突的经济解释。再次,现行法律制度的缺陷是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根本原因。我国并没有将企业名称权定位为知识产权,将企业名称权放在民事权利中的人身权中来规定掩盖了其本身所蕴含的财产权性质。法律地位的不同使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成为必然。最后,行政管理制度的差异是重要原因。商标与商号权利核准机关及程序的差异是权利冲突发生的重要原因。商标权的核准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来行使,而商号的核准权则由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来行使,由于商标权与商号权核准机关的不同,且目前双方资源不能共享,从而为具有相同或近似文字的商标与商号的同时存在提供了可能性。此外,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欠缺也会增多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第三部分,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判断标准。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判断标准是指具体个案中对商标与商号之间是否构成现实权利冲突的一个辨别标准,其含义与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构成要件的关系实为司法实践对理论的具体化。本章在考察国际公约中有关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判断标准的规定、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等国有关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判断标准的规定的基础上,就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判断标准的进行理论分析,具体分析“混淆标准”及其它判断标准的合理性以及介绍其理论发展,并指出“主观恶意标准”在实际处理商标商号权利冲突问题中存在两个方面的欠缺。第四部分,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对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法律规制。笔者分别从在先权保护机制与采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限制两个角度对英国、法国、德国、美国、加拿大、我国台湾地区以及一些国际公约关于规制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阐述。第五部分,我国关于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解决的立法现状。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商标权和商号权冲突问题的规制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一些文件中,这些规定较为散乱,未穷尽目前所有已经存在的争议。在本部分中,笔者从商标法律制度、企业名称登记制度和反不正当竞争制度三个角度对我国有关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立法现状进行阐释。第六部分,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法律规制构想,该部分又具体分为法律规制原则、程序规则、协调机制三个板块,这该部分中作者提出了商标与商号的一体化保护问题。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应遵循的原则具体又包含从遵循保护在先权利原则、禁止混淆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循利益平衡效益原则四项原则。之后,笔者就商号权与商标权冲突解决程序的两种主要对立观点即行政前置程序。与司法直接救济原则进行阐述。最后,笔者提出应当重构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协调机制的建议:第一制定专门的《商号法》;第二构建多法综合的商号权保护立法体系;第三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号权保护的规定;第四考虑实现商标与商号的一体化保护。第七部分,结语。本部分中笔者指出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全民族的知识产权意识越来越高,在商标和商号方面对法律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伴随着法律规制的完善,商标权和商号权冲突问题将得以化解。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选题上,商标权和商号权冲突问题是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大背景下所出现的新问题。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不仅仅是适应现实、紧密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而且该问题还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因而,本文的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重要的实践意义。第二,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采用了选取典型案例、比较各国立法等研究方法,深入剖析了造成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原因,为之后建立解决这一问题的法律规则提供了较为坚实的基础。第三,在主要观点上,本文分法律规制原则、程序规则、协调机制三个板块构建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法律规则。本文提出了遵循保护在先权利原则、禁止混淆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循利益平衡效益原则四项原则;探讨了解决商号权与商标权冲突解决程序的两种主要对立观点即行政前置程序;提出应当重构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协调机制的四项具体建议。3.期刊论文聂凌试论商号权和商标权的冲突及其解决途径-法制与社会2009,(27)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企业竞争的日益加剧,承载着企业商业信誉的商号及商标已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商号权和商标权的权利冲突也日趋频繁,成为知识产权领域最为突出的权利冲突现象之一.本文将就商号权及商标权冲突的相关问题进行介绍和探讨,以期这些理论上的探讨能为解决我国商号权和商标权的冲突问题提供有益的借鉴.4.期刊论文杨美珍浅论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法制与社会2008,(19)商标权与商号权在性质上都属于知识产权,具有相似性,极易造成混淆,因而也常常冲突不断.本文试图通过对商标和商号、商标权与商号权的概念比较,以及商标权与商号权产生冲突的成因分析,提出某些解决方法.5.学位论文黄沛我国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法律规制研究2007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地发展,市场各方主体开始不断重视商标和商号。商标是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而商号是区分市场上不同经营主体的标记。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通过商标或商号来向消费者传达信息,而消费者通过商标或商号来认识企业,因此商标与商号成为架立在企业承包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而由于商标与商号属性上的某些相似,两者容易因相同或相似而发生混淆,尤其当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与商号分属于不同主体,并在形式上都处于合法状态时,就会引起两种权利的冲突现象。此类冲突案例,引发了对商号权的性质、冲突的成因、冲突的处理方式、冲突的协调机制等诸多问题的争议。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法律规制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法律规制问题研究的实践意义首先体现在它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律实践发展的客观需要。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全民族的知识产权意识越来越高,在商标和商号方面对法律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律在商标和商号问题上的不足日益显现,迫切需要对相应的法律制度进行规制。其次,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法律规制问题研究的实践意义还体现在对于构建法治国家的推动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开始全方位融入世界经济体系,近年来西方国家不断就知识产权领域向我国提出责难,商标权和商号权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i面。其三,对商标权与商号权进行法律规制已经成为法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对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法律规制的理论研究,特别是对商标权与商号权法律规则的具体探讨,无疑将为解决现实中对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问题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本文围绕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问题,较为深入地分析了商标权与商号权产生冲突的理论和现实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规制建议。在逻辑思路上,本文按照冲突现状及其原因——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规制借鉴——我国既有立法及其评析——我国相应法律规制构想的路线展开论述,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现状及其原因。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商号权保护制度,商号只是附在企业名称中进行有限的保护。商标法中虽然规定了注册商标不得与在先权利相冲突,但却因没有明确在先权利的范围而难以操作;商号权根本不被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所接受而处于非常尴尬的地位,更不要说去抵御在后权利的冲击。该部分还就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概念进行了说明,并指出在实践中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主要有两种基本表现形式:商标的商号化使用与商号的商标化使用。就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原因而言,具体表现在内在原因、经济利益驱动、法律制度缺陷、行政管理制度的差异等四个方面:首先,商标与商号相似是商标权与商号权产生冲突的根本原因。第一、商标和商号在形式上相似。汉字是商标与商号共同的构成要素,文字商标所享有的商标权与商号权产生权利冲突的形式基础就在于此。第二、商标与商号具有功能上的相似性。两者都是区别产品或服务并引导消费者识别企业的标记,在服务商标领域体现得更为明显。其次,经济利益的驱动是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主要动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商业信誉较高的企业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这是导致在商业标记上进行各种仿冒的利益驱动力,也是对商标与商号冲突的经济解释。再次,现行法律制度的缺陷也是商标权与商号
本文标题: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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