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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J320-001A作业文件冶金建设工程建筑、结构、道路设计统一技术规定版号:A发放号:2007年8月14日发布2007年8月14日实施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履历版号/修改码章节条款修改理由/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批准/生效日期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编号:GJ320-001A作业文件页码:第1页共29页冶金建设工程建筑、结构、道路设计统一技术规定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冶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形成具有新钢特色的建筑、结构、道路设计统一技术标准,从而有利于设计管理,有利于和谐企业文化建设,有利于处理施工和检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确保安全。2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新钢公司冶金建设工程,新建、改建和扩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的设计。3建筑通用事项3.1一般规定3.1.1本规定系根据新钢工程的建设条件制定。除在本篇条文中做出具体规定者外,一律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执行。同时应当遵守江西省、新余市建设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3.1.2受高温或振动的建筑结构,应按专门的规范设计。3.2规范、规程、标准3.2.1建(构)筑物的设计,除应遵守本节所列规范、规程、标准外,尚应符合本技术规定。3.2.2本节所列规范、规程、标准,一律以现行版本为准。新规范、新规程、新标准执行后,自然代替本规定所列部分。3.2.3新钢冶金建设工程所有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执行。3.2.4建(构)筑物设计容许使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颁布的推荐标准、规范和规程,但应在初步设计文件中明确列入。对于未能列入初步设计文件的,在使用前应征得新钢公司有关部门的书面同意。编制:胡勇军审核:龙家林批准:王洪编号:GJ320-001A页码:第2页共29页3.3降雨量降雨强度计算公式:公顷)秒升/()10()67.01(280679.0tLgpqt--降雨历时一般采用10分钟p--暴雨重现期(年),按5年设计,15年校核。3.4地面标高3.4.1厂区地面标高采用黄海高程系。3.4.2厂房内地面标高一般比厂区地面高出0.3m。3.5材料3.5.1施工图中应明确对建筑材料规格、材质和性能的要求。凡有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材料,其性能应符合标准,施工图中可只明确材料规格和材质要求。3.5.2地方性的建筑材料,应选用新余地区能供应者。3.5.3采用新品种的材料,必须技术先进、质量可靠、便于施工、价格合理。3.5.4当国家实施建筑材料准用制度后,凡未取得《准用证》的建筑材料及其制品,一律不准在新钢工程中使用。3.5.5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3.6标准(通用)图集3.6.1工业建筑通用构件,节点构造应优先选用国家、行业标准图集。3.6.2办公、生活和卫生设施建筑选用江西省标准图集。3.6.3选用设计单位自编的通用图集时,应在施工图图纸目录中列入附图目录(注明图集号和页号),并随施工图一并发出。3.7施工图表示:3.7.1设计图和施工图的表示,应以《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编号:GJ320-001A页码:第3页共29页GB/T50001—2001、《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01的规定为准。