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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商标管理使用和印制的管理制度第一节商标管理概述一、商标管理的意义二、商标管理机关及其职责(一)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的主要职责(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三)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商标管理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商标法》对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商标法》规定的使用行为依法予以制裁的行政活动。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地方各级商标管理机关。我国商标管理工作实行商标集中注册、分级管理的原则。商标注册申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统一受理,依法审查核准后统一注册。对商标的行政管理则实行分级管理原则,即商标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商标局隶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商标注册与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研究拟定商标注册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2、负责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商标的注册工作,以及办理注册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补证、注销等有关事宜;3、负责办理商标异议裁定;依法撤销注册商标;4、依法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及假冒案件,指导本系统的商标办案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5、协助办理商标侵权行政复议案件;6、负责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和商标印制管理工作;7、依法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8、负责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9、负责商标信息的收集工作;10、负责商标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工作;11、组织商标国际条约、协定在中国的具体实施及承办商标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包括:1、对不服商标局驳回申请的复审;2、对不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的复审;3、对注册未满五年的商标有争议的裁定;4、对注册不当商标申请撤销的裁定;5、对不服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的复审。第二节商标使用管理一、对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一)使用注册商标应当标明注册标记(二)注册商标的使用应当符合核定的适用范围(三)注册人不得擅自改变注册商标图样、注册人名义、地质(四)不得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五)监督、检查注册商标所使用商品的品质(六)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七)加强对已注销或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的管理二、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1、对冒充注册商标的管理2、对违反禁用条款的管理3、使用者不能保证商品质量第三节商标印制管理一、商标印制管理的内容商标印制管理,又称商标标识印制管理,是指商标管理机关依法对商标印制单位和印制委托人的商标标识印制行为的监督管理。1、商标应当由商标印制单位印刷商标印制单位,是指依法登记并取得《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商标印制单位应具有下列条件:(1)有与其承印商标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及仓储保管设施等条件;(2)有健全的管理商标印制业务的规章制度;(3)有3名以上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2、商标印制委托人应当出具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合法的营业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印制注册商标的应出示《商标注册证》或复印件商标被使用许可人印制商标还应出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授权印制商标的应当出具授权书3、商标印制单位必须依法从事商标印制业务(1)必须在核准的印制商标经营项目内进行,不得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2)承印商标时,应当严格核查相关证明文件及图标图样,不符合要求的,应拒绝印制。(3)印制单位不得非法印制或买卖商标标识。二、商标印制管理的意义商标印制管理是商标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强商标印制管理,可以堵塞商品使用管理中的漏洞,防范不合法和不合格的商标标识流入市场而助长假冒商标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注册人及其他合法的商标使用人的利益,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三、商标印制单位的管理制度1、商标印制业务审查制度2、商标印制单位印制管理制度四、商标印制违法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商标印制单位违反商标印制单位的义务规定的,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罚款。(二)擅自设立商标印刷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商标印刷经营活动的,由所在地或者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三)商标印制单位违反规定承接印制业务,且印制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属于《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所述的商标侵权行为,即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由所在地或者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依《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直接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本章思考题谈如何对注册商标的使用进行管理?
本文标题:商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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