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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夏、商的法律制度(约公元前21世纪一一公元前11世纪)授课教师:孙光妍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和夏朝的法律制度一、中国法的起源尧、舜、禹相继禅让的传说,反映了推举部落联盟领袖的原始民主制度。禹死后,启凭借禹的威望和既得的权力,从此,“天下为公”转变为“天下为家”。中国国家与法在形成之初便具备了鲜明的特色(一)氏族血缘关系随着国家的形成而日益强化。(二)原始的礼由习惯演化为法(三)刑起于兵二、夏朝法律制度简述(一)禹刑“禹刑”作为夏朝法律的总称。“禹刑”可能是启及其后继者根据氏族晚期习俗陆续改造、积累的习惯法,具体内容不可详考。(二)刑罚夏代的刑罚可能有五种;1、大辟为死刑;2、宫为毁坏犯罪人的生殖器;3、膑为砍去犯罪人的脚;4、劓为割去犯罪人的鼻子;5、墨为在犯罪人面部或额部刺字并涂墨。(三)夏朝的罪名1、“昏、墨、贼”2、“威侮五行”3、“不孝”4、“不用命”(三)司法机关夏朝的君主是全国最高的统治者,也是最大的司法官。享有最高的立法权和司法审判权。中央最高司法官称大理。(四)夏朝的监狱据《竹书纪年》载:“夏帝芬三十六年作圜土”。从此夏朝有了正式的监狱。《史记·夏本纪》载,夏桀曾将商汤“囚之夏台”,则夏台可以说是夏朝中央监狱的名称。第二节商朝的法律制度一、商朝的神权法思想(一)“听命于神”(二)“代天行罚”(三)“王权神授”二、商朝法制的主要内容(一)刑罚荀子说:“刑名从商”,可见,商朝的刑罚手段已相当完备,对后代的影响较为深远。(二)商朝的罪名商王盘庚为震慑反对迁都的臣民宣布三条罪名。1.“不吉不迪”2.“颠越不恭”3.“暂遇奸宄”(三)司法机关商王既是国家元首,最高军事首领,也是最高司法宫。他享有最高的立法权和司法权。司寇中央最高司法官是。地方则有“畿内”与“畿外”之分,“畿内”为商王直接统治的区域,称“内服”。“畿外”是商王分封给诸侯的封地,还有封给侯、甸统治的边境地区,称“外服”。
本文标题:商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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