通用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应以国家现行规范、规定为准。3.7.2新建建(构)筑物与原有管线相邻或交叉的部位,施工图中应表示原有管线的走向、座标、尺寸材料和管线的种类。3.8新旧建(构)筑物连接3.8.1新建建(构)物与原有建(构)筑物衔接时,应考虑原有建(构)筑物已沉降,变形和新建建(构)筑物预估的沉降、变形的影响,宜在其间设置能适应沉降差和位移差的措施或设过渡段。应对原建(构)筑物沉降变形值实测。3.8.2建(构)筑物预留发展扩建的可能时,衔接部位的结构构件和建筑构造,均应为便于扩建拆卸与扩建时连接做出相应的处理。4设计涂漆颜色4.1一般规定4.1.1涂漆颜色选用国标色标。4.1.2防锈及涂漆的质量要求按《钢结构、管道涂装技术规程》YB/T9256-96、《涂装通用技术条件》JB/T5000.12-98执行。4.1.3高温环境中的钢结构和工业设备防腐涂装工程按《高炉系耐热防腐涂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BZQ(CL)0029-91的有关规定执行。4.2建筑物的色彩4.2.1建筑物的色彩,应协调一致。根据厂房所在区域,主厂房及附属建筑物的色彩(包括墙面涂料色彩和压形金属墙板色彩)应符合表3.2-1、3.2-2、3.2-3的规定。厂房区域与对应的工程单元表表4.2.2-1厂房区域对应工程单元铁前区原料、石灰焙烧、烧结、焦化等炼铁炼钢区炼铁、高炉鼓风机站、炼钢、连铸等热轧冷轧区热轧、锻造、冷轧、镀锌等独立厂房机修、电修、仓库、中心试验室等编号:GJ320-001A页码:第4页共29页厂房内外墙面、屋面、钢结构及门窗建筑色彩统一规定表表4.2.2-2厂房区域屋面(外)外墙面顶棚及内墙面钢结构门窗卷材或砼彩色压型钢板涂料及彩色压型钢板彩色压型钢板铁前区材料本色天蓝色10-4-2铂灰色11-1-9吧喱蓝色11-2-5豆绿色12-4-1天蓝色10-4-2炼铁炼钢区材料本色大红色铂灰色11-1-9吧喱蓝色11-2-5青蓝色11-1-7浅灰色11-1-10热轧冷轧区材料本色豆绿色12-3-3铂灰色11-1-9玻璃青色11-1-10青蓝色11-1-7浅灰色11-1-10独立厂房材料本色天蓝色10-4-2米黄色5-1-10石绿灰色14-2-6中青绿色11-5-7白色11-2-10注:墙面色彩涂料、彩色钢板、钢结构、门窗类色彩编号系按《常用建筑色》(02J503-1)选用;电气室、操作室及其他附属建筑内外墙面、门窗色彩统一规定表表4.2.2-3建筑名称外部内部门窗楼地面踢脚板外墙面钢结构顶棚内墙面厂房内电气室、操作室及其他建筑物(地下室)木莲黄3-1-3玻璃青11-2-2浅象牙黄3-1-10浅豆绿12-3-5冰粉白11-4-10骨白12-2-10青兰11-2-3深赭石棕7-5-1烟红色7-3-1厂房外电气室、操作室及其他建筑物米黄5-1-10浅米黄3-1-10冰粉白11-4-10骨白12-2-10青兰11-2-3深赭石棕7-5-1烟红色7-3-14.3机电设备、构筑物的色彩4.3.1机电设备、构筑物等的涂漆色彩应符合表4-3-1、4-3-2、编号:GJ320-001A页码:第5页共29页4-3-3的规定。引进设备面漆颜色可按4-1、4-2、4-3的要求选用。4.3.2混凝土烟囱为原色。钢铁烟囱除了各专业规定的外,一般采用铂灰色。对100m以上的烟囱应设航空标志,从标高50m起刷5~10m高红色圈、5~10m白色圈,红白相间直至顶端,且顶端为红色。一般机械、移动机械、构筑物色彩统一规定表表4-3-1设备名称涂漆色彩一般机械灰绿14-2-4电动机室内吊车本体骨白12-2-1控制室内部豆绿12-4-1扶手黄色3-1-1室外吊车桔红7-1-1码头吊车移动机械堆料机、取料机、堆焦车、装煤车、其它桔红7-1-1安装在设备上的扶手黄色3-1-1管道支架、运输机机架、其它室外构筑物铂灰11-1-9气柜本体中灰棕8-3-5走台、踏梯奶油黄3-1-10扶手黄色3-1-1油槽银粉色11-1-10O2槽N2槽锅炉高炉等的高热设备深灰14-5-7喷煤粉专业设备深灰14-5-7注:①高温区设备(耐温≥100℃)要求采用高温涂料、按耐高温防护系统的相关规定进行防锈、涂漆施工和验收。②室外吊车、移动机械、堆取料机等的操作室内部及扶手,与室内吊车控制室内部及扶手的色彩相同。编号:GJ320-001A页码:第6页共29页电气设备色彩统一规定表表4-3-2电气设备涂漆色彩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灰绿13-5-5变压器铂灰11-1-9室外电气设备铂灰11-1-9盘内涂装浅绿灰14-2-5外涂装浅绿灰14-2-5仪表框架银粉色11-1-10注:①采用上表所规定的涂漆色彩,对直接连接在机械上或附属的电动机上的零件等,应与机械的涂漆色彩相配合仪表色彩统一规定表表4-3-3仪表设备涂漆色彩仪表盘内涂装铂灰11-1-9外涂装浅绿灰14-2-5仪表框架绿灰13-5-5现场安装机器银粉色11-1-10称量机计量部分浅绿灰14-2-54.4管道的色彩及识别色标色方法4.4.1各类管道的涂漆色彩应符合表5-1的规定。4.4.2工业管道的基本色标识办法,可从以下五种方法中选择。(a)管道全长标识;(b)在管道上以宽为150mm的色环标识;(c)在管道上以长方形识别色标牌标识;(d)在管道上以带箭头的长方形识别色标牌标识;(e)在管道上以挂识别色标牌标识。4.4.3当采用5.2中(b)、(c)、(d)、(e)方法时,2个标识之间的间距、标牌尺寸、标识位置等应符合GB7231-2003中的有关规定。编号:GJ320-001A页码:第7页共29页管道颜色统一规定表表5-1序号介质名称涂漆色彩带环及箭头使用文字或符号备注色卡号码颜色色卡号码颜色1高炉煤气14-5-1黑9-2-1红高炉煤气2焦炉煤气14-5-1黑3-1-1金黄焦炉煤气3混合煤气14-5-1黑3-1-1、9-3-1金黄珠红混合煤气4转炉煤气14-5-1黑9-1-1大红转炉煤气5压缩空气深蓝空气6蒸汽9-1-1大红蒸汽7氧气淡兰深兰氧气8氮气3-1-1金黄13-3-3铜锈绿氮气9氩气14-5-7中灰氩气10氢气11-1-10银粉色9-1-1大红氢气11保护气体11-1-9铂灰3-5-7铁黄保护气体12生活水12-5-1艳绿生活水13工业水艳绿10-3-1紫工业水14过滤水艳绿3-1-10浅米黄过滤水15串级水艳绿11-3-1烛光兰串级水16中水12-4-1豆绿6-1-1红黄中水17软水11-3-1烛光兰软水18纯水11-3-1烛光兰10-3-1紫纯水19净环水12-3-1绿净环水20浊环水12-3-1绿10-3-1紫浊环水21高压水11-1-10银粉色11-1-7浅兰高压水22重油7-5-4深赭石棕4-3-4铬黄重油23干油3-5-7铁黄4-1-6镉黄干油24液压站用油2-1-1奶油黄4-1-6镉黄液压站用油25一般电线管配线槽电线架11-1-9铂灰26消防管道9-3-1珠红11-2-10白消防27除尘管道11-1-9铂灰14-5-1黑除尘28酸或碱10-3-1紫酸或碱注:①标准设备定货时应提出色彩要求。②计算机室等辅助小屋内的通风管道、配管等的涂漆色彩一般与内部色彩相同。③表5-2以外介质的管道识别标记,由工程设计时规定。④各种介质管道涂漆色彩均指地上管道,地下管道防护涂装在工程设计时确定。编号:GJ320-001A页码:第8页共29页5工业建筑5.1—般规定5.1.1当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内进行工艺、设备等技术改造时,应确保原有建(构)筑的安全、不得任意改变原设计使用条件,必要时应对原建(构)筑物进行检测,鉴定,采取切实可行加固措施。5.1.2工业建筑设计应遵照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满足工艺功能要求、注意环境协调、美观,体现精神文明的原则。5.1.3建筑物布置受总图或其它条件限制,必须为东西向时,则应采取措施,防止直射阳光及眩光对生产操作的影响。5.1.4厂房建筑除根据温湿度,空气污染、噪音、辐射等特点,做好厂房内通风、除尘、防噪音、防辐射和采光等设计外,还应考虑生产操作、维护检修方便,创造较为良好舒适的工作环境,以提高生产效率。5.1.5厂房建筑型式应在符合生产工艺要求,体现企业特征的前提下,利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创造新颖的建筑风格,建筑立面处理力求美观、简洁大方,色彩相互协调,不宜做不必要的繁锁装饰。5.2生产厂房建筑布置5.2.1厂房平面布置应遵照《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6-86(2001版)的规定。但工艺有特殊要求或为全钢结构厂房者除外,同时,应考虑工艺生产安全与卫生方面的要求。5.2.2厂房建筑高度及净空尺寸除满足工艺生产要求外,还应满足卫生与安全要求,以及总
本文标题:涂装设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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